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拿起电话筒还不等说话,电话的那头传来了大sir的骂声。
“布莱克不是早就命令你们孟峒辉这件案子不准再查了吗?你们这帮蠢货,又在做什么?那么多疑案、悬案在那里,你们不查,那么多该抓的人你们不抓,抓一个无辜好市民,查已经销案都案子显得你们有本事了吗?”
John好声好气的解释道,“他们办案一直按照程序来的,实在也没想到最后的嫌犯居然是最初的那名受害者,现在证据确凿,我们如果不按照法律来,只怕会引起广大市民的反感……”
“别跟我玩文字游戏,现在赶快把人给我放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更气急败坏,“孟峒辉有个什么好歹,你这总督察也不用当了,我告诉你,这事儿史密斯先生要是怪罪下来,我第一个先拿你开刀。”
John呼吸一滞,孟家不是内地迁过来的吗?怎么还能和英格兰那边的史密斯家族有关系?
布莱克欣赏完了John的表情变化,从他手里把电话接过来了,“……系系系,大sir你消消气,这事儿肯定是个误会,我保证去好好查查这件事的始末,绝不让……”
他的家族也有大靠山,他以后往上走,就算不靠着那边的提携,也不能树敌。
万一真的因为这点小事影响了自己的前程,布莱克是真的哭死。
也就是John这样的人才会觉得一个总督察就了不起了,他的目标可是他就算改了国籍也永远达不到的高度。
“……您就放心吧,这事儿绝对不会牵连无辜好市民。”
“放心个屁,你看看你手里的那些废物干得什么事……这个位置你能干就干,不能干就滚。”
啪嗒一声,电话被对面单方面挂断了。
布莱克脸色沉了下来,阴郁的看着面前的John,从来没有这么看他不顺眼过,“还愣着干什么?去放人呀。”
官大一级压死人,心里很不情愿放人的John在面对上司的命令也只能回道:“Yes,sir。”
“还有,让白宇帆先回去休息,这段时间‘辛苦’他了。”
“……Yes,sir。”John咬碎了后槽牙,他手里这四个组长,最得用的就是白宇帆了,他这是乘机削他的权呢。
但没办法,没事的时候他是个总督察,但有事了就是个传话的、办事的。
而在John准备下楼时,坐在沙发上的孟立礼‘善意’提醒了一句,“阿Sir可以放心,这件案子绝对不会见报。”
John心一沉,看来他早有准备。
*
“我们刚刚调查清楚了,受害人死亡时间内有证人能证明你在中环,你是根本没有作案时间的。”
这段话John就跟背单词一样死板。
孟峒辉肆笑的看着他后面的黎阳几人,“既然已经调查清楚了,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当然可以,孟大少你又没有犯罪,我看谁敢拦你。”
布莱克也亲自来接人了,他也怕John阳奉阴违。
黎阳他们看着孟峒辉那满脸讥讽的笑,都想上膛。
“等一下,”郭廷杰几个出去调查的人刚开车回警署就听到有人议论,急匆匆的跑上楼,就看见了孟峒辉被人客客气气的请了出来。
双方打了个照面,郭廷杰拿出自己调查到的证人口供和物证,“布莱克sir,就是从死者胃部找到的金表扣,和梁满庭身上的发现的手表是一致的,还有在他的咽喉……。”
之前他们都以为死者是孟峒辉,连孟立礼也这样以为,没有他的允许,他们就无法对尸体进行开膛破肚的尸检。
只是简单尸检确认身份,还有看看有没有凶手在他身上遗留的证据。
在抓捕了孟峒辉之后,他们就直接去医院找杨法医对遗留在医院停尸间的盛哥尸体进行详细的尸检。
因为现在孟峒辉回来了,不管盛哥是不是孟立礼的私生子,只要孟立礼没公开承认,盛哥一个档案上父母双亡的人死于非命,警方就有权利对尸体进行解剖。
被人拦路的布莱克脸色很难看,他关心的是证据问题嘛。
他要的就是放人这么简单的事情,这些蠢货还跟他摆证据。
布莱克从郭廷杰手里拿了证据卷吧卷吧从窗户里扔了出去,原本他只想让白宇帆一个人放假安抚孟家人,现在两组人都被他放了假。
等目送孟家的车离开,布莱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他对大sir提到那位史密斯可是很有印象的,史密斯本就是仅次于威尔逊家族的贵族家族,那位史密斯还是当权大人物。
幸好他早早的就把人放了出来,要不然他真得罪自己惹不起的大人物了。
这个孟家到底什么本事?居然能请动那么一尊大佛。
见证了这一切的黎暖眼底也闪过一丝疑惑,孟峒辉虽然不是犯案是当场抓住,但也可以算得上是证据确凿,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从警署毫发无损的出去,必定是上面有人发话了。
到底是谁呢?他和孟家又是什么样的亲密关系?
还有孟佳佳那句她会上庭作证是否有昭示着她早已预料到这种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