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千羽没有回夜家。
她开着她那辆招摇的红色迈巴赫,穿过半个京城,最后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下停了车。
这是她母亲林婉清生前的旧公寓,这些年一直空着,她偶尔会来坐坐。今晚,她从拍卖会上带回的那只青花瓷碗就放在副驾驶座上,被她用软布裹得严严实实。
她抱着碗上了楼,开门,开灯。
六十平的小公寓里陈设简单,墙上挂着一张褪色的全家福——年轻的父母抱着三四岁的她,三个人笑得眼睛弯弯的。
夜千羽把青花瓷碗摆在茶几上,看了很久。
然后她蹲下来,把脸埋进膝盖里。
没有声音,没有眼泪。但她瘦削的肩膀在微微发抖,像一只独自舔舐伤口的孤狼。
这只碗,是她母亲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母亲曾说,等她出嫁那天,要用这只碗给女婿敬茶。
母亲没能等到那一天。
父亲也没能等到。
十岁那年,父母在国外遭遇车祸,双双身亡。她被送回夜家,成了寄人篱下的孤女。叔伯们分了她家的财产,堂姐妹们明里暗里地欺负她,夜老爷子忙于家族事务无暇顾及她。
她从那个爱笑爱闹的小女孩,变成了京城最桀骜不驯的“败家女”。
她用张扬和嚣张做铠甲,用挥金如土做武器,把所有人推得远远的。因为只要没有人靠近,就不会有人再离开她。
手机忽然震了一下。
她低头一看,是一条微信,备注是“未婚夫”三个字。
魏景行发来的。
只有四个字:“到家了吗?”
夜千羽盯着屏幕看了几秒,打了两个字:“到了。”想了想,又删了,把手机扔到一边,没回。
三分钟后,手机又震了。
“我知道你没睡。开门。”
夜千羽猛地抬起头。
她走到门口,透过猫眼往外看——走廊的声控灯亮着,魏景行就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一个袋子,西装外套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了,只穿着一件黑色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线条分明的手腕。
她打开门,靠在门框上,似笑非笑:“魏总大半夜的,私闯民宅?”
魏景行没接话,目光越过她的肩膀,落在茶几上那只青花瓷碗上。
他什么也没问。
他只是拎着袋子进了门,换了鞋——他竟然在这间公寓里放了自己的拖鞋——然后走进那个逼仄的小厨房,开始从袋子里往外拿东西。
夜千羽跟过去一看,是一碗热腾腾的馄饨。
“你晚上没吃饭。”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
“我不饿。”
“你每次心情不好就不吃饭。”魏景行把馄饨端到餐桌上,又把勺子摆好,“吃了再跟我闹。”
夜千羽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忙活的背影,忽然觉得嗓子有点发紧。
这个男人,堂堂魏氏集团的总裁,京城商业圈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活阎王,此刻正弯着腰替她擦桌子,白衬衫的袖口沾了一点水渍,他浑然不觉。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魏景行直起身,转过身看着她,黑眸里倒映着厨房昏黄的灯光。
“你每次从夜家或者魏家受了委屈,都会来这里。”他说,“从你十五岁那年开始,一直没变过。”
夜千羽心头猛地一颤。
十五岁那年,她被夜千霜陷害,在夜老爷子面前挨了一顿训斥。她一个人跑到这间公寓,以为没有人知道。但那天晚上,门口放了一碗热汤,和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上面写着:“趁热喝。”
她一直以为是隔壁好心的邻居。
“那碗汤……”她的声音有点涩。
“是我放的。”魏景行说。
“纸条呢?”
“也是我写的。”
夜千羽攥紧了门框,指甲几乎嵌进木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