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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显送走南梧后跑遍附近几个村,找了四五个木匠,分开打一套家具,统一用的老榆木。
等选完图纸,商量好细节部分,便匆忙赶回家中背上竹笈出门,快到私塾门口时正好听见“铛铛铛”三声,然后便是隐隐约约的嘈杂声。
墨显放慢脚步,走到门前时七八个小孩正鱼贯而出。
最后那个敦实的男孩一脚踏出门槛,看到他一愣,随即转身跑回去,扯着嗓子喊:“南梧,你男人来接回家你啦。”
院墙中立即传来小哥儿气急败坏的羞恼声:“冯虎,你个小屁孩,乱喊什么?”
南梧气哼哼跑出来,也不知道一个上午做了什么,两只手和袖子都染了墨迹,下巴上也黑了一片,像只刚从灶里钻出来的小白猫。
他边跑边扭头警告:“再乱喊我让墨显抓两条菜花蛇抽你屁股。”
被菜花蛇咬过的冯虎大喊一声躲回屋里,“大慈大悲的观世音,我再也不敢乱说了,不要抽我!”
南梧:“......”
他一脸无语回头,看见低处的墨显,还残留着凶色的眸子立马变得湿漉漉,一边嘴角抿出笑涡,把手里的书袋甩过去,鼓起半边脸颊,语气娇嗔:“你猜我上午认了多少个字?”
墨显接过书袋,一边眉梢高高扬起:“阿梧这般聪慧,自然学了不少,我猜......五个字。”
“切。”南梧不屑的点了点他胸口,仰着下巴一脸骄傲:“五个?你小瞧谁呢?光是今天上午,我就认全了二十个字,不仅会写会读,还掌握了如何去用,夫子直夸我聪明呢。要知道,在今天之前,我可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南梧仗着这里没人知道自己以前上过学,有基础,竭尽全力渲染出一种蒙尘珍珠拂去灰尘闪耀世间的氛围,就差把天才两个字贴到脑门上了。
墨显轻笑,一脸意味深长道:“真厉害,再过不久阿梧便可以自己看话本,不用我读了。”
正兴奋的南梧骤然卡壳,突然想到前不久买的十多本小黄文,一时尴尬得脸带脖子红了个彻底,狠狠瞪了眼拆穿他的墨显,闷头往私塾里面跑。
“怎么还生气了?”
墨显将人捞回来按进怀里,指腹搓了搓他下巴上的墨迹,觍着脸哄:“去镇上吃好不好?顺带敲定成亲那日的席面。”
南梧听罢冷哼一声,停止挣扎,只是面上愠色未消,板着脸教训墨显:“以后都不许再提这件事,否则我们就分道扬镳!”
“这么严重?”墨显故作惊讶:“那我绝对不敢再提,阿梧若是离我而去,我肯定会发疯的。”
“咦~你好肉麻。”南梧嫌弃地抖了抖,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
墨显轻抚他皱巴在一起的脸,蹲下身露出身后的竹笈:“我背你。”
南梧轻哼,抿着粉色的唇瓣娇声抱怨:“知不知道什么叫勤俭持家?天天去外面吃,家都要被吃垮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身体却很诚实地坐上竹笈:“我要点清蒸肘子和排骨汤。”
墨显自然答应,背着人快步往镇上走。
两人走远后,冯叙亭才从门后走出来,带着一副无语至极的表情。
私塾里六七岁的孩子都是自己回家,结果十八岁的不仅要人接,还得背着,真是娇惯。
冯叙亭看着看着,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南梧该不是墨显从哪个大户人家偷来的吧?
墨显之前有段时间没回家,说是护送商队去皇城,回来后家里便多了个小哥儿......
“嘶~”
冯叙亭想的入神,不小心扯下根胡子,一股凉气从脚后跟窜到后背。
真是造孽!
冯叙亭都气笑了,不愧是他爹的种,父子俩有样学样。
偷也偷了,不赶紧带着人跑,怎么还张罗成亲呢?比他爹心还大,真就不怕重蹈覆辙?
