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什么?”
博雅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是把未足月的胎儿从母亲的腹中取出,吃掉肝脏……”
“什么?!”
博雅惊愕地看着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家父吃过儿肝……”
维时已经痛苦得无法忍受:“当初就差点吃掉了我孩子的肝脏……”
据维时说,当年平贞盛患上了恶疮。
医师虽然说有治疗的办法,但却闭口不言是什么办法。
直到平贞盛再三询问下,才说出了治疗方法——就是将还未出生的婴儿活剖,取出肝脏作为药物吃掉。
起初平贞盛自然不同意,但日复一日他所患的疮越来越严重。
那最初是当时镇压叛乱时被敌人砍到的伤口,但迟迟不见愈合,伤口周围的皮肤也逐渐开始红肿化脓,溃烂渐渐蔓延,就成了疮。
直到后来平贞盛的随从和家眷都快认不出他的面目了。
直到有一日祥仙带着彼时八九岁的如月登门拜访。
他用药膏治好了疮,但却治疗不好那刀伤。
祥仙说:“这疮暂时治愈好了,但仍有复发的几率,最短一年就会再长出来。”
“不过不用担心,一年后我会再来的。”
但一年后,那疮似乎更厉害了,祥仙的药膏也不起作用。
就在平贞盛陷入绝望之际,祥仙说:“试试儿肝。”
平贞盛宛如疯魔了一般,让维时把他怀孕八个月的妻子叫来。
维时自然不从,他怎能让自己的妻子与孩子送死呢。
但平贞盛去意已决,一定要儿媳和外孙去死。
维时面色铁青喘了几口气,努力调整呼吸,如果要阻止这一切发生……就只能弑父了。
“你没事吧?”
幼小的如月伸手握住了维时抖动的手掌,她那黑色的大眼睛凝望着他。
维时仿佛从地狱回到了人间一般。
“我没事……”
他嘶哑着嗓音回答。
这时维时的妻子过来了,她虽然坐在帘子里,但仍能看出不安。
“且慢……”
平贞盛刚要把话说出口,就被祥仙打断。
“让夫人回去吧。”
因为是祥仙说出的话,平贞盛只好照做。
“夫人腹中是女孩,儿肝不能用女孩,只有男孩的肝才有效。”
“哦哦。”
平贞盛忽然想起来厨房里有个侍女正怀着孕。
他叫人过来,自己手握利刃走到那侍女面前,抬手就杀了对方,连说话的机会都没给她留下。
刨开肚子,里面又是一个女孩。
最终平贞盛从外面买来了三个怀孕的女人,只有一个人腹中的婴孩是男孩,平贞盛当场生啖其肝。
“没想到人肝竟然如此可口。”痊愈后的平贞盛当着维时的面感叹。
他又向维时吩咐:“杀掉祥仙,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埋掉。”
那日的如月安抚了濒临崩溃的维时,他自然也不能叫如月受到伤害。
“虽然我痛恨你让父亲犯下大错,可毕竟你当时救了我妻儿的性命……”维时劝说着祥仙带着如月离开。
“请不必担心,祥仙有一个好主意。”对方说着拜见了平贞盛。
“您的疮虽然看上去已经完全愈合,但不定什么时候可能还会复发。”
“真的?”
说着,平贞盛怀疑的目光投向维时。
维时目不斜视,可手心里捏着一把汗。
“那你就留在我身边吧。”平贞盛说道。
就这样祥仙一直留在了平贞盛的府邸,一切果然如祥仙所说,治愈后不久疮又再次复发,每一次最后都不得不用儿肝,并且用量一次比一次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