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斯林的声音很平静:“不是凶和刻薄,要喜形于色,让人看不出来你在想什么。像你刚才那样,眼珠子一转,人家就知道你要使坏了。真傻啊。”
我低下头,心里却有点怨恨。我以前不是这样,明明是很精明,很机灵的。当年我可是首都顶尖大学毕业,高考六百七十多分的高材生!没有靠关系,不是靠运气,是一道题一道题自己做出来的。等进了公司,我的嘴甜,人也勤奋,干什么都能干好。不像现在,被几个疯子搓磨了许久,人也呆呆木木的,不懂得变通了。也许再过两年,我真的会变成一个傻子。
池斯林没察觉我的异样,挑完刺,他又盯着我身上穿的衣服看了半晌,从腰看到小腿,又看回去。眉头越皱越紧。我有些无所适从,他说,让我换身衣服,不要穿成这样去上班。不合适。
我一愣,问他:“这样不好吗。”
在凌硕的时候,我也见过几次以前的那个董事长助理,就是这样打扮的呀。那时候他也没说人家穿得不合适。
我想起唐眠说过的,那个助理好像也是池斯林的情人之一来着,还被唐眠捉奸在床扇了好几巴掌。明明看起来挺正经的一个人,每天冷着脸,对谁态度都不好,清高孤傲就像天山上的雪莲花,真想不到他会愿意委身权贵。但现在想想,雪莲花也是花啊。权力是最好的肥料,能让任何人开花。至于这朵花想不想开,那不重要。
池斯林语气有些不悦:“这套衣服太贴身了。开会的时候,是想让别人看文件,还是看你?”
我抿了抿嘴,不敢再反驳。只是低头看着自己身上这套精心准备了许久的衣服,觉得有些委屈。明明很好看,我昨天晚上都快挑花眼了,才觉得这套最衬我。他这样讲,就像我不是正经去上班,是要勾引男人似的。
但我还是点了点头,小声说:“知道了哥,我这就去换。”
“小哲真乖。”池斯林松开环着我腰的手,拍了拍我的臀部,像哄小孩似的:“去吧。不是给你准备了很多吗,换那套深棕色的,你穿着显得稳重。”
我听话地去换了那套深棕色的套装,的确没有那么贴身,甚至有些松垮。看起来年纪像大了五岁。但好歹有这张漂亮的脸撑着,不至于显得那么古板老成。
池斯林很快收拾好,戴着眼镜,依旧斯文稳重,我拘谨地站在他旁边。明明他就比我大一岁,我却像个新兵蛋子。
我们一起吃过早饭,我就乖乖地跟着他出发了。他开着车,一路上我没怎么说话,就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发呆。很久没有在这个时间段出门了,早高峰的首都依旧是那样,车堵得厉害,行人匆匆忙忙,手里拎着早餐往地铁站跑。
等他把车停到凌硕的地下车库里,我突然好紧张好紧张,手心都是汗。我在想,虽然当初说好,不是以偷窃贪污之类的明目给我开除,就当我自己辞职,但那些八卦的同事肯定免不了在背后议论,怎么这个小季上班上得好好的,就突然不干了,肯定是发生什么事。现在怎么莫名其妙又回来了,还一跃成了董事长助理。这确实有点不符合常理。
昨天晚上没来得及焦虑,就被人按在床上呜呜咽咽叫了半晚上,等结束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精力胡思乱想了。现在倒是开始心绪不宁。
我把药从外套里面的兜里掏出来,又吃了几粒,压在舌根底下含着。药片苦苦的,这才让我感觉神志清醒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