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后期有可能会更忙,不过这几天我的时间空下来了,可以好好陪陪你。”
两个人吃完饭,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刘意林没正形地将胳膊搭在林素的肩膀。闻言,立马坐正了:“这可是你说的!敢耍赖,我就追你追到饭桌上,向你那些生意伙伴诉说你的渣女罪行!”
平时那么泼辣而精致的一个人,这会儿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头发绑成松松的丸子头,素面朝天,倒有些说不出的可爱。
林素轻轻一笑:“骗你做什么。”
电视屏幕里播着喜剧片,演员做着夸张的动作,挤眉弄眼。
刘意林的眼神从电视屏幕上飘忽,眼睛瞟向神色淡然的林素。
林素知道她有话要说,率先占据了主动权,开口道:
“你是不是,把我的手机号给程峥了。”
刘意林反应了一会儿程峥是谁,翘着腿在那笑:“谁让你老不理我,我在家呆得没意思,拿你俩逗逗乐喽。哎呀呀,我还以为他不会打过来呢。”
林素神色淡淡,对她说起程峥喊自己刘小姐的事,把两个人的对话简要的复述了一遍。
刘意林先是被逗笑,感慨“这人挺骚包啊”,反应过来后又开始情绪激动:
“这臭不要脸的!我找他是拿修车的借口好不好?虽说那些话我确实也说过吧,但可绝不是真想约他出来啊,至少在知道你俩有一腿之后,没再想约他出来。男人那么多,哪儿有姐们儿重要啊!”
林素的耳朵被她叫得生疼,伸手轻轻在刘意林脸侧一推,将人推开:
“我知道的。更何况,他不可能认不出我,只不过故意说这些话刺我。”
刘意林眼睛轱辘轱辘转,下巴枕着手背趴在沙发扶手上,问她:
“你也别装。你刚刚说了那么多利弊分析、勾心斗角的理由,难道你这次回钟城县,就没有一丁点原因是因为他?”
林素静静地看着电视,神色不变,答得干脆又坦荡:
“有。”
她答得这么直白,刘意林准备好的揶揄的话没机会说出口,一时倒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了。
林素扭过头,问她:
“对于你来说,生活的乐趣和目标是什么?”
刘意林不假思索地回答:
“乐趣啊,那可多了,买车、买包、跟帅哥谈恋爱、跟你常见面。至于目标,那倒没有,我家里也不指望我干什么,就混混日子,游戏人间呗。”
林素回:“其实你和程峥挺像的。”
刘意林大惊,夸张地叫唤:“我和他像?我没他那么骚包吧!”
林素目视前方,轻轻一笑,眼神少见的柔和。
刘意林的纯粹和热烈,也是两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朋友的原因——同样是家庭殷实,刘意林看似吊儿郎当,但却对这个世界的各种东西抱有干脆的热爱,无论是消费主义下生产出的各种产品,还是天下湖海、自然风光,都能引起她强烈的兴趣和热爱。
而她不一样,她是一个极其寡淡的人。虽然她目标感清晰而强烈,甚至可以说是被某种带着仇恨色彩的目标驱动着过了这么多年,但她几乎很少被什么东西牵动心神。
上大学时,原本刘意林时常黏着她,林素是没有过多的想法和感觉的,甚至觉得麻烦、聒噪。但她晚上经常失眠,会开着小夜灯,拉上窗帘,看一整夜的书。
有一次,将近凌晨,刘意林起来上厕所,路过她的位置,轻轻在她的窗帘上拍一拍。
林素撩开窗帘,便看到她那双多情又亮晶晶的眼睛,抬着头用气声问她:
“我看你这灯亮了一夜了,既然睡不着,要不起来一起看日出吧。”
林素一愣,换做往常,她应该是会礼貌婉拒的,但那天却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答应了。
早秋的清晨,宿舍楼天台上,还带着浓重的雾气和凉意。刘意林光脚穿着拖鞋,随手给她披了件衣服,两人裹着长袖倚在天台栏杆上,刘意林开了瓶啤酒递给她,你一口、我一口。
朝阳初升,从天际线冒出头,带着线状的光辉,将天色染红,然后逐渐清明。
其实林素觉得,所谓日出,也就那样,算不得什么美景。
但她始终记得那天刘意林的目光,如此专注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兴致勃勃,比朝阳更加热烈。
林素对自己有着清晰的认知,她和自己父母一样,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商人,她始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像一口干枯的水井,而无论是程峥还是刘意林,都像一汪满溢的湖海,与他们在一起时,她才能从他们眼中看到这世间的可爱,从他们旺盛的情感中获得滋润。
所谓喜欢、在乎、甚至是爱,究其根本,都带着自私自利的本能,无论这本能是狭隘或高尚。
她想要看到这世间的可爱,她想要获得滋润。
“我和他有几年没见了。”林素轻声道。
几年没见,不知他身边有没有人,不知道他心境是否有变化。
她是个吝啬冷静的人,除非认定对方真的值得,她不会投注全部的信任与筹码。
“所以,你想观察之、观望之、试探之?”刘意林在一旁补充。
林素笑了笑,没有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