转眼已是新世纪的第二个年头,二〇〇二年的风掠过红土岭的坡地,吹过村口那间守了数年的小卖部,也吹得杨夏鬓角那点未曾散去的疲惫,又沉了几分。
岭上的日子像是被按了慢放键,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周遭人家起了新屋,添了新丁,进村的土路被轧得平整了些,偶尔还有摩托车、小轿车驶过,带出一阵尘土。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往外跑,有人在镇上做起了生意,有人进了县城的工厂,日子都像模像样地往上涨。唯有杨夏的生活,像是钉在了原地,一动未动,一年又一年,重复着同样的晨昏与劳碌。
她依旧守着家里那间不大的小卖部。
屋子是老式的砖瓦房,门框被岁月熏得发黑,窗沿上积着薄薄一层灰。货架是早年程为辉请村里木匠打的木架,漆皮早已剥落,露出里头浅黄干燥的木色,一层层摆着油盐酱醋、烟酒糖茶,还有孩子们眼馋的廉价糖果、干脆面、橘子味的硬糖,以及村里人下地干活常带的廉价卷烟。白日里,公婆大多坐在屋前晒暖、择菜、跟串门的邻居唠嗑,家里大大小小的琐事,里里外外的活计,几乎全压在杨夏一人肩上。
地里的农活她一样没落下。春耕时弯腰插秧,一站就是一整天,腰杆直起来都发僵;夏天顶着日头除草施肥,皮肤晒得黝黑,脖颈后脱了一层又一层皮;秋收时扛着稻谷往家运,肩膀被扁担压出深深的红印,夜里躺上床,浑身酸疼得翻不了身。不止自家的田地,就连小叔子程富贵那份责任田,但凡遇上农忙,也都是杨夏一个人扛下来。
程富贵从师范大学毕业之后,没有留在镇上,也没有回红土岭,而是被分配到了隔壁镇,当上了一名军训教官。一身军装穿在身上,挺拔精神,在乡下已是极体面的身份。只是他平日都在镇上驻训,极少回家,地里的农活自然顾不上。公婆张口闭口都是小儿子有出息、是公家人,却从没想过,这份“出息”的背后,是杨夏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粗重累人的农活。
这些年,程大龙在外头风风光光,杨夏不是没有听过闲言碎语。
关于张娟的传闻,早就在红土岭飘了一圈又一圈,只是大家碍于程大龙如今有钱有势,不敢明着说,只在背地里交头接耳。
她像是这个家里无声的支柱,从日出忙到日落,从清晨的第一缕天光,忙到深夜的一盏孤灯。脸上没了当年执意要嫁过来时的娇俏与锐气,只剩被岁月磨平的温顺与隐忍,眼角早早爬上了浅浅的纹路,一低头,便藏住满心的疲惫。偶尔有村里人来买东西,看着她忙前忙后,从灶台到田地,从公婆到家事,无一不操持,总会暗地里叹一句,杨夏这媳妇,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性子好,能吃苦,又孝顺,只可惜,命不算好。
杨夏听见了,也只是淡淡一笑,低头整理着货架上的零碎,不接话,不抱怨,更不与人说半句委屈。
抱怨又有什么用呢。
日子总归是要过下去的。她还有程心蕾,还有那个从小不在身边的程清禾,为了孩子,她也只能咬着牙,一步步往前熬。
这些年,程大龙在外头风风光光,杨夏不是没有听过闲言碎语。
关于张娟的传闻,早就在红土岭飘了一圈又一圈,只是大家碍于程大龙如今有钱有势,不敢明着说,只在背地里交头接耳。
杨夏什么都知道。
知道他身上偶尔沾着不属于她的香水味,知道他深夜通话时刻意压低的声音,知道他对这个家越来越敷衍,知道他心里,早就装了别人。
她只是不说。
不说,是为了孩子,是为了还能勉强撑住一个完整的家,是为了自己那点可怜的体面,也是心底那一点点早该熄灭的奢望——奢望他总有一天玩够了,会回头。
程大龙这些年,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外出打工、一身风尘、连路费都要精打细算的普通男人了。
他在外头摸爬滚打多年,不知是赶上了好时候,还是撞了什么大运,又或是真有几分旁人不及的圆滑与胆子,手里渐渐攒下了厚实的家底。村里人嘴上不直说,心里却都门儿清——程大龙如今手里,少说也有几十万存款。在二〇〇二年的红土岭,几十万简直是天文数字,足够在镇上盖起一栋气派的小洋楼,足够让一家人后半辈子都衣食无忧,不用再面朝黄土背朝天。
可这些钱,一分都没落到杨夏手里。
他极少回家,一年到头,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常常是一两个月,甚至大半年不见人影,电话也难得打一个回来,仿佛这个家,不过是他一个可有可无的落脚点。
唯有几个固定的节点,他是必定会回来的。
端午,中秋,公婆程福与刘姬的生日,还有程心蕾、程清禾两个女儿的生日。
每到这几日,程大龙便会开着一辆在红土岭格外惹眼的小轿车回来。车身锃亮,停在老屋门前的空地上,引得左邻右舍纷纷探头张望,小孩子围着车子跑圈,嘴里发出羡慕的惊呼。他穿着体面,西装革履,皮鞋擦得一尘不染,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再没有半分乡下人的土气,举手投足间,已是一副城里老板的派头,说话做事都带着一股说一不二的底气。
