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阿甘的第一场大学橄榄球赛。
我和珍妮坐了四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赶到塔斯卡卢萨。珍妮一路上都在唱歌,唱她新学的民谣,唱得满车的人都看我们。
“珍妮,你消停会儿。”
“我不,”她说,“我高兴。阿甘上大学了,还成了球星,咱们去看他比赛,凭什么不高兴?”
我看着她,没说话。
她变了。这两年,她比以前爱笑了,笑得也多,但那种笑不一样——以前的珍妮,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现在的珍妮,笑起来眼睛里总像蒙着一层什么。
她外祖母去年冬天死了。她现在一个人住,自己养活自己,放学后去咖啡馆打工,周末去教堂唱诗班领唱。镇上人说起她,都说“那个库伦家的姑娘,命硬,随她爸”。
他们不知道她爸是什么人。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华,”她突然不唱了,“你说阿甘还记得咱们吗?”
“记得。”
“你怎么知道?”
“他记性不好,但记得咱们。”
她看着我,笑了一下,“你倒是对他有信心。”
“嗯。”
车窗外,棉花田一片一片地掠过。
比赛那天,体育场里人山人海。
我们坐在看台上,被一群白人学生围着。有人回头看我们,眼神好奇——两个亚洲姑娘,一个金发姑娘,这组合在这地方不常见。
珍妮不在乎。她站起来,双手拢在嘴边,冲着场上喊:“阿甘!阿甘!我们在这儿!”
我听不见阿甘有没有回应。但我知道他听见了。因为当球员入场的时候,他跑在最前面,跑着跑着突然回头,朝我们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然后他笑了。
珍妮尖叫起来,“他看见我们了!华!他看见我们了!”
我也笑了。
那场比赛,阿甘跑了三个达阵。
每次他拿球,全场都沸腾。那个曾经走路咔嗒咔嗒响的傻子,那个被人围着踢的傻子,现在在几万人面前奔跑,快得像一阵风。
最后一个达阵,他跑过整个球场,没人追得上他。跑到终点的时候,他停下来,又朝我们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珍妮已经喊哑了嗓子。她站在那儿,眼泪流了满脸。
“华,”她说,“你说得对。”
“什么?”
“阿甘不是傻子。”
比赛结束后,我们在球员出口等他。
天黑了,路灯亮起来。珍妮靠在墙上,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我站在旁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里面冲出来。
“华!珍妮!”
阿甘站在我们面前,穿着那件沾满草屑的球衣,头发湿漉漉的,脸上还带着汗。他比以前高了一头,肩膀也宽了,但笑起来还是那个样子——傻傻的,暖暖的。
“你们来了!”他说,“你们真的来了!”
珍妮冲上去抱住他。他被撞得往后退了一步,然后也抱住她。
“阿甘,”珍妮闷在他胸口说,“你太厉害了。”
“是吗?”
“嗯。”
他看着她,又看着我,眼睛亮亮的。
“华,”他说,“你看见我跑了吗?”
“看见了。”
“快不快?”
“快。”
他笑了,笑得很满足。
那天晚上,他请我们吃汉堡。三个人坐在学校旁边的小店里,阿甘一边吃一边说他的大学生活——教练、队友、训练、上课。
“上课难吗?”珍妮问。
“难,”他很诚实,“我听不懂。”
“那你怎么办?”
“我就坐着,”他说,“坐那儿,看窗外。窗外有树,有鸟,有时候有人跑步。”
珍妮笑了,“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