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诿着嘴里满是借口,直至被沈惜瑞按住肩头,就像不肯低头的鸡被抓住了鸡脖子,他嫌烦地转头去看——对上了沈惜瑞的眼。
那男子眼底掠过一瞬慌乱,但很快又镇定下来,操着方言说了许多话。
“……”沈惜瑞没一句听懂,却也不肯放手,急忙朝程春丹喊道:“程小姐,他在说什么?”
此话一出,又掀起了一阵喧嚣,众人议论着:“居然是程家小姐,这赖子招惹到她可惨了……”
“不一定,这女子应该是程家二小姐,不受程老爷待见。”
……
程春丹就当没听见,昂首挺胸地越过那些人,甚至还趁机踩了那几人。
疼得他们龇牙咧嘴,却又因说闲话理亏,便忍气吞声继续看戏,不与她计较。
沈惜瑞重新问了一遍,“钱袋子哪来的?”
那油光满面的男子不屑一顾,不耐烦地嘀咕了几句,不给程春丹转述道机会,突然说出了标准的官话:“刚才捡的。”
程春丹气得跳脚:“你在哪儿捡的!说!分明是你昨日在——”
周围全是人,看戏的不少,她突然泄了气,不敢把昨日她险些遇害的事抖出来。
若是说了,不等她回家,全云港的人都已知道程家二小姐没了清白。
而那男子猜到她的痛点,极不要脸地坏笑道:“我昨日怎么了?说啊!你怎么不说了?”
“你!”
“不说?”那人突然阴了脸,脸上的肥嘟嘟的肉突然一横,恶狠狠道:“程家人就能当众污蔑吗?还有没王法了!”
将才与他争执不下的男子也插嘴:“你们凑什么热闹?难不成要帮他还钱啊?”
程春丹脸色涨红,觉得所有人都在笑话她,她这辈子就没这么窘迫过!
屈辱、羞愤随着不堪的痛苦回忆将她吞噬,她忽然忘了自己从何而来、为何而来、接下来该做什么。
恨不能投江一了百了,来年百姓吃粽子也能算在祭祀她了!
程春丹心情跌入谷底,脸颊发热,竟然真掂量了几下一跃而起投江的想法……
安儿几步冲过来,抱住程春丹,向说闲话的那些人龇牙,咒骂道:“看什么看!一群闲得蛋疼的货!仔细你们的牙,小心我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当泡踩!”
沈惜瑞皱眉,按着那男子肩上的力度又大了几分。
“这钱袋子是程小姐送给我的。我若没记错,昨日在春祥酒楼二层雅间,做了我的手下败将的正是你吧?”
“你胡说!”那男子冷哼一声。
沈惜瑞的确真话谎话掺半,略去了英雄救美的片段。
她直言道:“胡说什么?你手中的钱袋里是程小姐的独门绣技,旁人可学不来,打开一看便知!”
男子十分淡定:“我将才捡的,谁知道是她的?更别说昨日,我压根儿就没去过春祥酒楼,不幸你去查。”
“因为你正是偷溜进去的。”
“证据呢?长了张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是吗?那要我说,你昨日还杀人放火了,衙役就能来抓你了不成?”
他狠狠啐了一口——呸!想抓住他?门都没有!
“急什么?”沈惜瑞轻笑一声。
她转而向看戏的众人放声道:“诸位且听我说!昨日此人在春祥酒楼袭击我,若非我略通些拳脚,怕是早已遭了他的毒手!程小姐当时就在邻座,晴方也在,肯定听到了什么动静。”
程春丹一口咬定道:“对!难怪我觉得他好生眼熟。”
晴方也点点头。
那人不服气,眉毛一高一低,“你们合起伙来欺负人,还要不要脸?”
面对非议,沈惜瑞置若罔闻,而是继续看向众人,声音清亮:“当时他被我逼得急了,慌不择路地从二楼跳了下去逃之夭夭,加上我的一记劈掌,他的左肩胛骨下方定有半寸长的红痕!”
男子突然语塞,想起身离开,却被沈惜瑞按着死死的。
只听她继续道:“各位去酒楼外打听一圈方可知道,昨日有人从二楼跳窗逃跑,狼狈不堪。
“至于那道红痕——你敢不敢脱下衣服让大伙儿瞧瞧?”
沈惜瑞眼神锋利,如钉子钉在了那男子身上。
周围的人顿时炸开了锅,成百上千道目光落在他身上,眼里满是探究与催促。
沈惜瑞很是痛快地拔开了他的衣裳——
与她所说无异,左肩胛骨下侧有道半寸长的红痕。
伤痕触目惊心,无声地宣告了她的胜利。
而他嘴里嚷着叫着要离开,却挣扎半天动弹不得,气急败坏道:“干你屁事?你肯定是在澡堂子里窥到了才栽赃陷害的!”