公婆见了他,脸上瞬间笑开了花,皱纹都挤在了一起,又是端茶又是递水,嘘寒问暖,殷勤备至,仿佛这个儿子是天底下最有出息、最孝顺的人。平日里冷清的老屋,也会在那几日变得格外热闹,刘进姬早早便吩咐杨夏杀鸡宰鸭,去镇上割肉买菜,摆上一大桌丰盛的饭菜,烟火气里难得透出几分虚假的暖意。
女儿们生日那天,程大龙也会象征性地给孩子塞点零花钱,或是从城里捎回一件不起眼的小玩意儿,算是当爹的一点心意。东西不贵重,可落在旁人眼里,已是难得的体面。村里人都说,程大龙如今出息了,还不忘家里的娃,算得上是个好爹。
只有杨夏心里清楚,他所谓的“记得”,不过是走个过场,尽个形式。
他从未问过孩子喜欢什么,从未陪过她们吃一顿踏实的生日饭,更不知道程心蕾最爱吃哪种糖,不知道程清禾怕黑、怕生人、一紧张就攥衣角。
而每到这时,大姑程锦绣也必定会带着程清禾一同回来。
程锦绣在自己的小家里安稳度日,这些年,一直把程清禾带在身边,视如己出,照料得细致妥帖。程清禾那年已经五岁了,小小的姑娘,眉眼像极了杨夏,生得白净秀气,唇红齿白,一看就是被细心养着的孩子,可性子却怯生生的,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眼神躲闪,不敢与人直视。
自出生起便被程锦绣带在身边抚养,这么多年,从未在亲生父母家长住过一日,对杨夏与程大龙,始终隔着一层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生疏。
每次跟着大姑回老屋,她都紧紧拽着程锦绣的衣角,半步不肯离开,小身子微微缩着,仿佛一松开手,就会陷入陌生的惶恐里。看见杨夏,只敢低着头,小声含糊地喊一句“妈”,声音细若蚊蚋,说完便飞快地躲到程锦绣身后,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眼睛,偷偷打量,不肯再多看一眼。面对程大龙,她更是畏惧,连靠近都不敢,更别提撒娇亲近,仿佛眼前这个衣着光鲜、气场强势的男人,不过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长辈。
在她小小的世界里,大姑程锦绣才是最亲近的人,是日夜陪伴她、哄她睡觉、给她做饭、在她哭的时候抱住她的人。
而眼前这对自称爸妈的男女,不过是偶尔见面、格外陌生的人,连一句贴心话都不曾有过。
杨夏每次看见小女儿这副模样,心口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闷疼闷疼的,连呼吸都带着涩意。
她想伸手抱抱孩子,想摸摸她柔软的头发,想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甜甜的糖果塞进她手里,想跟她说一句“妈妈想你”。可每次伸出手,对上程清禾那双躲闪畏惧、带着不安的眼睛,所有的动作都僵在半空,最后只能默默收回,眼底掠过一丝难以掩饰的落寞与心酸。
是她对不起这个孩子。
当年受国家生育政策影响,家里实在不便抚养,万般无奈之下,才将她托付给程锦绣,本以为只是权宜之计,等风头过了便接回来,谁知一托,便是整整五年。
五年光阴,她错过了女儿第一次开口说话,错过了她第一次摇摇晃晃走路,错过了她所有的哭闹与欢笑,错过了建立母女亲情最好的时机。
如今再想弥补,早已晚了。
孩子的心,是最直白的,谁陪在身边,谁就是亲人。
程心蕾那年七岁,已经上了学前班。
小姑娘比同龄孩子懂事得多,在学校乖巧听话,从不调皮捣蛋,回家便放下小书包,帮着杨夏看小卖部、擦桌子、摆货物,偶尔还会学着生火做饭,小小的身影在灶台前忙前忙后,活脱脱一个小大人。每次妹妹程清禾回来,她都会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把自己舍不得吃的糖果分给妹妹,拉着她的手陪她说话,给她看自己画的画,试图让妹妹不那么害怕,不那么生疏。
可即便如此,程清禾依旧只黏着程锦绣。
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吃饭时,画面看似和睦团圆,实则处处透着疏离与尴尬。
程大龙坐在主位,意气风发,高谈阔论,与公婆说着外头的见闻、生意上的顺利,言语间满是得意与风光;程锦绣温柔地照顾着程清禾,给她夹菜,帮她擦嘴,时不时也帮着杨夏搭把手收拾桌面;杨夏默默坐在角落,低头扒着碗里的饭,很少说话,几乎不抬头,像一个局外人,看着这场不属于自己的热闹。
公婆眼里只有风光无限的儿子,对杨夏的辛苦与委屈,视而不见,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他们习惯了她的付出,默认了她的隐忍,仿佛她生来就该守着这个家,伺候老人,操劳家务,对在外风光的丈夫,不该有半分怨言,更不该有半分不满。
程大龙也从未在意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