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心是下了。只是我和庄以峥之间似乎总差了那么点儿缘分:一次是他临时有事、放我鸽子;另有一次是我突然加班爽约,倒也堪堪打了个平手。等到两人都有时间、能安安生生地窝在咖啡馆里见面,已经是一个礼拜后的事了。
“但是……有必要约在离IM这么近的地方吗?”我问。
一般来说,想讲前司坏话,总得选个离案发地越远越好的位置吧?
“我也不想啊。”庄以峥刮了刮咖啡表面细到看不见的浮沫,道:“谁叫市中心统共就这么巴掌大的地方。要离咱们俩都近,也就只能约在这儿了。”
——这座城市的中心可谓是寸土寸金,单一平米地价就要高达六位数,即使不以幅员辽阔见长,怎么也不至于小到庄以峥说的那个地步。我心知肚明他将这里贬损得如此渺小,只是为了盛放他过于旺盛的自尊,也不点破,任由他迟一步进入正题。
“那就从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开始讲吧。”庄以峥道。
我原先想过,庄以铮和周棠是同校同系的师兄弟,他一毕业就卯准IM,肯定是两人当年在学校里曾经有过不少渊源——不想等人真的坐到这里,反而对我最感兴趣的部分略去不表,竟真的一板一眼和我说起IM的事:
依他所言,我现在接手的主管一职,并不像我原本以为的那样,是简单地一分为二、划给陈默和庄以铮两人分而治之;而是干脆只剔除掉喝酒应酬之类的外事,其余所有事务性工作,则是全权交给陈默,只向周棠一人单线负责。
如此一来,庄以铮在酒桌上的定位,恐怕就相当微妙了——我是销售出身,最清楚所谓的“酒桌文化”,本质上还是双方拎着底价,说些似是而非的醉话相互博弈……可庄以铮要是连自己部门在做什么都不清楚,在饭局上恐怕也发挥不了比台灯更多一些的用途。我想不通他有什么理由非要执著于这项工作。
“你知道吗。我为他喝到过胃出血。两次。”庄以铮道。
“第一次的时候,医生说,幸好发现得早,没出什么大事儿,就是胃溃疡,养两天就好了。真正危险的是第二次——120直接送到急诊室,紧跟着就是留院
观察……七天。
整整七天。——他一次都没来看过我。”
庄以铮身体稍稍后挪,企图寻找一个倚放后背的支点;刚刚挨到抱枕,却又很快错过来,好像很难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好让他把想说出来的那些话给讲完。
“他那个秘书倒是来过两趟。说的无非就是些好好养伤之类的废话,还拎了些水果、礼品卡之类的……谁稀罕那点儿破东西?”庄以铮脸上划过一丝怨毒,还没容我多看,又很快换上副森然的笑意;我实在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好笑,只觉得眼前人面容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给硬生生撕扯开嘴角,硬是在入暑的天气里给看出森森鬼气:
“我当时可是他身边最拿得出手的一个。至于你,唐允,别嫌我说话难听:从那天交流会我就看出来了,真要论识时务、左右逢源那套,你比我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我从他那儿得到的待遇最多也就是这样。你好好想想,真要轮到你自己……呵,到时候,恐怕他连眉头都舍不得皱一下。”
我完全相信庄以铮有这个能耐。交流会当天,他还没来得及自报家门,我已经记得这个嗓音对坐在前排的几位老板多做谄媚;他完全知道怎么奉承能讨人欢心,而我跟他相处屡有不适,也无非是因为他打心眼里看不起我、不屑对我使用察言观色的那套罢了。
他一定比我更懂得怎么豁出自尊去讨好那些上位者;同样,他也一定会竭尽所能、把失去的那些在他认为比他更低一级的人那里讨回来。我永远没办法做到这点,因为我打心底里认为,无论拥有的资源、位置、境遇怎样变化,人和人所拥有的自尊,始终都是平等的。
要做人。不要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