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声音很小,淹没在几千个人的声音里,没有人会听到。
不要被世界定义。
不要被原生家庭定义。
不要被周莹的“你算什么”定义。
不要被那些年所受的嘲笑、轻视、伤害定义。
她就是她。
不是别人眼里的她,不是别人嘴里说的她,是她自己一点点长出来的,笨拙的但勇敢的,脆弱的但坚韧的,会哭会笑会害怕但不会再退缩的自己。
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下来。
她用手背擦了一下,又流下来了。
她索性不擦了,让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嘴上还在跟着唱,声音比刚才还大。
台上的灯光忽然全部亮了起来,整个舞台像一座被点亮的城堡。
黎景辰站在那片光的最中央,吉他的声音在空气中炸开,鼓点像心跳一样猛烈。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整个广场安静了一瞬。
然后黎景辰拿起麦克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灯光从他身后照过来,把他整个人笼罩在一片光晕里,他站在那里,像站在世界尽头的少年。
“听完这首歌——”他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在空中回荡。
“我们就大步向前走——”
他的手抬起来,指向远方,指向某一个方向,指向那条所有人都还没有走完的路。
“好——吗——!!!”
不要被困在过去,也不要惧怕未来。
最后两个字是他带着全部的力气喊出来的。
台下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回应。
几千个人同时大喊:“好——!!!”
那声音太大了,大到林星落觉得脚下的地面都在震动。
她站在人群里,荧光棒还握在手里,眼泪还挂在脸上,嘴角是往上翘的。
她没有喊出声,但她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喊:好。
我们大步向前走。
她抬起头,看着台上的黎景辰。
他站在追光里,微微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吉他还挂在他身上,麦克风还握在他手里,汗水从他的额角滑下来,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然后他抬起头,目光穿过几千个人,穿过那些挥舞的荧光棒,穿过那些跳跃的人影,准确无误地落在了林星落身上。
隔了那么远,隔了那么多人,他们的目光在空气中撞在一起。
黎景辰笑了一下。
她把手举起来,用力地挥了挥。
荧光棒在夜空中画出一道绿色的弧线。
黎景辰也抬了一下手,幅度很小。
鼓手开始打下一首歌的前奏,人群又开始沸腾。有人开始往前挤,有人开始举手机录像,世界又回到了它喧闹的模样。
林星落站在那里,觉得世界安静了一瞬。
那一瞬间,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大步向前走。
好。
音乐节散场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
人群像退潮一样往外涌,林星落被挤得东倒西歪,一只手突然伸过来,稳稳地握住了她的手,把她从人流里拉了出来。
黎景辰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舞台上下来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到了她。他背着吉他,穿着那件黑色的T恤,头发被汗打湿了,有几缕贴在额头上。
身后还跟着乐队的成员,孟良潇他们。
那天晚上,都见过,只知道孟良潇的名字。
黎景辰一一为她介绍。
这个乐队名叫玦。
环玉有缺名为玦。
乐队的每一个人都是有缺口的玉。
鼓手孟良潇,脸上蝴蝶纹身,并非纹身,而是胎记。颜色是胎记本身的颜色,只是用纹身色彩勾勒了个轮廓。
键盘手纪时,一个酷酷的短发女生,看起来与平常人一样,握手时,林星落才发现,她只有八根手指,剩下两根是半截儿的。
小时候做饭切了手,到医院晚了,没接上,留下了残疾。
贝斯手秦延贺,是一个化了妆的长发男生。
这个乐队的每个人都不完美。
却完美的组成了一个乐队。
就像这个世界,虽然有棱有角,却能包容所有的遗憾与残缺。
林星落跟每个人打了招呼,聊得甚是开心。
只是,时间很晚了,不能再呆下去,她便提出了离开。
“那我们先走吧。”黎景辰说,声音有点哑,是唱了太久的结果。
林星落冲他们摆手:“再见,各位。”
“小星落,再见!”
告别后,两拨人背道而行。
“你怎么找到我的?”林星落边走边问。
“你手上的荧光棒,”黎景辰指了指她的手,“绿色的,全场就你一个人拿绿色的。”
林星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荧光棒,又看了看周围——确实,所有人拿的都是粉色和蓝色,只有她的是绿色。
“你安排的?”她抬起头看他,想起快开场时孟良潇说的惊喜,想必就是那首为她而唱的歌。
黎景辰把手插进口袋里,嘴角弯了一下:“嗯。”
两个人沿着广场外面的街道慢慢走,夜风吹过来,把音乐节最后的热气吹散了。城市很安静,跟他们身后那个喧嚣的广场像是两个世界。
林星落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
“黎景辰。”
“嗯。”
“你今晚……很帅。”
黎景辰的脚步顿了一下。
他偏过头看着她,表情有点不自然,像是在忍着什么。
“其实,我一直都挺帅的。”他说。
“啊?”显然不知道黎景辰这么自恋,林星落一愣。
“我一直都很帅,只是你现在才发现。”黎景辰说。
林星落笑了:“那好吧,怪我发现的晚了。”
黎景辰也跟着笑:“不算太晚。”
他转过脸去,耳朵在路灯下红得发亮。
林星落看着那只红红的耳朵,忽然觉得今天的黎景辰跟平时不太一样。今天他站在舞台上的时候,像一团火,烧得很旺,把所有的人在都照亮了。
她想到一个词——少年感。
会紧张会害羞会在舞台上发光也会在台下脸红的少年。
她看着他的侧脸,心跳漏了一拍。
“黎景辰,你以后会做歌手吗?”她问。
黎景辰想了想,摇了摇头:“会吧。”
“那我可以做你的女粉丝嘛?”
“只是女粉丝?”他说,声音很轻。
“那还能做什么?”
“黑粉。”
“……”
林星落没有再开口了,脑海里蹦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答案。
她低下头,心跳忽然很快,快到她能听到自己的血液在耳朵里涌动的声音。
他们并肩走在那条长长的,种满梧桐的街上。月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一地碎银。
风很大,把梧桐叶吹得沙沙响,像在下一场永远不会停的叶子雨。
黎景辰背着吉他走在前面半步,林星落跟在他旁边。
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一幅还没有画完的画。
走了很久,黎景辰忽然开口,声音很轻:“林星落。”
“嗯。”
“你今天开心吗?”
林星落想了想。
今天,她坐了很久的公交车,喝了一杯温度刚好的拿铁。
她被人群淹没,被音乐震撼,被荧光棒包围。
她跟着几千个人一起唱歌,喊到嗓子都哑了。
她看到黎景辰站在舞台上,光打在他身上,他抱着吉他,唱的是写给她的歌。
他在几千个人面前喊“大步向前走”,她也跟着喊,一起向前走,不要被困在过去,也不要惧怕未来。
“开心。”她说。
黎景辰偏过头看着她,月光落在他的眼睛里,碎成一片一片的亮光。
他的嘴角慢慢弯起来。
“那就好。”
那就好。
你开心,那就好。
走了很远之后,林星落忽然听到黎景辰又开始哼歌。是那首歌的调子,很轻,像晚风,轻轻吹进人的耳朵里,心里。
她没有说话。
她只是把脚步放慢了一点,走在他旁边,听着他哼歌,听着梧桐叶在头顶沙沙作响,听着自己的心跳慢慢跟他哼的调子变成了同一个节奏。
从前,她独自在荒原穿行。
这里荆棘丛生,烈日灼身。
每一步都无比煎熬。
直到黎景辰出现——
嫩芽破土,绿意肆意蔓延;山花烂漫,蝶舞莺啼。
从此,荒原变成绿洲,头顶再无阴云,心底不再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