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
北方的冬天总是死得很难看。
天是灰的,地是灰的,连人的脸色都是灰的。学校里那几棵老杨树掉光了叶子以后就成了一堆枯骨,在风里嘎吱嘎吱地叫唤。
菏市一中不是什么名校。它蹲在老城区和新城区的交界处,左边是一片正在拆迁的居民楼,右边是一个常年飘着油烟味的大排档。校门口的围墙上写着“百年树人”四个大字,红漆剥了大半,“百”字的那一横快看不见了,远远望去像“白年树人”。
每次路过那面墙,我都想拿支笔把那一横补上。
但我终究没有补。就像很多事情一样,想了很多遍,最终也只是想了很多遍。
“沈南舟!你那个数学作业——”
教室后排炸出一声惊雷。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申易程。他的嗓门天生是扩音器级别,即便自以为在小声说话,效果也约等于别人扯着嗓子喊。
一只长臂越过两张桌子,精准地从我压着的书堆底下抽走了试卷。连带着我的笔袋、半瓶矿泉水和一包没吃完的薯片全被带翻在地,乒乒乓乓地响了一串。
前桌的卢晓宁被这动静惊得回过头来,黑框眼镜后面的表情介于无奈和习惯之间。
“你们俩能不能消停一会儿?”她压低声音说,马尾辫在脑后晃了一下。
“最后两道大题我空着的。”我弯腰捡笔,没好气地冲申易程说了一句。
“空着没事。”他如获至宝地把试卷铺开,趴在桌上开始狂抄,笔速快到纸面都在颤,”只要前面选择题对了就行。你是不知道,那道立体几何我昨晚想了一宿,梦里那个三棱锥追着我跑,一边追还一边问我它的体积公式!!!!”
“活该,谁让你白天打游戏不做题。”卢晓宁毫不留情地拆台,然后从自己的抽屉里掏出一包薯片递给我,”南舟,番茄味的,换你上次答应我的那个读后感。”
“《夏目友人帐》是吧?写好了,八百字,回头发你。”我接过薯片,撕开一个角,拿了一片放进嘴里。
“就说你最靠谱。”她眉开眼笑。
申易程在后面咂嘴:”一包薯片换八百字,沈南舟你也太廉价了。”
“你要是能写出八百字不跑题的东西,我请你吃一个月。”卢晓宁头也不回。
申易程张嘴想反驳,顿了一下,默默低头继续抄作业。
教室里乱哄哄的,空气中混杂着粉笔灰、没散去的饭菜味和那种特有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暖气味。还有一种味道,焦虑的味道,混合着风油精、浓咖啡和每个人身上隐隐散发出的那种急切。
黑板右上角的倒计时虽然还没变成刺眼的红色,但那种名为“高三预备役”的低气压已经像雾霾一样笼罩下来了。每个人都在跑,都在赶,都在为了一个看不见的未来拼命。
窗外也是灰蒙蒙的,几棵杨树光秃秃地杵在那里,像是指着天空的枯瘦手指,显得格外萧瑟。
这就是我的高二生活。无聊,平庸,甚至有点让人窒息。
我是个标准的文科生,语文英语能拿年级前十,词作能写得花团锦簇,甚至在校刊上发表过几篇像模像样的散文。但数学却是我永远的痛,那些抛物线、双曲线就像是另外一种语言,我怎么学都像是在听天书。
每天的日子就是在背不完的历史年代和算不对的圆锥曲线里打转,像个永远走不出迷宫的困兽。
我在社交媒体上的名字叫“南岸”。
初二那年给自己起的,原因说出来有点矫情,是觉得人活着就像站在河的南岸,对面有什么你看得见但够不着,而脚下的土地才是你真正拥有的东西。
有点中二。但十五岁的中二是应该被允许的。
我唯一拿得出手的特长除了嗷两嗓子之外就是写写古典诗词了。这爱好来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初二那年被李清照的“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击中了某根神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攒了三个本子的词稿。质量参差不齐,但胜在量大管饱。
老师说我有古典文学的天赋,将来可以考虑中文系。
我觉得这话为时尚早。眼下我连圆锥曲线都搞不定,考什么中文系,不如先考虑考虑怎么活过高二数学期末考。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天是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正午十二点十分。
事情的起因很平常。
这是学校规定的午休静校前最后的狂欢时间。走读生往校外涌,住校生往食堂冲,整个校园像是一锅煮沸的水,只有这时候,那股压抑的死气沉沉才会被打破。
我习惯吃完午饭回教室收拾桌子,把桌面上的东西归置整齐,课本叠成一摞,笔插回笔筒,试卷按科目分好塞进抽屉。
这个习惯被申易程嘲笑过无数次。他说我有强迫症,我说这叫生活美学。
他说那你的生活美学能不能帮我也整理一下桌子?
我说不能,我的美学不对外营业。
收拾完以后我便到走廊透口气。不是为了看风景,纯粹是为了逃离教室里那股让我脑仁疼的热气。
五楼走廊尽头是我在整个学校最喜欢的地方。一是高,视野开阔,能看到校园大半个布局;二是这个时间点几乎没人,安静。
一号楼是高二教学楼,正对面是高三教学楼。两栋楼之间隔着一条小河,说是河有点抬举它了,其实就是一条半死不活的水沟,据说以前养过锦鲤,后来锦鲤全翻了白肚皮,就只剩下一池子混沌的绿水。上面架着一座有年头的石桥,桥不宽,两个人并排走刚好,桥栏杆上蹲着两只石狮子,被来来往往的学生摸了少说十几年,包浆得在阳光底下都泛光。
这座桥是高三学生去食堂的必经之路。
二月底的天还冷,但中午的阳光已经有了些力度。光线从灰色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打在水面上,碎成了一片一片的亮斑。岸边的柳树还是光秃秃的,但如果走近了仔细看,能发现最细的那些枝条已经鼓出了芽苞。
很小很小的一点绿,不留神看不到。
我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接好水的杯子,百无聊赖地看着楼下。
人群从高三教学楼里涌出来。蓝白校服汇成了一条流动的河,在正午的阳光下反射着单调的光。男生女生勾肩搭背地笑着喊着,有人追着打闹差点把路边的垃圾桶踹翻,有人低头看手机走路撞上了前面的人,有人边走边往嘴里塞面包,腮帮子鼓成仓鼠。
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正午。成百上千个这样的正午堆在一起,构成了高中三年最平庸也最漫长的底色。
在这群人里,我看到了两个人。
确切地说,是先看到了前面那个。
他手里转着一颗篮球,校服外套敞着,步子大而散漫。正跟旁边一个子更矮的男生说着什么,突然仰头笑了起来,笑声在冷空气里传出去很远,隔着四层楼我都能隐约听见。
那种笑法很有感染力,是那种会让你觉得“这个人的烦恼大概不多”的笑。
然后我的目光自然而然地滑到了他身后。
落后大约三步远的地方,跟着另一个人。
他和前面那个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的身高,同样的轮廓,甚至连侧脸的弧度都像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