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言在公诉席上小声说:“顾检,她这个角度……咱们准备了吗?”
顾元青没说话,只是翻开笔记本,在第一页上划掉了一个词,写上了另一个词。
“下面进入自由辩论环节。”主持人说,“双方各有十分钟,交替发言。公诉方先开始。”
顾元青站起来。
他走到台中央,这一次,他的目光在宋乔脸上停留的时间比刚才长了一秒。
“辩护人刚才说,张某已经离开了超市大门,所以不属于‘当场’。我想请问辩护人:如果一个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被发现,他跑出一百米后被追上,这个时候他打伤追他的人——这算不算转化型抢劫?”
宋乔站起来。
“不算。”
“为什么?”
“因为‘当场’的认定,取决于时间和空间的连续性。跑出一百米,时间过去几分钟,这种连续性就断了。”
顾元青追问:“断的标准是什么?一百米?两分钟?还是什么?”
宋乔迎上他的目光:“没有绝对的数字标准,但有一个原则——是否脱离了犯罪现场的紧密关联。本案中,张某已经走出超市大门,已经进入公共区域,超市的监控已经拍不到他,这个时候,他和盗窃现场的关联已经——”
“等一下。”顾元青打断她,“超市的监控拍不到他,就说明关联断了?那如果超市的监控范围只有五十米,他跑到五十一米的地方,就突然从盗窃变成了故意伤害?”
宋乔没有被他绕进去:“监控范围不是法律标准。我说的是‘紧密关联’——犯罪行为的延续性。张某离开超市时,他的盗窃行为已经结束。他是在盗窃行为结束后,因为警报器响起才被发现的。这和那些在盗窃过程中当场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的情况,有本质区别。”
顾元青沉默了一秒。
这一秒很短,但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了。
这是顾元青第一次在庭辩中停顿。
然后他换了一个角度:“好。那我们换个问题。如果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那他打伤店员的行为怎么评价?故意伤害?可那个伤害是在店员追捕他的过程中发生的——店员是在履行职责,是在维护社会秩序。如果这种情况下的暴力都不算抢劫,那以后小偷被追的时候,是不是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动手?”
宋乔几乎是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开口:“公诉人混淆了一个概念——行为的性质和行为的后果。”
她往前走了一步。
“张某打伤店员,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说要数罪并罚。盗窃罪加上故意伤害罪,一样能让他付出代价。但我们不能因为他要承担责任,就把一个行为硬塞进一个不适合的罪名里。转化型抢劫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上,而盗窃加故意伤害可能只有一年到三年——这正是为什么我们要准确认定罪名。”
她看著顾元青。
“因为这关乎被告人的权利,关乎法律的精准适用。公诉人的职责是追诉犯罪,但追诉的前提是——罪名要对。”
会场安静了几秒。
评委席上,有人轻轻点了点头。
顾元青站在原地,没有马上反驳。
他垂下眼,看著地面,像是在思考什么。
然后他抬起头,走向公诉席。
“我需要暂停三十秒。”
他对主持人说。
这在模拟法庭比赛中很少见。
主持人愣了一下,看向评委席。评委席上的首席评委微微点头。
“可以。”
顾元青坐下来,翻开笔记本,在上面快速写著什么。林嘉言凑过去小声说著话,他边听边点头,时不时写两笔。
宋乔站在辩护席上,看著这一幕。
她没有露出任何表情,但她的心跳比平时快了一点。
顾元青在调整策略。
这是她第一次,在庭上逼得他需要暂停调整。
三十秒后,顾元青站起来。
他回到台中央,这一次,他的表情和之前没有任何不同,但眼神里多了一样东西——认真。
真正的认真。
“辩护人刚才说,罪名的适用关乎被告人的权利。我同意。”他开口,“但我想请辩护人回答另一个问题——如果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那是不是意味著,以后任何一个小偷,只要他跑出超市大门,就可以随意动手打人?”
宋乔站起来:“不是。”
“为什么?”
