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这时候掉链子的。
于是乎,我们同时看向萧远,
我认命地叹气,
“解开吧。”
谢昭犹豫,“你确定?纯比武力,我打不过他,更打不过外头那几堵人墙。比权力,比智力,甚至比决断力—”他看了眼我的脖子,“完败。”
“有一样能赢。”我说,
“什么?”
“想象力。”
诶?
在他解开的瞬间,
萧远的手抓空了,他却瞬间以反人类的定力稳住身形,
“你不能杀我。”我扯着嗓子开口,
“七日前,在晋州存放你衣袍的屋子里,你被打了两巴掌,踹了一脚,我知道是谁干的!”
我的话让他成功停下了动作。
当时打他纯粹是发现荧光衣袍发现自己成为他计划一环泄愤打的,
没想到此刻却能救命!
一个能凭借蛛丝马迹推测出结果的人叫侦探,
一个能从细节里探究事情真相但却没有自保能力的同时还不懂审时度势,那叫蠢蛋。
本蠢蛋此刻吹着热茶,喉咙被掐伤已经发炎,因为伤在我身上,卡到BUG了,外挂玉华的幻境变化功能也丝毫不起作用。
萧远在确认我嗓子真的重伤了之后离开了,说容后再谈,真实理由是,
话难听,字难看,
丑拒。
我……
所以我在水滴石穿练字和捏着鼻子喝药中间,
选择了,
修炼行为艺术,
论如何言简意赅的引起老板的注意并让他破防?
答案,
发疯!
“你好像在发一种很新的疯,甚至有点像真的?”谢昭在近距离观摩协助我几天后得出了结论。
当我第三次试图半夜静止时间去扇萧远巴掌的时候,
他临睡前把我叫过去,
用绳子绑住了我们的手。
我……
果然还是你疯!
我只是想通过次数让他重视量变引起质变的问题,
他却直接让我消灭这个量变。
“今夜,若你未抓到凶徒,那你,便是凶徒。”
他甚至不带一点犹豫的,
宁错杀不放过,
看来即便是冷静如冰的太子殿下,
挨了三天巴掌,
也还是会失控的。
于是,
暗夜中,我蠢蠢欲动的手,最终—
落在了自己的脸上。
说自己被凶徒打了,
总比承认自己是凶徒的好。
然而,第二日,再看到我脸上伤的第一眼,
他抬起了我的手,
按到了我的脸上,
“你说,这是凶徒的掌印?”
我咽了下口水。
“与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