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了。我还没有对人完整地讲过,可能会有遗漏,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打断我。”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表面磨得光光的、用皮筋固定住的记事本,解开皮筋,停顿了几秒钟后缓缓道来。
“我就从接到他的电话讲起。2017年7月9日,他打电话给我,说待在家里太闷了,想去海边旅游,住上一两个月,希望我能借他了一笔钱。他一开始说借5万,理由是父母给的生活费根本不够用,我追问几句,他改口说两万就够了。我心里存疑,还是把钱给了他。后来我得知,就在当天下午,他趁父母不在家偷走了家中保险柜里的珠宝、手表和1万元现金,珠宝和手表加起来价值三四十万。我们之后再也联系不上他,直到8月22日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我们去认尸。他的父母根本不相信,怀疑警方弄错了,因为尸体是在一个他们从来没听说的小镇子上被发现的。我上网查了一下,荔塘镇位于福建泉州,有沙滩和渔港,跟他之前说的海边旅游对应上了。我们忐忑不安地赶过去。无论心里再怎么抗拒,我的猜测还是得到了验证。有两个负责调查的警察跟我们说明情况。表弟的遗体在十多天前被出海打鱼的渔民发现,应该是掉进海里后被海浪卷走漂到深海,推测他是在7月12日晚上掉进海里,依据是他当晚离开所住的民宿再没有回来。”
他抬头瞥了一眼童玥,童玥点头示意他继续。
“我说明一下他在7月9日到12日这四天的活动轨迹。9日离开父母家后他回自己家收拾了行李开车离开。10日到达荔塘镇,中午在民宿登记入住,付了两晚的费用。这两天他早出晚归,早上七点在民宿吃完早餐后出门,晚上直到十一二点才回来,他没有开车,都是步行出门。当时正逢旅游旺季,小镇上到处都是从外地来旅游的年轻人,他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11号晚上9点左右一个钓鱼的老头看见他独自坐在礁石上,提醒他再过一个小时海水涨上来他就得游回去了。12号他白天待在民宿的房间里,晚上7点背着黑色双肩包出门。他来的时候只带着这个包。13日早晨有人在这附近捡走了他留下的背包,后来被警方找回来。”
“警察找到什么证据证明他是自杀的?”
他将手里的记事本往后翻了几页。“尸检报告认为他是溺水死亡。在他的车里找到手机,有他自杀前留下的遗言。一条编辑过但没发送出去的短信:‘我很抱歉,请转告我的父母,我已经原谅他们,但我不配得到他们的原谅’。收信人是我。还有结合我刚才提到的老人的证词,警方推测他前两天出门时为了踩点,选择合适的自杀时间和地点。他住进民宿后曾向前台打听过哪里能租皮划艇,但放弃了这个打算。他不会游泳,也许他本来是想划皮划艇到海中央再跳下去的。”
“你怎么理解他的短信?”
“他小时候父母忙着工作,对他疏于照顾。父母心里感到歉疚一味地用物质来补偿他。他跟社会上的混混交朋友,染上不良习惯,他的父母采取一些措施,导致他们的关系跌落谷底。他说的‘原谅他们’应该指的是这个。‘不配得到他们的原谅’,我想是说他偷了东西,或者是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有点模棱两可。先往下说,说说找到的背包吧。”
一阵纸张翻页的窸窸窣窣声。
“捡到背包的人说里面只有两件短袖和一条长裤,衣服被他随手扔掉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有珠宝和手表,也没有3万块现金,我借给表弟的2万块他当天就取出来了,银行卡里一分钱也不剩。本应该在背包里的财物不翼而飞,这是第一个疑点。”
“捡走的人没有撒谎?”
“背包是他和另一个人一起发现的,打开背包的时候旁边的人也看到了里面有什么。当然两个人可能串通起来撒谎,但是后面还有他的同事作证。他们都是一家火锅店的员工,捡到包后直接去上班,没有在其他地方逗留过。他刚到店里就打了一桶井水洗去背包上的污渍,挂在门口晾干,也坦白地对其他员工说是捡来的。如果背包里真有财物,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把包藏起来。”
“一般人的确没有这么大的胆量来演一出戏撇清自己。”童玥评价道。
“问题是我不能证明表弟抵达的时候包里装着我所说的财物。这就成了薛定谔的猫。”
“也有可能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不过,你好像有自己的理论。”
陆泓庄重地把记事本搁在腿上,抬起眼睛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她,彷佛从走进房间起就一直在等待这个重要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