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初十五年九月初三雨】
今日父亲下葬。
棺木很薄,是罪臣的规格。雨打在桐油伞上,砰砰作响,像谁在叩问苍天。我跪在泥水里,看那方木匣入土,黄土一锹锹覆上去,渐渐看不见了。
父逝、母逝,
谢家三十七口,流放的流放,充奴的充奴。只剩我,因是女童,判入教坊司。十三岁,够年纪了。
周墨林就是这时出现的。他撑着一柄青竹伞,伞沿雨水成帘,隔开了我与那个正在填平的世界。
“谢姑娘,”他声音温润,像春雨,“令尊生前与王爷有旧。王爷不忍忠良之后沦落风尘,愿给姑娘一条生路。”
我抬起头,雨水糊了满脸:“什么生路?”
“入王府,受训。”他俯身,用一方素帕拭去我脸上的雨水,“成为‘惊鸿’。”
后来我才明白,那日他拭去的不是雨水,是谢云舒。
从那天起,活下来的,是惊鸿。
【永初十五年腊月初八雪】
训练营在王府地下,终年不见天光。长长的石阶往下延伸,像通往地府。周墨林提着灯笼走在前面,灯笼的光在石壁上晃动,照出壁上刻的八个字:
“情为虚妄,心为囚笼。”
他停下,指着那八个字说:“这是第一训条。从今日起,你要学会——不信情,不谈心,不流泪。”
第一间密室里有二十三个女孩。最大的十五,最小的十一。我们穿着统一的灰布衣,跪坐在冰冷的地砖上,听训导嬷嬷讲规矩。
嬷嬷五十上下,脸上有道疤,从额角斜到嘴角,笑起来时疤会扭曲:“在这里,你们没有名字,只有编号。我是三号,你们从二十四号开始排。”
我成了四十七号。
因为谢云舒是永初十五年进来的,永字谐音“永”,初字取“衣”旁,十五年取“七”,合为“四十七”。
多可笑,连编号都要算计。
【永初十六年三月初七阴】
今日学“观人”。
三号嬷嬷带我们到地面,躲在王府花园的假山后,观察来往宾客。
“看那个穿紫袍的,”她指着远处一个官员,“步态虚浮,眼下青黑,必是纵欲过度。这种人,可用色诱。”
“那个青衫书生,走路时左手总下意识护着右袖——袖中必藏重要物件。可取之。”
“那个武将,虎口有厚茧,但右膝微屈——旧伤在身。攻其下盘,可制。”
她每说一句,我们就在纸上记一句。阳光很好,花园里海棠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落在假山石上,像谁遗落的手帕。
我盯着那些花瓣看了很久。
直到三号嬷嬷的竹板敲在我肩上:“四十七号,发呆?”
“我在看花。”我说。
她笑了,疤扭曲得更厉害:“花有什么好看?明年还会开。人心才好看——今年是这样,明年可能就烂了。”
那晚回到地下,我偷偷藏了一片海棠花瓣,夹在《千字文》里。
三天后,花瓣枯了,一碰就碎。
像某种预兆。
【永初十七年七月初七夜】
学“用毒”。
教我们的是个干瘦老头,自称九号。他面前摆着几十个小瓷瓶,每瓶一种毒。
“这是‘断肠红’,见血封喉。这是‘醉仙萝’,致幻昏迷。这是‘相思子’,慢性,七七四十九日发作,状似痨病……”
他拿起一个青瓷瓶:“这是‘长相思’,最有趣。中毒者会爱上第一眼看见的人,至死不渝。”
有女孩小声问:“这算什么毒?”
九号嘿嘿一笑:“情才是天下最毒的毒。让人盲目,让人软弱,让人……生不如死。”
他看向我:“四十七号,你来试试。”
他递给我一只白兔。兔子很温顺,红眼睛望着我。我接过,按他教的,将一滴“断肠红”滴在草叶上,喂给兔子。
兔子吃了,抽搐,七窍流血,死。
我抱着逐渐僵冷的兔子,手在抖。
九号拍拍我的肩:“第一次都这样。杀多了,就习惯了。”
那天夜里,我梦见那只兔子变成了父亲,七窍流血地问我:“舒儿,为什么?”
我惊醒,满身冷汗。
隔壁床的四十六号也醒了,她比我大一岁,悄悄爬过来,握住我的手:“别怕,都这么过来的。”
她的手很暖。
三个月后,四十六号因“心软放走目标”被处决。尸体拖出去时,经过我床边,她的手从担架上垂下,还是那么暖。
我闭上眼,想起三号嬷嬷的话:“在这里,不要交朋友。朋友,是会死在你面前的人。”
【永初十八年正月初一 雪】
今日考核“媚术”。
二十四个女孩,如今只剩九个。我们穿着轻纱,在暖阁里学习如何走路、如何抬眼、如何笑。
教习是个三十许的美妇,曾是江南名妓。她捏着我的下巴,端详许久:“底子不错,就是眼神太冷。男人要的是崇拜,是柔弱,是‘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
她教我对着铜镜练习:“嘴角上扬三分,眼睛微眯,瞳孔要看起来比实际大——这样显得天真无辜。”
我练了三个时辰,脸都僵了。
休息时,五十二号凑过来。她比我小一岁,圆脸,爱笑:“四十七姐姐,你说我们学这些,以后真要用吗?”
“不然呢?”我继续对着镜子调整角度。
“可我听说,以前有个姐姐,任务完成后,王爷准她嫁了个好人家……”
“然后呢?”
五十二号声音低下去:“然后……那家人后来起火,全烧死了。”
镜子里的我,嘴角还保持着完美的弧度,眼睛却一点点冷下去。
是啊,惊鸿见过太多秘密,怎么可能有“以后”?
【永初十九年五月初五 晴】
第一次实战。
目标是个工部小吏,贪了治河银两。我的任务是接近他,套出赃银藏处。
扮作卖荷包的绣娘,在衙门后街摆摊。他经过时,我“不小心”打翻了针线篮,荷包散了一地。他帮忙捡,手指碰到我的手指。
抬头,用教习教的那种眼神看他——三分羞怯,三分感激,四分欲说还休。
他脸红了。
三天后,他邀我去茶楼听曲。七天后,他送我一支银簪。半个月后,他在我耳边说出了藏银地点。
那晚回去复命,周墨林很满意:“四十七号,你做得很好。”
我低头:“属下分内之事。”
“不过,”他话锋一转,“那吏员对你动了真情,今早向人打听你的住处。”
我心头一紧。
“所以,”周墨林递给我一个小瓷瓶,“处理干净。”
瓷瓶里是“醉仙萝”。
我接过,手很稳。
第二日,那吏员“突发心疾”死在家中。官府验尸,无外伤,无毒迹,定为意外。
我去看了现场。他躺在床榻上,手里还攥着那支银簪。簪子很普通,街边一两银子就能买到的货色。
可他就为这么个东西,丢了命。
也让我,彻底明白了惊鸿的宿命——我们不是人,是刀。刀不需要感情,只需要锋利。
【永初二十年八月中秋 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