沈惜瑞目光一凛,“诸位街坊,近月余云港屡屡发生命案,不少女子惨遭毒手,而官府查了许久也没抓到踪迹。”
这一句话如同陨石砸进湖中,掀起了惊天巨浪——在场的百姓谁不知道?
有女儿的人家整月整月的担惊受怕,甚至不敢让孩子穿裙子,市街里的成衣铺子都倒闭了一大半。
“你到底想说什么?这一切和我无关!”被沈惜瑞按着的男子在日光与审视中汗如雨下,发出浓厚难闻的油味。
沈惜瑞继续道:“便是这厮!先前那些案子与他脱不了干系!”
有人没听懂,询问道:“他不是偷钱袋子的赖子吗?怎么成了犯下十几桩命案的歹人?”
沈惜瑞不再压低声音,用回了女子的清亮声线:“因为昨日在酒楼,这厮欲□□我!他却没料到我武艺高强,被我反将一军,才善罢甘休。”
在场的包括程春丹,无一不惊讶。
程春丹眼底有过一瞬的茫然,但转瞬即逝,紧接着是钦佩,热泪盈眶。
沈惜瑞却毫不在乎,“我本是女子。却因为他这种货色为非作歹,才不得不穿上道袍,扮作男子的模样,以为这样便不会招来横祸。”
周围有不少人松动,不少女子为之动容,不少当爹娘的想起了孩子后发狠。似乎不管被沈惜瑞按着的男子是不是那歹人,他们都迟早用唾沫星子淹死他!
“你血口喷人,我昨日明明是对——”那男子尚未说完,还没来得及提到“程春丹”三字,一记响亮的巴掌就落在了他脸上,火辣辣的疼。
“我是想——”
“啪——”
“我——”
“啪——”
又一巴掌落下,打得他晕头转向,都快忘了自己想狡辩什么了。
“等我说完,安静点,好吗?”
沈惜瑞一脸认真,用着商量的口吻,却使了致命的力度,疼得男子有几颗牙齿晃动,喉间充斥着血腥味。
阳光刺眼,他神志恍惚,随后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他躲了这么久,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他又有点恨,恨自己不早点灭口了。都怪昨日捡了钱袋没忍住挥霍,喝了不少酒……都怪酒……喝酒误事!
沈惜瑞仍耐心解释道:“据我所知,之所以官府断定这十几桩命案皆是一人所为,是因为死者身上的伤口是由右利手用三寸短刀造成的。
“刀口斜向里收,深浅均匀,必定是常年用刀才有的稳劲!”
周遭安静,众人皆聚精会神地听她说话,忽而瞪大眼睛,看她抓起了那男子的右手——
“诸位请看,他虎口处有层厚茧,指腹边缘带着细小的刀痕。”
男子面色涨红,努力蜷起拳头不让人看,程春丹大步上前用沈惜瑞腰间的折扇打了他手背一下。
男子愣住,固若磐石,程春丹便咬紧牙关狠狠敲了好几下,直到他手背出血,才泄了气,颤颤巍巍地张开手掌。
不少人踮起脚看,惊呼道:“还真是!”
沈惜瑞往人群里扫视一圈后,有个穿劲服的男子上前,从胸口取出一个东西。
沈惜瑞用帕子包住,举过头顶,高声道:“前几日案发现场捡到了这枚生锈的刀镡。”
“怎么样,你找了许久未果的东西在这儿。”这句话是她对早已吓蔫了的男子说的。
他盯着证物嘴角翕动,半晌说不出个所以然。
说罢,沈惜瑞拿着刀镡往男子虎口的茧子上贴——刀镡内侧的弧度与厚茧的边缘严丝合缝,仿佛刀镡在他手上磨了千百遍似的!
众人早已忘了还有龙舟比赛似的,全然没心情去观竞渡了,举在此处见证笼罩了云港许久的大案真相水落石出。
气氛焦灼,许多人面对真相时都手足无措,后怕地回想起这穷凶恶极的杀人犯竟藏在人群中!
他们或许擦肩而过,或许押了同一支龙舟,甚至可能在一个座位用过膳——最怕的还是将才与他吵架的人,现下已怔在原地干呕。
但更多的还是义愤填膺,为凶手缉拿归案感到兴奋的。
其中有一老猎户应声:“对!这弧度,除了常年握刀,不可能磨出来。握锄头的茧子可不长这样!”
但那男子仍不肯死心,悻悻道:“就凭这个想定我罪?万一我平时就喜欢练刀呢?”
话音刚落,“嘶啦”一声,他脸上宽松的肉瞬间往上提——
程春丹手腕一翻,猛地揪住他的头发往上扯,不过一眨眼的时间,他头上的发套便分了家,疼得男子闷哼一声。
待他冷静下来时,发现许多人正捂着嘴、不可置信地瞪他。
他后知后觉一阵凉风,原来他圆溜溜的光头暴露出来了。
赫然露出了九个圆疤,铜板大小,分布在他的光头上——那是烧得极规整的戒疤。
显然他是受过具足戒的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