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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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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血淋淋的母亲怀里,眼睁着看着父亲和阿爷的头颅落在地上时,这么想。

我们都无法预知死亡,或者说是命运。所以我才会为躲开父亲的斥责逃跑离家,才会在被狼狈捉回家后依旧和母亲阿爷顶嘴。

如果我知道这是他们的最后一天,我不会这么做。糟糕的是我不知道,更糟的是,全家十六口人,只有我这个狼心狗肺活了下来。

一群黑衣人杀我全家,另一群黑衣人救我性命。可笑的是,明明刀已穿透我的左胸,我的心脏却长在右边。

我确实是个命硬的异类。

我不认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无论是杀我的还是救我的。但这并不妨碍救我的成为我的恩人,杀我的成为我的仇敌。

黑衣人将我带到了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哪里。意识模糊的无数个昼夜,我僵僵站在梦中,阿爷和父亲在我面前掉下脑袋,一次又一次,那片无法消散的熊熊火海最终淹没了母亲的身躯。

我什么都忘记了,只有这一件不会忘。

这是我的血海深仇。

黑衣人救了我本该放我走,可我见过他们飞檐走壁的样子,知道他们拔剑的速度,看过他们杀人时的狠绝,我已不再幻想成为仗剑走天涯的侠客,但我仍央求他们,带我走。

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知道我仍是小儿,却不再无知。

因为我眼中闪烁的是仇恨的火焰。

从冬天到晚春,三个月,我终于病好,他们也终于答应带我走。

自那以后,我不再叫方羡之,我的名字变成代号,大家都叫我刀锋。我和无数不知姓名的人躲在杳无人烟的丛林深处,学习我儿时梦寐的武功。

黑衣组织救我性命,教我武功,养我长大,我无以为报,只有命可以卖,于是我也戴上黑色面具,成为了黑衣人。

后来我才知道,黑衣组织的名字叫阁楼。阁楼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儿,授其技艺,供养长大,直到十四岁。

以十四岁为界,阁楼会给出选择,想走可一走了之,而想留则要通过重重考核。

阁楼只要两种人,深藏的情报者,和不要命的杀手。

还好,在以杀人为事业的人中我的武功不差,甚至可以说相当好。我有个习惯,杀人不留头,我割断人的脖颈就像吃饭一样简单。

头戴无面面具,弯刀见血封喉,从第一次拿起刀杀人时我就轻车熟路,以至于“无面弯刀”作为一个狠角色在江湖上都小有名气。

也常有人在背后说我有残忍的天赋,他们不知道,我在梦中早已见识过无数次挚爱人头点地的样子,我对那鲜血喷涌的场景早已麻木。

我觉得我是个善良的人,反正都要去死,不如给人痛快的死亡。

我得不到痛快,就想把痛快让给别人。

这是我第一次失手。

夜色很暗,沈确的脸藏在阴影里,我什么也看不清。

直到他睁开了眼。

任谁都不可能对这双泛着盈盈水光的异瞳视若无睹,我更不可能。

在一瞬间,我突然感觉那个早已葬身火海的方羡之突然又吐出一口热气,重新活了过来。

幼时模糊的记忆开始变得清晰,我想起那条不知现在是否还存在的小河,还有那场怎么都无法扑灭的熊熊大火。

我看着那双熟悉的眼睛,停下了手。可那个睁着异瞳的人不再认识我,晃神瞬间,银光刺目,沈确从枕下拿出小刀,刺中我的左胸。

好安静,我甚至听见了刀尖刺入皮肉的声音。

鲜血下流,沈确握着刀的手微微颤抖。明明受伤的人是我,可四目相对,率先移开的是我的视线。

我不敢直视那双眼。

我本应该一刀割断沈确的脖子,可我抢过他手里的刀,跳窗而逃。

我是个职业杀手,杀人从不问理由,不问被杀者犯了什么罪,不问是否罪该致死。我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所以才能痛快。

但这一次,我不痛快了,我想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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