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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栩看着她,笑了。
“那就别定义了。”他说,“让我做一个你‘不知道该怎么定义’的人。”
沈溪看着他,点了点头。
“好。”
那天下午,沈溪在书店待了三个小时。
她没有买法学专著。
她坐在儿童区的地板上,和张嘉栩一起,给小朋友们讲了一下午的故事。
她讲了一个关于勇敢的小兔子的故事。
张嘉栩讲了一个关于星星和月亮的故事。
小朋友们听得很开心。
沈溪也觉得很开心。
这是她很久以来,第一次没有看卷宗、没有写代理词、没有想案子,却觉得时间过得很充实。
回家的路上,张嘉栩送她。
两个人走在榕城的街道上,路灯亮起来,六月的晚风带着栀子花的香味。
“沈溪,”张嘉栩忽然说,“你今天笑了很多次。”
“有吗?”
“有。平时在法庭上,你从来不笑。”
“在法庭上为什么要笑?”
“可以笑。赢了的时候。”
“我赢了的时候也没笑。”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赢了案子不值得笑。那是我应该做的。值得笑的是——当事人得到了公正。”
张嘉栩看着她,目光温柔。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认真的律师。”
“你之前说过了。”
“但我还想再说一次。”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需要有人经常提醒你——你的认真,是值得被看见的。”
沈溪的脚步停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继续往前走。
但她的步伐,慢了下来。
她想多走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