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1月
比利时,东佛兰德省,丹泽
深秋的气息逐渐笼了上来,空气里湿润的泥土味和落叶的清甜味抚过了乔琳的脸。她抬头看了看几乎要坠下的灰色天空,拢了拢前襟敞开的军绿色风衣。
之前利兹邀请她去比利时看Futurama音乐节,于是她坐上了去往比利时的飞机,然后住进了利兹熟人入住的酒店。
之后她跟着他们去了音乐节场地的后台。外面有乐队正在试音,断断续续的音乐传来,乔琳嫌弃后台太闷,走出去站在后院里盯着天空发呆。
“想要来一支吗?”一支烟递到了她面前。
乔琳抬眼看去,是一个她不认识的男人,一头浅棕色短发,打着卷,眼睛很大,看起来并不是非常年轻,但应该不超过30岁。他有种很典型的北方人气质,乔琳一眼就看得出来,当然,这可能是因为他的说话口音很好辨认。
他是利物浦人。乔琳这样想着,摇了摇头,轻声说:“谢谢,不抽烟。”
对方耸了下肩,收回了烟,“以为你冷了,需要来一支呢。”
“那真的能有帮助吗?”乔琳笑了一下,挑了下眉。
“除非你自己试一下,没人知道。”男人坦率地摊了下手。
乔琳轻笑着摇了下头,仍然拒绝了这个提议。
“好吧,”他不以为然地抬手点了支烟,扭头问她,“你是英国人?”
“曼彻斯特。”
男人惊讶地挑了下眉,他完全没从她说话口音里听出来,她说话的时候口音非常清晰,不像北方人,也不像南方人,就是单纯的很标准。
“所以你也是来听音乐节的咯?”
乔琳笑了,“你也是吗?”
男人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你是来看哪支乐队的?”
“我认识Ride,我朋友是来看The La's的。”
男人感兴趣地追问:“你喜欢The La's?”
没等乔琳回答,一个男声插入了他们的话题:“乔琳?你来了?”
乔琳闻声看去,笑眯眯地回答:“是啊。”
Ride 的吉他手安迪·贝尔惊喜地走了过来,笑着问:“你一个人吗?”
她摇摇头,“不,利兹跟我一起来的,她认识Go!唱片的安迪·麦克唐纳,所以我住在他们同一间酒店。”
安迪点点头,扭头看到了一旁的男人,有点惊讶地伸出手介绍了自己。
乔琳看着那个男人也伸出手。他说:“李·马弗斯,The La's。”
她惊讶地扬起眉,原来他就是利兹想来看的那个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据利兹说,他是主要的词曲作者。
乔琳还记得她在音乐杂志《NME》上读到过,这支乐队的主脑李·马弗斯是个非常古怪的人,在他的带领下,乐队花了大量时间反复录制他们的首张专辑,以至于跟在他们身上花了大笔钱的Go!唱片闹出了不少矛盾。马弗斯在采访里抱怨合作的大牌制作人不理解他们的声音,最终发行的专辑糟糕透顶,像一条断了脊梁的蛇。
不过,The La's的乐评反应都很好,算是今年最受欢迎的新兴乐队之一。他们发行的那首单曲《There She Goes》,乔琳喜欢极了。她只是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她看着两个男人互相握手,淡定地抬起手,自我介绍道:“乔琳·阿普尔比。”
三个人算是正式认识彼此了。
院子里还是太冷,于是乔琳叫他们一起回后台。现在她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着他们两一块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他们聊得不算热络,但却谁都没让话题真的停下来。空气里有一股旧木头和汗味混合的气息。乔琳随手翻起一旁被啤酒打湿过的杂志,发现是荷兰语的,看不懂。
她扔掉杂志,却还是不打算掺和两个吉他手的谈话。她正在享受这种距离感。安迪偶尔会回头看她,朝她笑一下。马弗斯也会低声问她要不要喝点啤酒。她都笑着拒绝了。
“你真不像是会来音乐节的人,”马弗斯说,“你看起来太干净了。”
乔琳抬起头,认真想了想:“也许我只是喜欢看别人脏。”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笑声有点沙哑。
乔琳突然有点想念杰克,他还在伦敦,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很温润。
马弗斯说:“我真无法想象你是个曼彻斯特女孩。”
利物浦和曼彻斯特离得很近,彼此间却都不怎么看得起。
乔琳轻笑着翻了个白眼,她问:“你又认识多少曼彻斯特人?”
马弗斯笑了笑,在脚边的空罐上碾灭了烟头。
“我夏天的时候去过曼彻斯特,你知道飞毯乐队吗?还不错。”
乔琳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点兴趣。“你去看过他们?”
“是啊,一群吵闹的小伙子,”他笑着摇头,回忆道,“他们真的闹哄哄的,倒是香槟不错。我记得他们有个随团的吉他技师,不错的小伙子,跟他一起喝过酒,看起来挺害羞的,但其实话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