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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随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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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0:

那次之后,楚宁的恐惧奇迹般消失。

再握笔面对空白画纸时,取代大脑深处那些闪白刺痛画面的,是温砚修的身影,他的呼吸、他的体温、他的气味,完完全全地填满她的惶恐和不安。

温砚修是一个太能给人提供安全感的人。

楚宁甚至觉得,只要他在,天塌下来也不怕,世界末日永远不会来。

只可惜她的记忆还没有恢复的迹象。

医生团队有些失落,马不停蹄地寻找新的刺激方式。

Lois成了最欣慰的人,她拿到楚宁的画,便赞不绝口。不难看出她绘画底子不俗,构图、运笔都炉火纯青,艺术审美也惊为天人,她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楚宁独占了大半年的美术课奖励糖果后,Lois将她的作品递交了港岛绘画比赛,两周后,捧了个金奖回来。

文嘉懿把金奖杯捧在手里,左看右看,为楚宁高兴得不行。

她和路子骁小嘴没停,你一句我一句地夸。

楚宁脸蛋通红,手里捏着那张奖状,仍然有些难以置信。

“宁宁,你这是拿了什么大女主剧本啊,太厉害了吧。”文嘉懿连连称赞。

人美性格好也就算了,还这么有实力。

文家是文艺世家,偏偏文嘉懿一丁点没遗传到,文若坤从小就言传身教地带她,效果甚微,给老爷子气得不行。

文若坤要是有楚宁这样的女儿,肯定要开心死了。

“没有没有。”楚宁连连摆手,“也很感谢大家。”

她顿了下,转过头看向路子骁:“谢谢你,那些资料对我帮助很大。”

路子骁自从知道她想攻克这个心魔,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整理了好多文献,从美术史研究到心理学。他一个西方名著不出三分钟必睡的人,能做到这份上,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所以楚宁很感谢。

还有文嘉懿和江与,也常给她打气,要没有这群朋友,楚宁大概也坚持不下来。

路子骁挠了挠后脑勺,从座位下拿出篮球,拍了下,却没拍稳,球滚得老远。

他忙去追,匆匆留下一句:“这有什么,举手之劳而已。”

文嘉懿就看不惯他这副拽里拽气的样子,好像涂风油精、掐大腿,没日没夜查资料的,不是他似的。

她没管他,转头问楚宁:“我们去聚餐吧!吃点好的,给你庆祝一下!”

江与被她怼了下胳膊,跟着点了下头。

“不了。”

楚宁很少拒绝和朋友们的出行,但今天不行,她指尖抚过奖状上烫金写着的她的名字。

她想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温砚修。

他会为她高兴的。

光是设想那个场面,楚宁唇角就扬起了轻快的弧度:“我今天还有事情呢,改天聚会,我来请客!”

她提前联系了高叔,高叔说少爷在集团的行程他参与得少,帮她联系了蒋秋。

蒋秋知会过温砚修,随后来学校接楚宁,到公司楼下是也才一个钟头的时间。

瑞霖大楼在一众高楼中仍显得独树一帜,由四个体块堆叠而起的造型,没有直耸入云的高度,但占地广,在寸土寸金的港岛,尤为可贵。

总部的安保系数极高,温砚修所在的董事办更是,层层关卡都要持卡刷脸才能进入。

楚宁跟紧蒋助理的脚步,生怕慢了就被拦在哪道闸门外。

蒋秋将人带到,便告退去忙自己的事情。

楚宁独自欣赏着温砚修的办公室,简约风设计,办公桌、书柜都是大叶紫檀材质,优雅有气韵,纸张摊开,上面压着一支万宝龙大班149。

块头很大,她看了都觉得沉,握起来费劲,但以温砚修的手形,大概刚好。

没多久,男人推转暗门,从办公室里侧的房间出来,一手打电话、另只手则捧着一束红玫瑰。

看见她温砚修也只是微颔首,注意力还在电话那边。

“阿筠,别哭了好不好?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楚宁眨眨眼,愣住,视线久久地停在那捧花上面。

那位舒小姐不是他未婚妻,那又怎样,像温砚修这样优秀的男人,身边怎么会缺女伴。

他送的花,一定很多人抢着收,就像她和那支风铃一样。

这捧红玫瑰不知道送给谁的。

总归不是她。

楚宁垂下头,兀地失落,没了急着和温砚修分享喜悦的那种兴奋。

“蒋秋说你着急见我。”温砚修挂断电话,看过来。

楚宁浅笑了下,乖巧地将心里那些小情绪收起来,没有温砚修的帮忙她不会这样快地克服恐惧,他是她的恩人,这趟过来是和他分享喜悦、表达感激的。

“先生,我的画拿了金奖。”她将奖状递过去,笑得很甜。

温砚修接过来,但楚宁注意到,他没放下手里的花。

她抽了抽鼻子,想打喷嚏又想流泪,感觉不礼貌,硬生生地忍住。

“好厉害。”他夸她,然后抬手揉了揉她柔软的发顶。

楚宁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绪胡乱地飞。

温砚修也会哄她,但总像是隔着一层淡雾似的,没有方才他那通电话里那样的亲昵。

被他叫作阿筠的女孩,会是他的心上人吗?

