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眼——他的心脏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那些瘦瘦高高的鬼影,正密密麻麻地站在树林边缘。它们站得很整齐,一排一排的,像是来看热闹的观众,正在围观他这个卖力挖土的工人。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粗,有的细,但都是一个样子——头比肩膀宽,手臂垂下来过了膝盖,全身黑漆漆的,和森林融为一体。它们面朝着他。一动不动。
宋稷不敢多看,他转过头,提着桶,拿着铁锹,快步往山下跑。他跑得很快,脚下打滑好几次,差点摔倒。雨水打在脸上,他顾不上擦。他只知道跑,拼命跑,离那片森林越远越好。一直跑到教堂前面,他才停下来,扶着膝盖喘气。教堂这里让他觉得安全,就像中国的庙宇和道观一样,教堂大概也有某种驱邪的作用吧。那些东西,应该不敢靠近这里。
宋稷喘匀了气,继续下山,教堂的门忽然被打开。一个中年男人从里面悄无声息走出来。如果宋稷来得及回头看一眼,他会发现——这人正是他第一天去学校时在公交车站遇到的那个背着旅行包的男人。
到家的时候,艾玛太太还没回来。宋稷把桶放在门口,先去厨房找了个破旧的花盆,把桶里的泥土倒进去,又把那些黄瓜籽一颗一颗埋进土里。他浇了点水,把花盆放在角落里,和艾玛太太那盆蔫了吧唧的花摆在一起。然后去卫生间处理伤口。
宋稷解开缠在手上的纸巾,低头一看——差点惊呼。两个小时前还血流如注的伤口,此刻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疤痕。那疤痕是粉红色的,细细的一条,上面覆盖着一层鲜红色的痂。那痂很新,说明伤口刚刚开始痊愈。但这不可能。那么深的伤口,怎么可能两个小时就长成这样?就算是最强的愈合能力,也至少要三五天才能结痂。
这不科学。
宋稷盯着那道疤,脑子里飞快地转着。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黑色的盒子。金属的触感贴到伤口上的瞬间,一阵难耐的瘙痒感从伤口处传来。那痒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痒得他浑身一激灵。他连忙把盒子拿开,低头一看——伤口处的痂,已经变成了黑色。那黑色很深,似乎下一秒就要从伤口处脱落。
宋稷脸色一沉。这玩意儿肯定带着上古的病毒。埋进土里至少几十年了,什么细菌没有?什么病毒没有?他不会感染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吧?他越想越害怕,把手伸到水龙头下,打开水,用力地搓那道伤口。黑色的痂被他搓掉了,顺着水流冲进下水道。下面露出的是新长出来的肉。粉红色的,嫩嫩的,光滑的,一点都看不出受过伤的痕迹。
宋稷死死盯着那道已经消失的伤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默默地放弃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管他呢,反正也没钱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