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这可是你的故事。”丁诺抗议。
“写到一定程度后,故事就属于它自己了,拿笔的可说了不算。”这话在此地还真是恰如其分,我分神思考了下其中的讽刺意味,一面回答丁诺之前的问题,“我没有写出来他们最后的选择,开放式结局,留下和离开都有可能。”
落笔时,我希望这个结局的效果能多少肖似《黑衣人》,K踢开柜门,原来人类世界只是一块培养皿,一个观察窗口,而当镜头不断拉远,连银河系都只是外星人的弹珠。
不过实际效果到底还是差远了,甚至招来了不少读者的讨厌——私以为,这也是它只在网上连载,最终没能出版实体书的原因之一,它给读者留下的不是悬念,而是选择,未知的选择——大概,人们对于确定性的追求不止存在于现实世界吧。
丁诺显然也不喜欢:“喂,说老实话,你是不是自己也没想好之后怎么转折,所以干脆结局了?”
“也许吧。”当年的差评让我十分受伤,但过去这么多年,我已经能跟残缺的故事和解了。
“如果我们也顺着这楼梯一路往上走,”丁诺沉吟着说,思路显然早已转到了解决现实问题上,“是会找到出路,还是会像你的小说里写的那样,被困在新的地方?”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叹了口气,“噩梦世界改编小说的本事一流,而且不受限制,七里庄就差没跳起来打我的脸了。”
“不可能完全无迹可寻吧?”丁诺问,你简直能听到他皱眉的声音。
我忽地心念一动:“对了,是谁把你打落悬崖的?在山路上。”
丁诺一愣:“是……”他用手指抵住额角,脸上闪过一瞬茫然,“我看到了他的脸,可是……”
“不记得了?”我坐直,朝他扭过身子,“好吧,也不奇怪,噩梦世界的规则是扭曲多变的,现在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丁诺费解地看着我。
“这些噩梦世界的灵感来源,是我,或者说我写过的小说,还有,”我说着不禁叹了口气,“还有那些未成型的灵感。”
“灵感?”丁诺瞪大眼睛、呆愣愣的样子好像哈士奇,要是换个地方,我肯定会笑出来的。
可惜我们是在这里,唉。
“还记得我们遇到的那个故障电梯吗?有剥皮怪物和婴儿丧尸的那个。”我龇了龇牙,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那个噩梦世界的灵感大概来自我小时候玩过一款电脑游戏——《孤胆枪手》,玩家操作枪手在一间爆发了生化危机的巨大生化实验室里打怪升级,不过早年的游戏建模多少有点bug,怪物被门挡住时,爪子和脚会穿模伸出来,可以抓伤你。”
不瞒你们说,我到现在还记得游戏里那些丑得千奇百怪的变异生物,还有它们的爪子从白色门疯狂抓挠的样子,惊悚中带着一丝滑稽,当然,在现实里看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不知道该称之为可贵,还是可怖。
“所以说,那个地方是你的……定制噩梦?”丁诺眉头拧起,似笑非笑,显然想起了“舔食者”用利爪扒开电梯门、一路追杀我们的恐怖场景。
“是,也不是。”我思考着措辞,“上中学的时候,我会在脑子里构思故事情节,偶尔也会写下来,但那都是片段,离完整成型的小说还差得远……”
而噩梦世界,不知怎地填补了零散片段之间的空白。
尽管仔细想来,电梯惊魂也好,木头迷宫也罢,其实都缺乏完整的情节,仿佛只是为了恐怖体验到此一游而已,即便是在关东山,我们到头来也没把特派员的信送到、挖出山寨背后的秘密不是?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噩梦世界又似乎在不断完善、生长,从一个灵感、一个故事片段,变成了某种有生命甚至有灵魂的东西,就像七里庄佛堂里凭空生出五官眉眼的夫人,就像……
福灵。
“也就是说,”丁诺出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说,“幕后黑手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了你中学时期写的这些东西,还有你成为作家之后写的所有小说,然后构建出了这个你称之为噩梦世界的鬼地方,但它又不止是噩梦那么简单,在这里受到的伤害,总会以某种方式折射到现实世界。”
“有一个例外,李四死在关东山,但在现实里没立刻死掉,幕后黑手以活命为交易指使他绑架我。”想到那段危险经历,我下意识咬紧了嘴唇,“但他还是死掉了,所以我猜也不算是彻底的例外。”
“关东山也是你写过的故事?”
“算是我第一次尝试,关东山土匪出自钱雁秋的《英雄》,还有专杀土匪的‘半人半鬼、神枪第一’,当年吧,我也算是燕双鹰的粉丝,但是在老钱把他打造成中国队长之前……你别笑,我不理你了!”我咬着牙恨恨地怼了他一下,“你个强抢民女、无恶不作的‘三当家’。”
丁诺往后一缩,仰起头哈哈大笑:“我只是遵循人设!”
“哼,要么说魔改滚出宇宙呢?不该遵循人设的瞎遵循,该遵循人设的浪得飞起,李四本来应该是帮助主角的,武力值拉满了,金手指也开了,结果人家靠着这些差点把咱俩给打包送走。”
“那不正说明幕后黑手对你的故事了如指掌吗?三当家也好,李四也好,的确都是由你塑造的角色。”
“谁会这么做呢?后来完成的小说想要拿到很简单,可我中学时候随手写的故事片段……如果没记错的话,都在一个iPod便签簿里,包括关东山,那时候WiFi没普及,我那iPod都没联过网,只能靠硬件获取。”
垂眸思考片刻,丁诺问:“那iPod现在在哪儿呢?”
我耸耸肩:“过去太久,不知道丢到哪儿了。”
“除了你,还有别人知道你在iPod上写小说吗?”丁诺追问。
“第一,只是片段不叫小说,想到哪儿写到哪儿,除非住在我脑子里,不然读起来肯定摸不着头脑。”我竖起食指,然后是中指,“第二,那个年纪爱写点东西的女生可不少,俗称中二病,就算有人知道,也不会留意的。”
丁诺一笑:“喂,你怎么知道没人留意?”
他语气里暗藏的欣赏让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哈,要是长腿叔叔相中了我的才华,我至少该收到匿名信,你说对吧?”
“好好好,就算你说的对。”丁诺忽然搂住我的腰,一使劲,把我从地上拖了起来,干脆利落地说,“起来,咱们有活干了。”
“有活?什么活儿?”突然离开温暖的怀抱,我有点不情愿,简直就跟从被窝里起来去上班一样。
“我们上楼看看去。”丁诺抬头望向灯塔顶,“管它是妖魔鬼怪,还是巫术玄学,去看过才知道。”
这话还真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