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部的期末考试已经结束,陈老师也早早就进入了寒假。
“终于能在家好好陪着陈灼了。”陈老师如是说。
或许是因为心疼女儿的缘故,陈老师的妈妈虽然不在陈老师家常住了,但仍旧会去陈老师家做好中午饭,下午共同育儿,直到李亮下午下班回到家才会离开。
我之前每周会去陈老师家吃两顿午餐,是因为陈老师那两天要临近中午才下课,我与她同路去她家里吃,如果陈老师提前下了课,我并不会下了课以后独自前去。
陈老师放了寒假,特别叮嘱我说可以每天中午都来家里吃饭。
我以想要集中精力复习期末考试为理由,拒绝了她的好意。
不是因为不喜欢见到李亮,而是因为我的食欲,确实因为期末考试临近,压力变大而同时变得极为匮乏。
我每天只能吃得下很少量的食物,如果用当代的语言来形容,那我吃的大概叫“生命体征维持餐”。
我的身体当然也会感到饥饿,但客观存在于这个世界的“食物”与我大脑所产生的“食欲”之间的联系,总会在我感受到压力,并且想要保持专注的时候断开。
“如果我想上医学院,应该选文科还是理科啊?”那天在陈老师家吃完饭,在回学校的路上,我问陈老师。
“盛寒也想学医啊。”陈老师感叹道。
“嗯。想学。”我知道陈老师为什么用了“也”,在她认为的我的世界里,正在吃螃蟹的人是李亮,而我吃螃蟹这件事情,是对李亮的模仿。
“是什么让你改变了想法?”陈老师问。
“啊?”我没听懂陈老师的问题。
“你上初一的时候,不是说自己未来想当警察吗?这么快就忘了?”
“警察啊,”我挠挠头,“早就忘了。”
“那你要好好努力了,”陈老师说,“学医要选理科才行。”
在我读高中的时代,文科和理科被认为需要截然不同的大脑。
因为是基于生理结构的判断,所以自然带有非常强烈的性别偏见——
女生脑子不好,但是勤奋,可以选需要大量背诵的文科,文科是靠勤能补拙的学科。
男生脑子聪明,但是贪玩,更应该选需要理解就能答对题目的理科,更能发挥优势。
老师说,如果物理能学懂就选理科,不能就选文科。
我完全被夹在了中间。
物理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地理更是我的强势科目,但我的化学和历史成绩却表现平平。
跟那些早早就决定了未来要选文科和理科的同学截然不同,我无法立刻在文科和理科当中做出完全符合“大脑发育规律”的选择。
我仍旧记得期中考试以后,化学老师走到我身边,对着我满分一百分,却只考了七十分的试卷,说:“我觉得你的化学,还没入门。”
我听了简直想直接从三楼跳下去,真的,半个学期,整整半个学期,我知道自己分数不高,但万没想到自己会得到化学老师“还没入门”的评价,这简直是一种侮辱。
这个评价让我耿耿于怀,以至于产生了自己是不是应该选择文科的想法。
但读了文科,就意味着我无法读医学院,这是我更不想承担的结果。
于是,为了能在期末考出“入门级”的化学成绩,我着实在化学这个学科上下了一番苦功。
甚至放弃了去看小说的时间,也没有时间去思考什么“性-取向”,但在一些瞬间,突然想到自己暗自认为郑楠学姐与我背负相同命运这件事情,我仍旧会尴尬地发抖。
期末考试临近,时间安排出炉。化学是在第二天下午考,上午要考数学和历史。
这简直是我的受难日。
数学是我的强项,历史和化学都是我想要获得可以拿来雪耻的分数的学科。
前一天晚上我花了一点时间才睡着,早上七点半,我揉着眼睛走进了考场,一进考场就闻到了一股辣条味。
我迅速看向了辣条味的源头,果然看到了宁宽。
考试的座次是按照期中考试的成绩排列的,宁宽坐在教室左上角的位置,是这间考场成绩最好的人。宁宽在数学考试前喜欢吃辣,特别是辣条,不知道为什么,这可能是她获得高分的秘诀吧。
我眯起眼,跟宁宽交换过视线,然后低头看着贴在桌上的考号,走向了教室的右下角。
我是这间考场成绩最落后的人,没有人会想要扭头抄写我写在试卷上的答案,真是遗憾。
我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跟我同班的同学,她几乎是我们班最努力的人,上早读的时候读单词的声音最大也最投入,一个厚厚的错题本摊开在她的桌上,她低头盯着上面的内容,没留意到走过她的身边。
监考老师拿着试卷走进了考场,皱了皱眉。
“什么味道?”他自言自语地说。
当然是辣条的味道,何必问这种蠢问题呢。
我的视线掠过一个个肩膀和人头,看向了坐在第一排角落里嘴巴沾了一圈辣油的宁宽,面对老师的疑问,她旁若无人地伸出舌头,舔了一圈自己的嘴唇。
老师低头在桌上刷刷刷地在试卷上摩擦,整齐地试卷像是孔雀开屏了一样整齐散开。数好的试卷被放在第一排同学的桌上,然后便像海浪一般向后传开。
我拿过了前排同学递给我的最后一张试卷。
“还没打铃,先别动笔。”另一位监考老师说。
我翻过试卷,看着最后一道大题,老师在课上讲过类似的题目,但这道题与老师讲的并不完全相同,细小的改动让这道题目的难度骤然升高。
我把题目读了一遍又一遍,仍旧毫无头绪。
铃声响起。
“开始答题。”老师宣布。
我拿起笔,开始答卷。这份试卷并不简单,我做好了要跳过耗时的难题的计划,决定放慢速度,把简单的题目全部答对。
进程过半,遇到了一道画图题,我拿出准备好的圆规,开始做题。
圆规的尖端被扎进圆心,拧动圆规的顶部,一个完美的半圆被跃然纸上。
我放下圆规,拿起直尺,比着画了几条线。
再次拿起圆规,想要以另一个圆心画弧线的时候,皮肉被入侵的感受传来,我惊讶地摊开了手掌,一道鲜红的血痕藏在被划开成锯齿状的表皮里。
我注视着掌心的血痕,痛觉迟钝地传递进了大脑,没有更多的血要流出来,伤口很浅。
我看着圆规的尖端,那个尖端无比锋利,能轻易划开我的皮肤,但不在自己身上留下任何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