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沈愈成了京城里小有名气的大夫。
他终于实现了自少年时就深埋于心的理想,成为一个每天都在做实事的治病救人的良医,而不是为了家族兴旺汲汲营营的沈家接班人。
他很满意作为沈大夫的生活,只是最近这种让他满意的生活出现了一些小小的问题。
问题出现在朝华来医馆找他的时候。
这两年里,朝华常常来医馆看他,也会帮着招呼病人,耐心哄着哭闹不休的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可是最近,当朝华来医馆找他的时候,他会不自觉地心神恍惚。
那日午后,他看完病人走进内室倒水,发现朝华正坐在榻上看话本子。
朝华穿了一身胭脂红的裙子,轻轻晃着脚,如往常一样很没规矩地歪在榻上。但偏偏就是这样他见惯了的景象,他却突然像是被黏住了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朝华看。直到茶水都溢出来了,他才猛地回过神来,连忙走去外间。
又一日,朝华约他和方怀瑾出城踏青。朝华带了一只风筝,趁着郊外天气好跑着放起来。
她跑的很快,衣裙被风灌得鼓起来,阳光落在她的脸上,明亮不可方物。
沈愈看着她,忽然就觉着心跳得厉害。
类似的事情越来越多,搅得他心神不宁,甚至连方子都险些开错。
他觉着自己大约是病了,来来回回给自己把了好几次脉,但脉象平和什么事都没有。
他又翻了一下午医书,勉强给自己开了一副安神调养的方子。连着喝了几日,晚上倒是睡得安稳了,但白天看见朝华的时候,还是不对劲。
莫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他不安地乱想着,任他平时如何聪明医术如何精湛,也想不出他的不对劲究竟是怎么回事。
直到有一天,隔壁米铺的掌柜儿子娶亲,邀他去观礼。
他坐在喧闹的喜宴上,看着一对新人喜气洋洋地拜天地,忽然就想到了朝华。
他想朝华向来喜欢穿红衣,若是穿上一身火红的嫁衣肯定很好看。
他想他曾与朝华定过亲,六礼过了大半,就差一年朝华就是他的妻子。
他想让朝华成为他的妻子。
他终于意识到他这些日子的不对劲是因为什么,不是因为得了什么怪病,而是他喜欢上了朝华。
意识到自己的心意后,沈愈决定向朝华表白。
虽然他已经不是沈家大公子,没有显赫家世和璀璨前程,但他不觉着自己低人一等。他认为他配得上朝华,可以让朝华快快活活地过一辈子。
为了让朝华看到自己的诚意,沈愈准备了整整一月。
他辗转数人,从当世铸剑大师徐先生手里求来了一把神兵匕首,又亲自去悬崖上采回来一支的可医死人肉白骨的七叶雪莲。
他想将神兵匕首和七叶雪莲送给朝华,以证明自己的爱意非常认真非常赤诚。
但就在什么都准备好的那一日,朝华垂头丧气地来找他,和他说了堂姐的事。
朝华的堂姐原是个善音律作画的才女,但只才嫁到侯爵府上一年,堂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堂姐不再弹琴不再作画,朝华去找堂姐说话,堂姐张口闭口就是内宅琐事如何伺候公婆、应付妯娌、围拢丈夫、拿捏下人。
朝华很为堂姐不平,觉着侯爵府薄待了她。但堂姐不觉得,堂姐认为她在做一个合格的侯爵夫人,那都是她应该付出的改变。
看见堂姐理所应当地接受了婚后的变化,朝华不仅不平还觉着一阵后怕。
她犹如劫后余生一般对沈愈说:“还好你从家里出走,我们的婚约也取消了。要不然你在吏部做官每天愁眉苦脸的,我在沈家肯定也要被催着学规矩伺候公婆,那日子想一想简直比黄连还要苦。”
“你不一样。闺阁时就不是循规蹈矩的大家小姐,嫁了人也不会变成丧失自我的妇人。”沈愈试图开解她,也私心在为自己争取。
但朝华摇了摇头:“父王母妃心疼我,愿意纵容我。可若嫁了人,公婆怎会愿意像父王母妃一般待我好?少不得要吵架,不是我被长辈压着,就是长辈被我气着,都不是好事。就算我运气好,侥幸嫁到没有公婆的人家,但也还是要担起妻子的责任,把心分出去一半给夫君和孩子。”
朝华顿了顿,目光里透着哀伤:“你说,人的一颗心硬生生分出去一半,那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吗?”
沈愈看着她,那些早就准备好的话,再也说不出来。
朝华将他的沉默当作默认,她兀自点了点头,像是在做一个重大的决定:“所以我想好了,我不要变成堂姐那样。我不要成婚,我要永远做我自己。”
沈愈扯出一个笑容,做出他一贯最擅长的温和模样:“只要你开心,成不成婚有什么要紧?”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真不愧是我的好友。”朝华也笑出来,笑得明媚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