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我是女子,能得案首,定是走了旁门左道。”沈砚清接过话,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
林挽夏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他们怎么能这样?你明明是自己苦读考出来的!那些挑灯夜战的日子,那些冻得手生疮还坚持写字的时候,他们都看不见吗?!”
沈砚清起身,走到她面前,用袖子轻轻擦去她的眼泪:“别哭。”
“我要去找他们理论!”林挽夏转身就要往外冲,“我去找那些嚼舌根的人,一个个问清楚,他们凭什么这么说!”
“挽夏。”沈砚清拉住她的手腕。
那力道不大,却让林挽夏动弹不得。她回过头,泪眼朦胧中,看见沈砚清的眼睛——沉静,深邃,没有一丝慌乱。
“谣言止于智者。”沈砚清说,“你一个个去找,找得过来吗?今日辟了这里的谣,明日别处又起。治标不治本。”
“那怎么办?”林挽夏哽咽道,“就让他们这么污蔑你?”
“我有办法。”沈砚清松开手,走回书桌,铺开一张新的宣纸,“徐山,磨墨。”
徐山连忙上前,用力磨起墨来。林挽夏擦干眼泪,走到桌边,看着沈砚清提笔蘸墨。
笔尖悬在纸上,她顿了顿,问:“最开始的传言,是从哪里听起的?”
林挽夏仔细回想:“粮铺老板娘说是听东街茶楼的伙计说的,茶楼伙计又说是听……听一个府城来的客商说的。”
“府城客商。”沈砚清眼神微冷,“陈世杰家就是做南北货生意的。”
林挽夏一惊:“你是说……”
“他落榜了。”沈砚清淡淡道,“府试被逐出考场,此生再无缘科举。以他的性子,不恨我才是怪事。”
她开始落笔。
字迹端正,用的是最工整的楷书,一笔一划,力透纸背:
《告清河县父老书》
清河县童生沈砚清,谨以此文告全县父老:
近日坊间有传言,谓余府试得中案首,乃因提前得悉考题,且与知府大人有私。此言荒谬,污人清白,毁人名节,砚清不得不辩。
看到这里,林挽夏屏住了呼吸。
沈砚清继续写:
一、余于去岁腊月初六赴府城备考,宿于悦来居,掌柜、伙计皆可作证。每日行程如下:辰时至文渊阁读书,午时归客栈用饭,未时再至文渊阁,酉时归。其间除同乡学子赵诚等人,未与任何官员私会。
二、知府陈大人清廉正直,仅于府试放榜后召见案首十人,余位列其中。会见时在场者二十余人,皆可作证。此后再无往来。
三、府试五场,场场艰难。第二场算术,余发现题中有误,当场指出,考官核查后更正。此事全场学子皆见,可为凭证。
四、若有人谓余作弊,请拿出证据。余愿对簿公堂,与造谣者当面对质。
她写到这里,笔锋一转,陡然凌厉:
然,《大雍律·刑律》有云:诬告者反坐。若诬告他人作弊,查实则按作弊罪论处;若诬告他人通奸,查实则按通奸罪论处。
今谣言四起,损余名誉,亦损知府大人清誉。余已记录所有听闻谣言者姓名、时间、地点,并将此文誊抄三份:一贴县衙照壁,一送府城陈知府,一存于余处。
若有真凭实据,请至县衙呈递。若无证据而继续散布谣言者,余必依律追责,绝不容情!
清河县童生沈砚清谨告
永昌二十三年二月初八
写罢,她放下笔,吹干墨迹。
林挽夏看得心潮澎湃,却又有些担忧:“这样……会不会太强硬了?”
“对付恶人,就要用雷霆手段。”沈砚清将告示卷起,“他们敢散播谣言,就是认定女子脸皮薄,不敢声张。我偏要大声说出来,让所有人都听见。”
她看向徐山:“去请周夫子,借他的字帖一用——就说我要临帖。”
这是暗号。周夫子是她在县学最信任的人。
徐山会意,匆匆去了。
林挽夏还是有些不安:“可这样公开贴出去,会不会得罪更多人?”
“不得罪人,人就不会得罪你吗?”沈砚清冷笑,“陈世杰敢这么做,就是吃准了我顾忌名声,不敢闹大。我偏要闹大,闹得人尽皆知,闹得他下不来台。”
她握住林挽夏的手:“挽夏,这世上有些人,你退一步,他就进十步。唯有亮出獠牙,他才知道怕。”
林挽夏看着她眼中闪烁的寒光,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个雪夜——沈砚清提着棍子挡在她身前,对着那些地痞说“滚”。
原来她一直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