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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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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早上,叶子是掉下去了,太阳算出来了吧,反正不光明,雾糟糟的。

船靠了岸,管家顺福来接人,天还没亮他就来了,阿哥常年在外边读书,好像西洋东洋南洋地跑,王爷府就这一个阿哥,却总也不着家。

据说早些年几次搞变法,和革命的人有些往来。前朝一家里十几张嘴,既有那跟他不合的,也有跟他合的。今天好,明天坏,后天就要人的命,死了几个,抓几个关大牢,阿哥就来来回回地跑,在洋人的地盘躲着。

老王爷天天骂,不着家的混账东西,我死在家里,他也不会回来了。

从一个月前,老王爷就天天问,哪天的船过来,他还来不来,你们把当天的菜前一天就预备下。

又叫六子去山上抓松鸡,怕炖不熟,特意嘱咐了,让小厨房在阿哥来的前一夜就炖在锅里,焖着,等他回来就吃得上。

遭瘟的,他爹也在外边,家里还没有人,等洋人来,就把我杀了,唉哟,唉哟……

早晨有点冷,裹了粗布的袄子,顺福觉得早上没吃好,硬邦邦的饼子被热水泡了就往肚子里咽。现在他觉出不舒适来,但应该不跑茅房,也耽误不了事。

太后宣布皇帝退位,老王爷亲眼看见全家被杀,后来流离失所,像个乞丐一样活着,硬是扛过来了,扛到阿哥回来。

大红轿子出了门,老王爷之前跟太常博士定了亲,等阿哥一回来,就和这位格格赶紧成了婚。

阿哥是个不听话的,他都二十五的人了。老佛爷给他指腹为婚过,但是他一直拖,老佛爷没了,那位格格另嫁他人。

不管哪个格格,如今他都要娶亲了。

“给我。”

“怎么能让爷干这活儿?我。”庆榆左右各抱一箱子,大包小包挂身上,他还抢,不肯让人。

走了有八九年,庆榆都长大了,阿哥和照片上一样,在外国待久了,竟然像洋人,眼睛深深的,鼻子又高又大,挂着眼镜,高高瘦瘦穿着那西装,白净斯文。

还好,阿哥留着辫子呢,不然老王爷看到孙子没了辫子,他指定哭。

这年头谁都变了,只希望阿哥还是从前的阿哥,王爷府就有希望。

“冷不冷?”

“不冷,昨晚上爷一直抱着我。”庆榆说着说着声音低了,他看着爷修长的手指,只食指上一枚翡翠戒指。

昨儿夜里,他看着爷把戒指摘了,每次爷干那事时,都要把戒指摘了,因用得上手。有次忘了摘,差点留在他旱道里,他就被挖了半天。

他怕爷嫌脏,但爷什么没说,把戒指拿帕子擦了,又戴手上。

“阿哥,这里。”

“顺福?”

“难为阿哥记得奴才,我是顺福。其实昨天前天我都来了,就怕船早到,爷不知道家里在哪儿……”

“别哭了,玛法怎么样?”

“老王爷福大命大,该死的革命军,遭瘟的洋人,都毁了,都没了,就剩下空空的王府,我和一些老仆。”

“谁杀了我爹?我要他……”

褚裟攥紧拳头,他很快又松开,如果阿玛没了,那就没多少人知道他过去的身份。

前朝没了,他们那小队再也派不上用场,只怕遭到有心人害性命。

抬头一片灰蓝的天,除了来来往往的人,其他物都像睡了。

“阿哥回来了!”

“回来了!回来了!”

褚裟扫视一眼府里的下人们,少了很多,又听见堂屋里有咳嗽声,他不停留,大踏步进了屋。

刚进门,他就跪在地上,给老王爷哈扎木磕了头,“孙儿不孝,多年不归家,今后必定孝顺玛法,重整家业。”

“说的是人话,也没人要抓你了,前朝怕再是没人了。”

哈扎木直叹气,他舍不得老佛爷和前朝,但已经民国了,一切由不得他做主,那他就做点能做主的。

“我要为阿玛报仇。”

“嫌命长了不是?害你阿玛的,有去当官的,有去做土匪的,有去扛枪的,你还能一一杀了?”

“玛法,您受苦了。”褚裟并不辩驳,他是知会一声,不是商量。

“自古以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先给家里传个香火,其他的以后再说。”

“玛法,我不娶妻。”褚裟是跪着,说话却毫不顺从。

“我说了,你爱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先给我生重孙。”

“我既不娶妻,也不生子。”

“断了王爷府的香火,你对得起你阿玛跟额娘吗?对得起列祖列宗吗?对得起我这一把老骨头装疯卖傻守到你回家吗?”

褚裟不吭声,沉默地反对,玛法这点指责不足以让他动摇,何况他更急着报仇。

“我已经叫人去迎了,大红轿子回来,你到时候就给我娶。”

庆榆都听到了,他从一开始回府的高兴到被阿哥娶妻的消息打击得难过不已。

如果格格入门,府里有了新主子,爷身边有个知冷暖又出身高贵的妻,就会把他这奴才忘了吧?

新主子怕也容不下他,因为他以前就知道自己只是陪读书的爷一阵子,等大了就另做他用。

早几年,庆榆还是个孩子,老王爷就买了他回来。因为阿哥要出门读书,又怕他婚前有孩子,不好看,总有些大户人家会文雅地配个书童给少爷。

他八岁就被买了,让人教了小半年送到阿哥身边。原是希望,小到早上叫醒,到各种收拾家务,大到处理外面的交际。

阿哥读书时,他帮整理书房,伺候笔墨,时时督促。

夜里年纪小的庆榆,男性特征不明显,也可以让阿哥发泄,到十五六,越来越长成一个男人,他就变成普通仆人。

那时褚裟是十六岁,他接触了一些新制度新思想,就觉得让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伺候他不人道,这吃人的社会,他过早发现了。

“龌龊,你们这些老货,谁给你们的权力,叫你们把别人不当人!”

褚裟回到王府未满两年,每日吃喝玩乐,长辈为此操碎了心,全然不知他在欧洲留学都学到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回来报效朝廷。

“法衣四岁背得四书五经,五岁就被老佛爷选中留洋,师夷长技以制夷,他怎么就没有半点样子?”

不只是褚裟一个孩子,统共有三十五个,他们全都是选出来的神童,可惜年纪太小,因水土不服都死在了异国他乡,更有甚者,死在去的船上。

褚裟委实是能活,逃过那一劫,没有做出半点贡献,但因为有贵族身份在,被封了好些称呼。

“法衣,法衣。”

噶伦巴快到四十岁只有褚裟这一个血脉,素来爱护得紧。

“儿见过阿玛。”

“不用瞒了,我已经知道了,你玛法也不是老糊涂。”

“儿愚钝,未能为阿玛分忧,也未能为朝廷分忧,下一步又该如何,儿谨听阿玛的教诲。”

“你走吧。”

“这是儿听错了吗?”

“我让你走。”

老王爷一直都躺在自己屋里歇着,他身体不算好,日日要喝汤药,前些时候,叫了一个人牙子进府,说要选个书童陪着阿哥。

“这是给你的赏钱。”

“谢谢老王爷。”

人牙子捧着钱就跪了下去,他脑袋后边还有辫子,这是怕老王爷动怒,准备卖了孩子回去再剪辫子,街上剃头匠正在磨剪刀,要剪一天辫子,“还不给老王爷磕头?”

“谢谢老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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