冯叙亭急得跺脚,想追上去又怕引人注目,毕竟他和墨显明面上没有任何交集,只能满心焦急等他送南梧过来时再问。
墨显脚程快,两刻钟不到便背着人进了镇上酒楼,点了四菜一汤。
结果南梧饭前吃太多糕点,刚扒完小半碗饭就饱了。
他用筷子戳着碗里咬了一口的鸡腿,把豁口朝下,夹给一旁坐着的墨显:“墨大哥,给你留的。”
墨显眸中掠过笑意,取过他的碗放到自己面前,盛了碗排骨汤放回去:“吃不下便喝些汤。”
“哦。”南梧慢吞吞应了声,见墨显三两下扒完自己的剩饭,藏在桌底下的腿左右晃悠,撞上一旁规规矩矩放着的大长腿便不动了。
这几天的日子太过舒坦,不久前的生死逃亡和现代的纸醉金迷似乎已经离他很远,像大梦一场,只有在永康村的生活才是真实存在的。南梧撑着下巴看风卷残云的墨显,脸上挤出一道软肉。
被两道灼热视线盯着的墨显不自觉放慢吃饭速度,让自己看起来更文雅。
瞧着突然文绉绉的糙人,南梧一脸莫名:“你塞牙了?”
墨显喉结滚动,咽下嘴里嚼得快没有味道的食物,又快速扒了两口饭咽下去:“没有。”
南梧迅速伸手在他腰侧拧了一下,见那人没什么反应,又用腿碰下他膝盖:“疼吗?”
墨显不知道他的小脑瓜又再想什么,略一思索后迟疑地点头,没成想运气好蒙到正确答案,小哥儿肉眼可见的心情变好。
两人吃过饭打听到冯大米女儿婆家住处。
谷家还算富裕,住的房子也比别家好些。
只是家中孩子多,兄弟四个里最小的两个尚未娶亲,再加上老大老二的六个孩子,一家十几口人挤在一个院子里,每日官司不断,就连上个茅房都能吵起来。
南梧跟着墨显进门时就被惊呆了,那一连串的孩子更是看得人眼花缭乱。
直到墨显叫出谷老二商量完席面事宜付好定金,他都没反应过来,一副神游的模样拉着墨显袖子。
“当心。”
墨显单手抱着满脸恍惚的南梧跨过脏水坑,趁着人愣神掐了把手感很好的软腰:“在想什么?”
南梧没好气地拍开他揩油的手,然后旁敲侧击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墨显脑中迅速闪过一片晃眼的白,少年搅乱浴池的纤细双腿,被水汽蒸红的面颊,以及浮在水面上的圆润肩头,弧度流畅的后腰......只肖一眼,到死那天都没法忘记。
他眸色疏忽变得幽深,沉沉看着南梧:“自然。”
记得?!他竟然敢记得!
南梧顿时炸毛,大老粗一个记性这么好要去考状元啊?他那天可是说要生十个八个孩子的。
先不说数量,就是现代医学也没攻克男人和男人怎么揣崽的问题,他和墨显,两个纯血老爷们儿,床单滚烂也怀不上啊!
到时候墨显问他要那十个八个孩子,他是去偷还是去抢?
而且古代人对子嗣向来看重,墨显现在再喜欢他,以后也会因为孩子的事跟他分开,建立在欺骗上的关系就像地基没打好的大厦,修的越高坍塌的那天只会摔得越惨。
原本还想在永康村过一辈子的南梧现在只想带着钱偷跑,他果然还是适合当少爷,挥金如土,没心没肺,而不是某个乡野村夫的夫郎。
南梧喉间翻涌着血腥味,恨得磨牙,恶狠狠给了某个乡野村夫一拳。
结果被揍得人没动,反而是揍人那个被震麻了手,苍白着小脸离开。
墨显看着连卷起的衣角都写着生气的少年,有些不明所以,拧着眉跟上去。
南梧闷头越走越快,一不小心扎进突然出现的人群里,看着拥挤堵塞的肩肘和头顶一张张陌生的脸,他慌得僵立两秒钟,迅速反应过来往后跑,却撞进熟悉的怀抱中。
“墨显!”
墨显听着染上哭腔的嗓音,心都紧紧一缩,拥着人挤出去:“周家老爷今日生辰,每年这个时候都在镇上施粥,胳膊有没有被人撞到。”
南梧摇头,咬着牙闷闷不乐,一双鹿眼通红。
“阿梧若不想我记得,我便不记得。”墨显捏着他两颊的软肉,迫使人松开齿关:“平日里不是最会使唤我,怎么这个时候反而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