所以他会送她玫瑰花、会拥抱、会接吻,会像电视剧里那样谈成年人的恋爱;而不是宠溺地夸她,揉她的脑袋,像哥哥对妹妹一样。

“想要什么奖励?”温砚修唇角弯起,“街角那家Messina,你喜欢的奶油曲奇口味,好不好?”

他不爱吃甜食,很多时候无法理解冰淇淋这种又甜又冰的东西。

但偏偏她们十几岁的小姑娘都喜欢,楚宁是、阿筠也是。

楚宁生理期刚结束,他几天前才拒绝她要吃冰淇淋的请求,想来才间隔几天,她应该还是想吃的。

没见她应,温砚修又盘算起Plan B:“维港新开了家沪菜,明天开业,周末带你过去,能看到日落,你之前说想看。”

温砚修说的每个奖励,她都很心动。

楚宁在他面前没任何的伪装,她的喜好、讨厌,都完全地暴露给他。

但现在这些她通通都不想,她咬了下唇,直勾勾地盯着男人手里的玫瑰花。

鬼使神差地开口:“先生,我喜欢这束玫瑰,把它送给我,好不好?就当奖励了。”

楚宁知道自己在赌,温砚修有很大的概率拒绝她无理取闹的请求。

一个寄养在家的妹妹,和他的心上人,孰轻孰重,比较起来太好取舍。甚至在脱口的瞬间,楚宁就后悔了。

她总爱在温砚修面前做一些头脑一热的事情。

她也总忘了,她只是他随手救的一位陌生人。

从本质上来讲,和她把布丢带回家养,是一样的道理。

她最不该对他产生任何类似于占有欲一样的东西,更不该斗着胆子去衡量她在他心里的重量。

可现实却出乎楚宁的意料,温砚修直接抬手,将玫瑰花递过来。

“喜欢就拿着,今晚你最大。”

等回过神来时,花已经躺在了她的掌心,无端地生热发烫。

温砚修绕到椅背将西装外套拿过来,边走边系扣,踩着纤尘不染的皮鞋,到办公室门前停下,回头找人。

午后懒洋洋的阳光,在女孩周遭镀上了一层淡金的光晕。

那双深邃的眉眼,被衬得更具异域风情,如果她出生在港岛,绝对是最美名媛的有力竞争者。

楚宁被光笼着,站在那,恬静地笑,就很纯粹、很明媚、很美好。

这些话温砚修没对她说过,但不代表他心里不这样想。

温砚修愣了下,居然有点不忍打扰这片刻的静谧。

但还是出声:“还不走?不回家了?”

“回!”楚宁反应过来。

迈着小碎步朝他跑过来,她紧紧捧着那束花,像紧抓着好不容易求来的答案。

到温砚修身边,两人一起并肩走着。

光融化在他们的肩头,流淌得很柔和、很温暖。

她轻轻地重复了遍:“嗯,回家。”

-

温砚修将楚宁送到家,转身就走了,今晚还有聚会。

霍泽桁从纽约回港,叫了几个好兄弟聚,难得的机会,温砚修没推脱。

楚宁走到别墅二层的落地窗前,目送着温砚修的库利南一路向下蜿蜒远去,很快消失不见。

刚有点失落,低头一看怀里的玫瑰花,她心情又好起来。

也许是温砚修准备送给心上人的。

但现在在她手上,是不是能证明在先生心里,她比那位心上人小姐,要重要。

楚宁这样想着,美滋滋的。

玫瑰比风铃香气要浓得多,楚宁抱着花跑去画室,想把玫瑰也添进花瓶。这样画室就能花香四溢,再搭配午后慵懒入户的阳光,别提有多惬意。

她哼着小曲插着花,渐渐地发现了不对劲。

起初是虎口处的一小段皮肤痒,慢慢蔓到了小臂…

楚宁连打了四五个喷嚏,眼角挤出了生理泪水,才低头注意到,裸在外面的皮肤上起了些红疹,已经被她抓得不成样子。

她愣了下,看向那几株娇艳的红玫瑰。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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