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在哪了吗?”南林在厨房问他,“门口,柜子下面。”
“看见了。”索玛一穿着罗林的拖鞋走来走去,围着房子走了一圈,把地皮都踩成自己的,才回到门口塞进兔耳朵,刚刚合脚。
看吧,罗林就是这样好,自己没说过要穿多大,他都能买到这么合适。
他哒啦啦地踩过去,推开厨房门,把腿抬起来,给罗林看,“好不好看。”
南林正在打鸡蛋,视野里横进来一条大长腿,西裤绷得笔直。
好看,怎么都好看。他最好看了。
拖鞋合脚,也好看。
“做饭呢,把脚放下去。”南林忽然想起自己没有煮饭,赶紧放下鸡蛋去淘米。
索玛一靠在门框,看他把淘米水倒掉,长手指在乳白色的淘米水里起起落落,真是诱人得不行。
“我帮你。”他走进去。
“我一个人就行,”南林不让,“等会炒菜呛。”他回头看身侧的人,他把大衣脱掉了,穿着高领羊毛衣,那贴身的羊毛衣把他的脖子裹得细长,腰肢纤细,“去烤火吧,这里冷,等会做好了叫你。”
老房子装不了暖气,只能烧壁炉,南林还行,不怎么怕冷,但这个人这样瘦,会冻着,“衣柜里有厚衣服,你冷就拿来穿。”
索玛一本来不想去的,听他这样说,兴致勃勃去了。他拉开罗林的衣柜,手指从第一件扒拉到最后一件,取下一件羊绒开衫套到身上,南林比他高大,衣服在身上松垮垮的。他抱着宽松的腰,又晃到厨房去。
看见自己的羊绒衫套在他身上,南林有瞬间的怔愣。他穿着他的衣服,而自己在厨房做饭,这个样子真像……
“糊了糊了。”索玛一拍他的肩膀,“赶紧翻面。”
南林下意识去翻面,忘了拿夹子,手指碰到锅底,烫得连锅都丢了出去。索玛一赶紧去拿锅,端起来用刀给蛋饼翻面,还是迟了,已经糊了。他丢开锅,去帮南林洗手,手伸到水下,抓着南林的手指举起来看,烫红了,像要冒出血那样红,他放在嘴边吹了吹,又放进水里。
南林着急地叫:“快快快,再翻个面。”
索玛一就转过去拿锅,手上的水淋淋漓漓洒进锅里,登时噼里啪啦溅起一滩油。
“啊……”手被烫到了,他抱手躲,南林从后面抱住他,飞快地将人摁进怀里,伸手去关了火,把锅扔到窗台上去。
索玛一还是被溅到好几下,在手背上,疼得龇牙咧嘴,原来这么痛,罗林把手放进锅里肯定痛得要死了,他还没吭声。
索玛一在他怀里抬头,“我们还是去外面吃吧……”回头看那颗鸡蛋,糊得和锅一个颜色了,他笑眯眯的,“你请我还是我请你。”
“你请我。”南林不要脸。
索玛一开心了,他现在的大衣里又开始装钱了,他有钱。
“去吃什么?”他被罗林带出厨房。
在壁炉前,南林看他的脸,很仔细地看,索玛一以为脸上有东西,抬手摸脸,南林又看他的手,解释说:“我看看有没有烫到。”他拉着索玛一的手,一点一点地检查。
“没有呢。”索玛一也看他,用右手指他的额头,“你烫着了。”
南林没出声。索玛一低头,发现罗林正抓着他的左手,在细致地看。他很用力地抽回左手,把右手放他手里,“检查这边。”藏在袖子里的左手拇指摁了摁无名指,他在上楼前把戒指取下来了,但还是不放心。
右手也只给他看一下,很快收回来,“快去换衣服,我们出去吃饭,我饿了。”
等南林被他催着进去换衣服,索玛一连忙拿出自己的左手,没有戒指,但是他戴了快半年的戒指,已经有一条痕迹了。
他使劲搓了搓,手指头搓红了,皮肤搓红了,搓不掉,那条痕迹就那样清晰的直白的明晃晃地横在指根和指关节之间。
一个属于玛塔尔的印记。
一个不愿意被罗林看见的印记。
他们去以前吃过的那家鱼排店,南林拎着小饭盒,藏在大衣里温着,里面装着他煮的白米饭。
点完菜,菜还没上来,南林就迫不及待地把饭盒放到他面前,别扭的借口:“你饿了先吃,等会菜上来,再吃点。”
要是放家里,索玛一才不吃呢,但这是罗林煮的,他宝贝一样捧着,一勺一勺舀来吃,有点软,介于蒸米饭和米粥之间的软黏,索玛一却吃得非常开心,拿勺子喂给罗林,“你自己煮的,尝尝。”
南林张开嘴,吃掉了。怎么说呢,没味,但是这是他头一次煮饭,于是很给自己面子地点点头,“还不错。”
索玛一笑眯了眼,他拿回勺子,捏着勺子柄端,竖在嘴边舔,勺子被舔得水亮亮的。
“你好好吃饭。”南林马着脸说他。
索玛一把勺子全部塞嘴里,吮了一大口,拿出来,“以前我没长大,你要说我,现在我长大了,你说不着我,我想怎么吃怎么吃,你管不着。”
南林被他说得怔怔的,他怎么……几个月不见,他……胆子变大好多。
理直气壮,又有气势。南林真是不知道该笑还是气。
看来以后出门吃饭,不仅要带米饭,还要准备勺子和碗,他喜欢舔,只能舔自己家的,外面的不行。
“外面的餐具不卫生。”南林找个理由。
“哦……”索玛一乖了,不舔了,反正罗林吃过的那一口都进自己嘴巴和肚子了,他现在满嘴巴满肚子都是罗林。
也没变,还是这么乖,讲道理就会听……南林稍稍松了一口气,他不怕他叛逆,每个人在这个年纪都是叛逆的,贝贝已经很乖了,是他见过最乖的了。
“我想带你去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