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庭那日,天阴,微凉。
法庭座无虚席,办案民警、证人、家属代表、媒体记者悉数到场。陆先生被法警带上被告席,二十八岁的身形依旧挺拔,手铐在灯光下泛着冷光,脸上无波无澜,既无恐惧,也无挣扎。
检方当庭宣读起诉书,故意杀人、非法经营、毁灭证据等多项罪名一一列出,证据链完整清晰:水井挖出的账本、加密硬盘、管理员尸检报告、蜜蜡封嘴的鉴定结论、老宅搜出的遗物与旧婚书、他本人签字画押的完整供词。
所有证据,铁证如山。
法官依次讯问,他始终平静应答,只重复一句话:
“一切属实,我认罪,认罚,不上诉。”
庭下一片寂静。
张忍意作为证人出席,隔着人群远远看了他一眼,四目相对一瞬,便各自移开。没有恨,没有怨,只剩尘埃落定的漠然。张忍意如实陈述所知事实,配合庭审程序,全程不多说一字,结束后便低头离场,从此与这段黑暗过往彻底切割。
那位曾被陆先生护住的上级,并未现身,只派了律师旁听,全程面无表情,仿佛在看一件与己无关的旧事。
园区旧部、安丰村村民,或忐忑,或释然,或唏嘘,各自怀着心思,看着这场审判走向终点。
墨思君坐在旁听席,神色冷静。
她完成了使命,破获了案件,将凶手绳之以法,守护了法理正义。
只是看着被告席上那个破碎而平静的男人,心底依旧掠过一丝轻不可察的沉重。
(二)
法官当庭宣判:
被告人陆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经营罪、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宣读完毕,庭下微有骚动。
法警看向陆先生,他却只是微微颔首,像是早已预知这个结果,无悲无喜。
他唯一的请求,在最后陈述时轻声说出:
“我死后,愿将我与亡妻玛小苗、幼子陆天义的遗物合葬。不求墓碑,不求铭记,只求一处安静之地,一家团聚。”
法官当庭应允,交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庭审结束,法警押解他离开法庭。
走过门口时,他忽然停步,转头望向窗外。
天空飘起细小雨丝,像极了当年他与玛小苗初见那日的天气。
二十岁相遇,二十岁成婚,二十一岁丧子,二十三岁丧偶,二十八岁伏法。
短短一生,光明只有三年,余下岁月,全是执念与黑暗。
(三)
羁押的日子平静无波。
他不再祭拜神明,不再长跪祈求,只是常常静坐,望着远方出神。
有人问他后不后悔,他只淡淡答:
“后悔没护住她,不后悔护着她。”
他在狱中写下简短几行字,算作遗书:
“一生所念,唯小苗与天义。
世间繁华,于我如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