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郡的郡守跟京城那帮文人一样,酸唧唧的。席间推杯换盏吟诗作对互相吹捧,听得我耳朵眼儿里像有虫子爬。
这就罢了,大不了我忍一忍,结果那厮还特意对我阴阳怪气:“小侯爷武功卓绝,此番回乡丁忧,倒是明珠蒙尘了。”
我龇着牙冲他笑:“洞庭好山好水养人,只要郡守大人不介意,本小侯在这儿多叨扰几日,怎么也不怕明珠蒙尘呀。”
郡守脸上笑容顿时僵硬:“这、这是自然。”
哼,明摆着瞧不上我。
还转头就去狂夸谢灵璧年轻有为才干非凡,唯恐再跟我多说一句。
嘁,不就为了讨好谢煦嘛。
谢灵璧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正提笔写诗赋,抽空瞅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后什么也没说。
饭吃得不爽,人家自己乐自己的,我犯不着坐冷板凳,中途就离了席,转到街上去。这时候南境稍大点的城池还没那么乱,路上人来人往。我肚子没吃饱,寻摸了一家馆子,要了几样酒菜,一边吃,一边百无聊赖地左看右看。
还没看清呢,眼前就一团花,一股子香味儿跟着荡过来。我眼一定,差点怒了,面前几道菜全阵亡在一件锦袍下,穿锦袍的家伙上半身扑倒在我饭桌上,胸口挂着汤汤水水并几根菜叶,尴尬地抬起脸和我对视,是个模样挺清秀一男的。
他直起身,腰上挂着几个香囊,很精细,那股香味儿就从里面来的,不过香囊也弄脏了。
“实在对不住,我——”他话还没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记破风声,我的饭桌再次不幸,一柄剑狠狠擦着这男的飞来,“笃”地一声,深深钉在桌板上。
本小侯见过刀兵无数,此时不禁赞一句:“好剑!”
店里的小伙计凑上来,战战兢兢道:“这位女侠——”
一锭银子扔到桌子上。
“滚。”
小伙计屁颠屁颠地滚了。
女侠拔出剑,架在那男的脖子上:“还逃不逃?”
小白脸竟然扑通给她跪下了,一脸惨相:“我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
旁边很快围了一大圈人。小伙计头脑灵活,端来瓜子儿卖,瓜子壳噗噗吐得我满桌子都是。
小白脸看人一多,更起劲了:“我已有妻有子,你何必苦苦纠缠?”
众人:“哇!”
女侠:“是你失忆在先,娶妻生子,现下又叫我暗中做你的情人,到处散播我倒贴的消息,你还要不要脸?”
众人:“什么?!”
小白脸:“你,你含血喷人!”
“我含血喷人?”女侠冷笑,“起初我看你真的失忆,那家人又是你的救命恩人,便想着放下也无不可,可你呢?记忆恢复还贪心不足,真以为能坐享齐人之福?”
众人议论纷纷,噗噗不断。
小白脸急得脸又白三分:“你听我解释!”
女侠不屑道:“倘若你坦荡表态,要对现在的妻儿负责,我反倒会饶过你,但你行事如此龌龊,更侮辱我和我师门名声,就是你的不是了!”
剑光起落,血溅三尺。
“啊!”众人大叫,瞬间退出八丈远,原地只剩下吃不成饭的我。
女侠手腕一抖,血珠滴落,我看她收剑回鞘,望着小白脸睁大的眼睛道:“别忘了,你我初见时,我救了你,你的命,我收回了。”
小白脸软绵绵地瘫在地上,死了。
我怕他在地上放硬了,招手道:“小二,收尸。”
乱世有乱世的好处,店家是见过大场面的,急急忙忙过来处理。女侠在我对面坐下,道:“重上几个菜,扰了这位公子雅兴,这一席我来请。”
女侠向我介绍,她姓巫,是一个叫巫山剑派的道门传人。那门派我从未听说过,不过我告诉她,从她那把剑和方才展示的剑术来看,她绝对是用剑的高手。
女侠很高兴,人也大方,就把她跟小白脸的事一股脑儿地讲给我听。
小白脸原本也是修道的,女侠出师后下山游历碰到他,一来二去好上了,结果有次小白脸遇险失踪,隔了好几年女侠才与他在街头巧遇。小白脸重伤失忆,武功全失,被一户人家救起,后来娶了那户人家的女儿为妻,生活安乐。
女侠本已打算就此了结不再相见,不料小白脸在重逢后渐渐记起往事,暴露出无耻的嘴脸。
我问她:“如果他没提出无礼的要求,而且心里还喜欢着你,你会怎么办?”
“我还是会离开,”女侠道,“所以我内心更希望,他什么都不记得。”
“不记得,你就会放下吗?”
“也许吧。对我来说,那个曾与我相依相伴、有着共同回忆的他,才是我喜欢的人。何况他有了家室,无论如何,我们缘分已绝了。”
我一怔,说不清什么滋味。
女侠自嘲一笑:“多说无益,我杀了他,使人丧夫丧父,终有损道义,毕生修行恐怕将止步于此。”
“你后悔吗?”
“不悔。江湖道中,自有来去。”
我不记得女侠是几时离开的。她说到做到,替我付了酒钱。
谢灵璧来找我。
我知道自己没醉很多,他拉着我的手心干燥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