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天玑协同后,为了保持神经的敏感度,他连止疼药都很少吃,更不用说会麻醉神经的酒。辛衍握着玻璃杯的手捏得死紧,像溺水的人紧紧抓住岸上抛来的、长满倒刺的荆棘。
不知过了多久,那只修长的手放开玻璃杯,砸了一下茶几。
辛衍起身,将杯子里的酒倒掉,拧开水龙头。水流湍急而冰冷,溅在他手背上。他接满一杯凉水,仰面灌下。头疼得眼睛都红了,恨不得蹲下身,抱头嚎叫几声。
他扶着水池缓了片刻,步伐不稳地走向落地窗,到了直接躺倒,沉入月光淌成的湖泊里。
辛衍有些自暴自弃地想:疼吧,我看你能疼几个晚上。熬着呗,又不是没熬过。
去年在大兴安岭,前年在孟加拉湾,大前年在吉姆马珍山,哪次不是疼得想把脑子挖出来?不都熬过来了。
黑色的眼眸里映了月光,瞳孔深处银辉流转,像琥珀色的茶汤。
他在视网膜前回放祝放三人在万像城境及评估境的表现。
其实没什么可看的。舅舅死后,他已经看过很多遍。
但辛衍仍是不明白。以他对叶远的了解,叶远绝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善”人。慈不掌兵。叶远深知自己在当前局势中不可取代的位置,除非他认为这个女生的生命价值比自己还重要,否则他不会牺牲性命。
倒不是怕死,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生命是多少人拼尽全力在保护的,他活着,又可以保护多少人。
这是久居上位者骨子里的计算本能,和责任。而叶远选择自己死,保下了这个女生。
为什么?
必须找到万像城境的其他信息,看看能不能有更多线索。
视网膜显示队内通讯提醒,辛衍没起身,就这样接了。懒懒的“喂?”刚出口,对面一下子冒出五六个人头,远处还有十几二十个,个个挤挤挨挨、跃跃欲试:
“队长,有没有在中部基地看见漂亮小姑娘呀?”说话的是队里年纪最小的剑,代号“麻雀”,刚满十九岁,脸上还长着几颗青春痘。
“队长,中部基地的红烧肉还是那么好吃吗?”炊事班的老王,最关心的永远是伙食。
“队长,我跟你说,对面最近老实得跟瞎雀儿似的。兄弟们闲得蛋疼,今天跑附近的橡胶地里,帮老乡们收了一圈橡胶才回来的。”队里的最靠谱的“薛锚”。
“队长,今天10公里负重越野,我赢了副队呢,怎么样,爷们吧!厉害吧!”张小蛮拍着胸脯,镜头都跟着震。
……
月光在辛衍的眸子里轻荡,他合上眼,懒声应和:“有。还没来得及吃。蛋还疼吗?疼了明早加餐,吃双黄蛋。真爷们,下次来15公里……”
辛衍的声音很轻,带着笑意,像寻常闲聊。只有他自己知道,声音轻是因为他实在是头疼得有点说不出话来。
听到背景音里遥遥响了声哨音,辛衍立即睁眼,对应视域的机械黑鸢起飞——
一个身量奇高的红棕色巨人,山岭在他旁边看起来像一个个小土包。巨人身后背着个比他还巨硕的十字架,十字架看起来是上了年纪的木头做的,一边全是断裂后的牙刺。但所过之处山峦被它轻易贯穿,崩塌碎落。巨人脚下的人类建筑像孩子手里的沙堡,软烂一地。
巨人所过之处尘烟上升、砖石四溅,而他身上原本破烂的衣衫毫发无损。他脸上似悲似哭的悲悯痛苦,也分毫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