“因为我从头到尾没说过,跑出大门就是护身符。”宋乔的声音平稳,“我说的是——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否属于‘当场’。如果张某在超市收银台旁边就被发现,当场动手,那转化型抢劫没问题。但本案的事实是:他是在离开超市、警报器响起后,才被发现的。这两个情况不一样。”
她看著顾元青。
“公诉人一直在用极端案例来推演,但法律的适用,是建立在具体事实上的。本案的事实,不支持转化型抢劫。就这么简单。”
顾元青没有再追问。
他站在原地,看了她两秒。
然后他转身,回到座位。
自由辩论时间到。
接下来的是总结陈词。双方各自三分钟。
宋乔最后说了一句话:“法律不是数学公式,没有绝对的标准答案。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要在每一个案件中,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因为那些细节里,藏著真相,也藏著正义。”
掌声响起。
评委席开始合议。
林嘉言凑到顾元青耳边:“顾检,我觉得……打得真难。”
顾元青没说话,只是看著对面的宋乔。
她正在低头整理材料,侧脸被会场的灯光照著,线条清晰。
五分钟后,评委席回到台上。
首席评委是市律协的副会长,也是法学院的兼职教授。他站在麦克风前,目光扫过全场。
“今天的比赛,我只有一个点评。”
他顿了顿。
“这是近年来,我见过水平最高的对抗。”
会场里响起低低的议论声。
“公诉方逻辑严密,反应迅速,对案例的理解非常透彻。”他看向顾元青,“顾检察官在自由辩论阶段主动暂停、调整策略,这个动作本身就说明——他遇到了真正的对手。”
然后他转向宋乔。
“辩护方的角度刁钻,细节扎实,而且始终没有被对方带节奏。最后总结陈词那句话——‘细节里藏著真相,也藏著正义’——说得好。”
他笑了笑。
“接下来,我宣布本场比赛的结果。”
全场安静。
“本场比赛的胜方是——”
他顿了一下。
“辩护方,律师代表队。”
掌声和欢呼声同时响起。
宋乔站在原地,没有动。
她看著评委席,看著那些鼓掌的人,看著对面公诉席上的顾元青。
顾元青没有鼓掌。
他只是站起来,开始收拾桌上的材料。动作和庭审结束时一模一样——不紧不慢,没有任何表情。
但林嘉言在他旁边激动地说著什么,他没有理。
宋乔被旁边的队友拉起来,接受祝贺,握手,签名。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
等她终于从人群中挣脱出来时,会场里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她站在过道上,四处张望。
“找谁?”
声音从身后传来。
她转过身。
顾元青站在那里,手里拿著公文包,西装扣子解开了一颗。
他走过来,在她面前停下。
会场里还有几个人,但离得远,听不见他们说话。
顾元青伸出手。
“不是运气。”
他看著她,目光平静,但没有了之前那种锋利。
宋乔低头看了一眼那只手,然后握住。
“我知道。”
她说。
两只手交握,两秒,然后松开。
顾元青收回手,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时,他停了一下。
“下一轮,我不会输。”
他没回头,声音从门口传来。
宋乔看著他的背影,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等著。”
她说。
门口的背影顿了一秒,然后消失在走廊里。
对抗赛结束后的第三天,宋乔接到周敏的电话。
“来我办公室一趟。”
她进去时,周敏正在接电话。见她进来,周敏指了指对面的椅子,继续对著电话那头说:“行,我知道了。人我派,明天出发。”
电话挂断。
“有一个案子。”周敏把一份材料推过来,“江城市的职务侵占案,被告人是那家公司的财务总监。案子本身不复杂,复杂的是证据——涉案公司的账目在江城,银行流水在省城,还有几份关键的证人证言需要到现场核实。”
宋乔翻开材料,快速浏览了一遍。
“需要我去?”
“你和对方一起去。”
宋乔抬头:“对方?”
周敏看著她,眼神里带了点看好戏的意思:“市检察院。这个案子是他们公诉一处办的,需要联合调取证据。对方派的人——”
“顾元青。”
周敏点点头。
宋乔没说话。
“怎么,不敢去?”周敏往椅背上一靠,“要是不想去,我换人。”
“没说不去。”
周敏盯著她看了两秒,嘴角微微翘了一下:“那就行。明天早上八点的火车,车票已经订好了。到了江城,那边有律所的分所同事接应。”
宋乔站起来,拿起材料往外走。
走到门口时,周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对了,顾元青那个人,嘴上不饶人,但办案是认真的。别跟他较劲,好好配合。”
宋乔没回头:“知道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宋乔拖著一个小行李箱走进火车站。
她今天没穿西装,换了一件浅灰色的风衣,头发扎成低马尾。材料装在揹包里,手上拿著一杯刚买的豆浆。
安检口排著长队。她站在队伍里,一边喝豆浆一边看手机。
“早。”
声音从身后传来。
她回头。
顾元青站在她后面,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没系领带,手里什么都没拿——没有行李箱,没有揹包,只有一个文件袋。
“你的行李呢?”宋乔问。
“一天一夜,要什么行李?”
宋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行李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
安检通过后,两人往候车厅走。
顾元青走在前面,步子不快,但宋乔得加快脚步才能跟上。
“材料都看了吗?”他问,没回头。
“看了。”
“怎么看?”
