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里很是静谧。
院子里的仆从们这会儿都在厨下吃晚饭,除了大门口的岗楼还远远地彤彤亮着灯,园子里竟是一个人也看不见。晚风散去了白天的暑气,草地上带着阵雨才停的潮湿味道,银色的月晕满洒在池塘边的栀子花丛上,为花儿们镀上了一层朦胧的银纱,只衬得那花仿佛白雪堆砌的一般。两人走到池边,还隔了老远,栀子花的香气就已经一波一波袭来。
庭月不由一叹:“这就是栀子花?这么小,香气却冲得很!”
绍贤背负着两手,说道:“栀子很特别,它从冬天就开始孕育花苞,经过冬季的酷寒,春季的风雨,在夏天开花。大概也是因为孕育时间长了,所以这香气才格外浓郁扑鼻。”
庭月细细听了,微微点头:“你这话倒是很有哲学意味。”
绍贤看着她笑了:“哦?”
“知道开花的不易,才饱含绽放的热情。”
绍贤思索了片刻,垂头笑道:“这么个道理。”说罢,他抬头望了望横在栀子花上的荫棚,自语道:“今年这花开得这样早,倒是反常。”他见庭月望着那花半晌不言语,便笑道:“你在想些什么?”
“我在看这花。”庭月说道,“你看,它们新花鲜嫩、旧花枯瘪,却都一起留在枝头,不像有的花,才一破败,那旧花自己就先一瓣一瓣地落了。”
绍贤说道:“倒像是它们想生死都在一处。”
庭月心中一动,抬眼却看见绍贤俯下身子,摘了一朵最盛的栀子花,一回身,扬手把那花轻轻递给了自己。两人对望了一眼,都笑了。
顺着池塘一直往西,便是一簇藤萝架。藤萝架上老干斑驳,新叶蓬勃,穿过藤萝走廊,两人眼前闪出满墙的蔷薇,簇在花房门口。那蔷薇亦开得甚是繁茂,它们在层层叠叠的细琐叶间,漫过罗马柱墙翻涌而下,好似一道蔷薇花瀑布,浸满了整个墙头,晚风一过,空气里都夹带着蔷薇的阵阵清香。
绍贤才要推花房的门,却发现上面落了锁,他走到花房旁边的矮房,见里面也黑着灯,不禁眉头一蹙。“哎!”庭月一叹,走过来笑道,“看我这记性!张师傅今晚回家去了,上午我同大姐来这里的时候才听见他说呢!”
绍贤一低头,说道:“不碍事,我们就在院子里走走。”说罢,两人便顺着蔷薇绿篱随意慢慢往前走去。
绍贤随口道:“以前倒没在意,大姐喜欢来花房。”
庭月摇摇头,笑道:“是小健喜欢来。”
“哦?”绍贤不觉一奇,心道,大姐的儿子小健才五岁,难不成这小孩喜欢花草?他才要问,却听见庭月笑道:“他和绍仁用堆在花房墙角的泥土,捏了不少打仗的小人。大姐说,张家这军旅世家的名号,怕要一代代传下去了。”绍贤听了,心有一触,不由得挽住了庭月的手。
只听庭月又说道:“听见大姐说,广州每到过年都有花市?”
“是啊,那份热闹,不亚于北平的庙会。”绍贤答道。
“大姐说每到过年前,她和大姐夫都要带了小健、小糖一家四口去逛花市。花市上的花多,又好,只是……”说罢,庭月又想起什么似的,扑哧一声笑了,“小健说他家的毛球最怪,喜欢吃金橘,买回来一盆金橘,如果看不住,就要被毛球剃头了。”
“毛球,是那只小狗?”绍贤问道。
“哪里是只小狗!”庭月笑道,“照片上看,站起来只怕比小健还要高!”
绍贤想起来,那还是很多年以前。他还在黄埔。有个周末的黄昏,到大姐家里去。熟门熟路,并没让通报。他才跨进客厅,便看见大姐正揽着她的第一个孩子—小健的姐姐小糖,用一杯鲜奶喂着一只小小的拉布拉多犬。那只小狗不过才一两个月大,浅黄色的尾巴如同一个小型的螺旋桨,不停地摇摆着,大姐指着它,含着笑,对还在咿呀学语的小糖轻声念叨“毛球,毛球”。
夕阳从小客厅白色的窗幔外折进厅里,五彩斑斓的花砖映出小糖还带着红晕的婴儿的脸。大姐夫则沉坐在沙发椅上,拿着报纸,手里燃着一支雪茄,一面吐着烟球,一面脸颊上带些笑态地望着大姐和小糖。那一副“天伦之乐居家图”让彼时一个人闲散惯了的绍贤竟也有几分触动,心里颇生出些温馨的感情。
晚风轻柔,月光如水。
绍贤望着身旁的庭月。他知道,她想要的,就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幸福。
月华如水一般倾洒在庭月清秀的脸上,绍贤不知怎么,就想起来去年他们订婚,她第一次来南京他家里。她那时住在隔壁的佳苑饭店,天晚了,他送她回去,才下过雨,路上湿,他背着她走了很远一段路才到。那佳苑饭店的后院里,有一棵老大的合欢树,正开了满树的淡粉色合欢花。他站在树下,故意问她刚刚写在照片后面的是什么?
那是两句诗——“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他知道那是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里的句子,但假装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偏要她解释给他听……细细索索的往事,如流水一般浮上心头。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的危险与不幸,竟然会是他带给她的。这样想着,他胸中不由得一阵剧痛。
庭月觉得绍贤的手冰凉,她挂心他的伤还没好,受了凉,便问道:“你可冷?天晚了,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