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拒绝了。陆之然说“我心里有别人了”。她趴在桌上哭,肩膀一抖一抖的。教室里很安静,只有她的抽泣声。我把纸巾推过去,没有说话。我想说“我喜欢你”。但我怕她说“你只是我同桌”。我怕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说一句“谢谢你”。然后我们就真的只是同桌了。所以我没说。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了很多遍“好”。好,你喜欢他。好,我帮你。好,我没事。好,我不说。写到最后,纸都皱了。被眼泪打湿的。我不会哭。只是眼睛出汗了。
9月1日
高三了。她变了很多,不再叽叽喳喳地说陆之然的事了,开始拼命做题。每天五点起床,十二点睡觉。黑眼圈很重,人瘦了一圈,下巴变尖了。我每天给她带豆浆,跑着去跑着回。到教室的时候豆浆还是热的,我的手指冻得通红。她问:“顺便买的?”我说:“嗯。”她笑了,接过去,咕嘟咕嘟喝完。嘴角沾着豆浆渍。她不知道那包纸巾也是我放的。那时候觉得,能每天给她带一杯豆浆,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11月15日
她说想去一个有海的城市。我说第七城市有海。“海是什么颜色的?”“蓝色的。很蓝很蓝。”其实我没去过。但我希望它是蓝色的。因为她值得看到蓝色的海。那天晚上,我查了所有有海的城市。大连、青岛、厦门、三亚、海口、珠海、深圳、宁波、烟台、威海、日照、连云港、汕头、湛江、北海。每一个都查了。气候、房价、大学、就业。最后选了第七城市。因为她的分数够B大。而A大和B大在同一个城市。我不想告诉她。她知道了会有压力。不知道最好。
6月9日
高考结束了。她在校门口说:“到了第七城市,记得找我。”我说:“好。”她走了。走了很远,又回头看我。夕阳打在她身上,把她的头发照成金色。她对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走进人群里。我站在原地,没有动。周围的人来来往往,有人笑,有人哭,有人拥抱,有人告别。我没有动。我怕她回头的时候找不到我。她回头了三次。第一次,她在人群中找我的方向。第二次,她对我挥了挥手。第三次,她看了我一眼,然后消失在人群里。天黑了。人散了。我还站在那里。路灯亮了,照在我身上,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
后来我回家,打开日记本,写下了最后一篇日记。
日期是6月9日。内容只有一行字:
“她说到了第七城市记得找她。我说好。”
“这一次,是真的好。”
日记本到这里就没有了。
大一之后,我再也没有写过日记。因为后来的事情,我都记得。不需要写下来。
我记得第一次在第七城市遇见她,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画银杏树。我记得暴雨天跑去给她送伞,浑身湿透。我记得她说“可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我记得每一次她说“好”。我记得每一次她说“明夜”。我记得所有的事。
从高一开始,到现在。
每一件,都记得。
(番外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