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遗被他按在椅子上,又快步走到书房拿出药箱,找到一支烫伤膏,他就着椅子在他旁边坐下,强硬地拉过林遗的手,挤出白色膏体轻摸在他的掌心。
林遗心头一紧,沈若钧碰到的地方比他掌心烫伤的皮肤还要热。
他低头看沈若钧给他涂药,始终不敢抬起头去看他,太明显了,沈若钧那么聪明的人一定会有所察觉。
他会不会恐同,是不是直男,要是被沈若钧发现他喜欢男的,会不会立马让他滚出去。
奈何林遗宛如桃花源里的仙人,与世隔绝了,但凡多了解一点学校传闻,就会知道有男生给沈若钧表白早就见怪不怪了。
甚至早就有了沈若钧喜欢男生的传闻。
奈何吃了不上网的亏,林遗压根不知道这些。
沈若钧给他涂完药就去端菜了,留下林遗坐在椅子上晕头转向的。
等他们终于能坐下吃饭后,烫伤的右手不好拿筷子,沈若钧玩笑般的看着林遗,面前那张水光的脸蛋上染了绯红,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燥的。
这让他一下子就起了玩味的心,“怎么办,好像只能喂你了。”
林遗抬头瞪了他一眼,“给我拿勺子。”
见沈若钧坐在原地不动,他正想自己去拿,沈若钧便起身了。
拿来后沈若钧没有如愿给他,拿着勺子放在他面前,就是不脱手给他。
“你求我,我就给你。”他坏笑看着林遗,这人太有趣了,随便打闹几句脸就红了,还真是禁不起挑逗。
林遗不说话了,他固执的拿起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鸡肉放进碗里。
他慢吞吞的吃着,沈若钧将勺子给他了,“好了,不逗你了。”
林遗接过,拿着勺子突然像手里拿着一块烫手山芋,他已经不知带多久没有勺子吃饭了,就是感觉这么大人还用勺子,多少有点……羞耻感。
不过也没别的办法了,沈若钧拿勺子还多拿了一双筷子给他夹菜。
两人吃饭都慢,沈若钧好奇的问他,“你怎么这么会做饭?”其实做饭并不奇怪,这是生存的必备技能,可林遗做饭明显很熟练,对火候的掌控,对调料的用量,做饭全程没有任何卡壳,不需要查任何教程。
这是长时间做饭才能累积下来的。
“我从小就开始做饭了。”
奈何关键时刻脑子一抽,还真没听出言外之意,“你很喜欢做饭嘛?”
林遗放下筷子,“在我看来除了真正喜欢做饭的人会将它当作一种乐趣,没人会喜欢做饭的。”他说得漫不经心,盛了半碗汤润了嗓子,“我也一样。”
“那你怎……”他反应过来,立马闭嘴。
林遗放下碗,长叹一口气,内心反复挣扎,如果他还想继续,这就他的必经之路吧。
反正都是会知道的,早晚不过是时间问题。
还是要逃避嘛,还在躲嘛,还不肯放过自己嘛?
试试吧,他在内心劝自己,孤注一掷又怎样呢,他的人生一直没有容错的机会,他早已经孤注一掷一个人走了很久了,这一次也没什么不一样吧。
更何况,这不也是他这次回去的原因嘛。
放下过去的恨,去尝试着喜欢。
即便没有感受到爱又能如何呢,在恨里长大的孩子就不配爱人,不配被爱了嘛,一辈子活在恨里跟行尸走肉的游魂又有什么区别。
刚刚不是已经感受到了嘛,喜欢一个人,心跳,脸红,紧张,身体早已经证明了。
林遗深吸一口气,破罐子破摔般的开口,“小时候我们一大家子都住在一起,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我,爸妈很早就出门上班了,周末放假在家爷爷奶奶会很早就去打牌了,一打就是一整天,小茶馆里会安排午饭,我一个人在家里,他们都是晚上才回来,没人管我,我就自己搬着椅子在厨房里弄吃的。”
“小时候没有手机,我就经常在爸妈做饭的时候在旁边看,我记性好,看一次就会,之后周末在家,我就自己做饭吃。”
他说的云淡风轻,不示弱,也不装可怜,只是很平常的说着一件家常琐事,仿佛故事的主角不是他。
他自顾自的说着,也不去管沈若钧有没有在听,似乎是尘封已久的盒子终于有了被打开的机会,一时间里面挤压着的东西蜂拥而至,全部倾泻出来。
“小学四年级,那时候我十岁,当时夏天很热,我只穿了件短袖,那是我第一次做饭没有经验,打鸡蛋时油溅到了我身上,现在手……”说到这他顿住了,就像是在博沈若钧的同情。
沈若钧抬眼看他,嘴角抿直,眼神深沉,就听到林遗话锋一转,“之后我做饭就学聪明了,做饭时会特意换上长袖。”说完他还自嘲的笑了,“那时候还真是蠢,连蛋炒饭都炒焦了。”
说完,他停了好一会,沈若钧看着他不想再说,他也不问,让林遗回沙发休息下,他将碗放进了洗碗机。
林遗拖着沉重的步子心不在焉的走到沙发,同沈若钧说的这些话让他又想起了那几个人,越近越清晰,最近见到他们就在五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