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手上不停,从冰箱里拉出一个脑子来,做工还挺逼真的,软软的糯糯的一看就很好吃,他饿了,他也不讲究掰下一块一口啃了,还别说,口感真的很好,像凉冰冰又软绵的年糕。
吃完一块脑子,众人看他的目光更奇怪了,高臣也不在意,反正危险进化区也不会有正常的食物,将就吃吧,吃不死就成。
高臣把剩下的脑子举给格斯看:“吃不吃,生凉生凉的,应该很符合你的口味。”
格斯看着白花花的脑子还别说挺诱人,说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生的食物了,战俘营里包括娱乐区的食物都是熟制品,他捏着鼻子喂猪一样把牢饭把嘴里一倒再嘴一抹就算吃完了。
如今,有生的不吃更待何时。
他还是谨慎一问【怎样,有毒吗?】
高臣很直接道:“要不饿死要不毒死,选一样吧。”
他其实两个都不想选,奈何在危险进化区的屋檐下不得不屈服,格斯从高臣手里的脑子上掰下一大块径直塞嘴里,那冰冷爽滑、弹嫩有嚼劲的口感一下子在他味蕾里爆开,全身都舒爽了,他吃得眼睛都闪闪发亮了。
【确实很好吃,nice!】
格斯心情大好地招呼其它人一起去翻冰箱找吃的,其它人除了白文、白堂堂、老刘外皆接受良好,反正他们人鱼一族是吃生食长大的,就当吃奇怪的生肉了,没有违法犯罪就行。
当白文、白堂堂、老刘看着一堆人鱼站在大开的冒着冷气的冰箱旁边捧着一堆逼真的人体内脏开啃,冰冻的血渣子糊了他们一脸,他们尖利的鱼牙把肉撕咬得破碎出血,没有比这一刻更能感受到人鱼是带鳞片的冷血动物了。
但他们都忽略了一个不是冷血动物胜似冷血动物的家伙——高臣,这玩意简直不是人,跟一群人鱼乐呵呵地开啃生肉,十分融洽,看起来是一伙的,白文、白堂堂、老刘表示:如果可以真想把高臣开除人籍。
被单方面开除人籍的高臣大口吃着肉问白文他们:“吃不吃?在危险进化区饿了更危险。”
看着面前“盛宴”的几人胃部翻涌意欲作呕,又考虑到危险进化区不能矫情,他们只能在冰箱里掏了几块血来,他们看着手上几乎跟人血没有半分区别、冒血腥气的冻血块感觉一下秒就要进牢子,他们忍着恶心吃了几块下肚就不想吃了靠在墙边发呆,看似集体中毒升天了。
这一顿吃得除了三个格外突出的家伙外其余人都很满意,特别是高臣,他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看着就想让人糊一巴掌清醒清醒,他笑着看格斯想到一件事:啊!他终于和格斯同吃了,下一次岂不是同住,这可是里程碑似的进展,要记录进他人生的宏伟叙事里。
例如,X年X月X日,危险进化区(注:温馨小区),和人鱼王格斯Alpha同吃一个脑子。
人鱼王格斯仿佛知道高臣在想什么,他冷漠地摇摇头,同吃一个脑子这种事只有高臣这个渣滓傻货能笑得出来了。
饭也吃过了是时候出门遛个弯消消食顺便查找线索了,高臣给一刚使了眼色叫他拎上他的“寻龙尺”准备出门。
出门的人员里一伙人商讨了半天定下了:一刚和他的大神、格斯,其余人留下来看家以免被不长眼的怪物给盯上。
出门前,格斯看着攥紧门把手死活不让他出门的高臣就一阵头疼【松手。】
高臣不依不挠:“不松,要松的话得带上我,我身强体壮的绝对不比一刚差。”
差老多了好吗,就你这个攥紧门把手的死德性让你出门真不知被哪个怪物一口叼走了,救都救不回。
【下次吧,现在出门是第一次探索这个危险进化区,人越少越安全。】
格斯难得好脾气,得亏高臣是个Omega,不然得来一场男子体育竞技。
高臣看着格斯半分钟后意外不说话把门把守松开了,让格斯出门去。
格斯挑眉望了高臣一眼,不知他在打什么鬼主意,只要别碍事就行。
一刚手里握着大神走在门前,格斯在后头,格斯刚踏出门槛,他感觉自己头发被某个死德性不改的人给抓住了,还扯了扯。
扯你X啊扯。
人鱼王回头一望,高臣抓住他顺滑的金色长发,神情留恋地将头发碰了碰他脸颊,一脸沉醉,嘴里无限谓叹:“这是至上幸福的味道,哦!我将永远沉沦在这金色的宛如砂海的温暖炙热里。”
高臣双手捧着格斯的金色长发将脸深深埋入,幸福得在这鬼小区当了回诗人。
原来有些变恋不是日久磨成的,而是像高臣一样见面第一天就有当变恋的潜质,格斯真是慧眼识珠,对待高臣这个死变态从始至终只有一个态度:渣滓,恶心又讨人厌的渣滓!
【给我滚!你这个死渣滓,迟早有一天把你千刀万剐!】
“啊,我的荣幸。”
啊啊啊啊,格斯把金色长发从高臣手里抢回来一脸崩溃地跟一刚出门去了,徒留望夫石一般倚在门框的高臣,高臣注视着格斯的背影渐行渐远直至不见踪影,眼睛里的留恋几乎流转在眸光深处。
把门一关,众人在屋里闲得发毛,高臣是个呆不住的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线索颗粒无收,安全是安全,线索是没得了。
房间里没挂钟,高臣走到窗边观察天色,天色暗沉暗沉的,铅云密布,有种说不出的凝肃感。
往窗子下看,荒废长败草叶的水泥地立着一双断腿,很吓人、很惊悚。
一双断腿就这样直立在楼下,双脚穿着白色袜子,断口处汩汩冒着血,刺红一片,在昏暗衰败的环境里格外突出。
高臣有话说不出口,他面无表情想到:恐怖故事的封面大抵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