“涉案金额三百二十万,关键证据是三笔转账的流水。被告人的辩解是那些钱是公司奖励,不是职务侵占。”
顾元青的脚步顿了一下。
“还有呢?”
宋乔想了想:“那三笔转账的时间集中在两个月内,金额分别是八十万、一百二十万、一百二十万。如果真的是奖励,为什么不分批,不规律,而且刚好凑成三百二十万?”
顾元青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她。
宋乔被他看得愣了一下:“怎么了?”
“没什么。”他转回去继续走,“上车再说。”
高铁驶出北京西站时,窗外的阳光正好。
宋乔靠窗坐,顾元青坐过道。中间的小桌板上摊著那份材料,两人各看各的,谁都没说话。
列车广播报站的声音响起时,顾元青突然开口。
“那三笔转账,你注意到时间了吗?”
宋乔点头:“八月十号,九月十五号,十月二十号。间隔三十五到四十五天。”
“为什么是这个间隔?”
“可能和公司业绩结算周期有关。”
顾元青翻到一页材料,推到她面前:“这是公司的财务制度。业绩奖励是季度发放,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但这三笔转账的时间,和季度奖励时间对不上。”
宋乔接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确实对不上。
公司规定季度奖励在三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九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发放。但这三笔转账的时间分别是八月十日、九月十五日、十月二十日——只有九月十五日和季度奖励时间接近,另外两笔完全不搭边。
“所以不是奖励。”她说。
“大概率不是。”顾元青把材料收回去,“但也需要证据。”
宋乔想了想:“如果去银行调流水,能查到这三笔钱的走向吗?”
“已经查了。”顾元青从文件袋里抽出几张纸,“收款账户是被告人妻子的账户。钱到账后三天内,全部取现。”
“取现?”
“对。三笔都是。”
宋乔皱眉:“三百二十万,全部取现?这不合常理。”
顾元青看著她,没说话。
宋乔继续说:“如果是职务侵占,钱取出来之后要藏起来,或者转移。但三笔都取现,而且是在三天内——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说明她不需要隐藏这笔钱的去向。”宋乔抬起头,“或者说,她根本没想过要隐藏。”
顾元青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
“继续。”
宋乔被他这句“继续”弄得有点不自在,但还是说了:“如果我是被告人,侵占了公司的钱,我会想办法把钱洗白——买理财,转好几个账户,或者直接转到境外。但取现是最蠢的办法,因为现金一旦离开银行系统,就很难再进入正常流通。三百二十万现金,放在家里?不可能。拿去花?三百二十万不是小数目,一旦有大额消费,马上就会被盯上。”
“所以她没想过隐藏?”
“也许她根本不需要隐藏。”宋乔说,“如果这笔钱真的是奖励,那就不用隐藏。如果不是奖励,而是别的什么——”
她停下来,看向顾元青。
顾元青迎上她的目光:“别的什么?”
宋乔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火车在田野间飞驰。窗外掠过一片片收割后的麦田,偶尔有几座村庄从视野里划过。
顾元青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宋乔以为他要睡觉,没再说话,转头看向窗外。
“你刚才说的那个,”顾元青突然开口,眼睛没睁,“八月十号那笔转账,你注意到那天是什么日子了吗?”
宋乔愣了愣,翻开材料看了看。
八月十号。
没什么特别的。
“公司创始人的生日。”顾元青说,眼睛依然闭著,“材料第47页,公司大事记里有。”
宋乔翻到第47页,果然看到一行小字:八月十日,公司创始人陈某某生日,公司举办庆典活动。
她抬起头看向顾元青。
顾元青睁开眼睛,迎上她的目光。
“你怀疑那笔钱是送给创始人的?”
“不是送给创始人。”顾元青坐直身体,“是送给创始人,然后创始人再——”
他没说完,但宋乔已经明白了。
如果八月十号那笔钱是送给创始人的生日礼物,那九月十五号和十月二十号的钱呢?那两个日子有什么特别?
她又翻了翻材料。
九月十五号,公司副总离职。
十月二十号,没什么特别的记录。
“十月二十号呢?”她问。
“不知道。”顾元青说,“所以才要去江城。”
下午一点半,高铁抵达江城。
分所的同事在出站口等著,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律师,自我介绍叫王涛。他把两人带到车上,一边开车一边介绍情况。
“银行那边联系好了,下午三点可以调流水。证人那边有两个,一个是公司的财务经理,一个是被告人的助理。财务经理明天上午有时间,助理联系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