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在联想到小太子对胡萝
卜的热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面无表情地在脑内单曲循环:“小兔子,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洛霖这会儿也缓过劲儿来了,既来之则安之,宠物文总比权谋文强,是兔子不好摸,还是葡萄汁不好喝,想那么多干嘛,又改变不了什么,不如——抱抱眼前这只大白兔呀!
洛霖身为慕夏国最顶级的大佬,是令所有人仰望的存在,在大家的臆想中,他是清冷自持的高岭之花,是杀伐果决的战场军神,是聪明绝顶的超级天才,但少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究极绒毛控!
本来,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的洛霖,对故事主线迟迟不曾展开还有些小小的不满,说好的主角和太后联手呢?说好的反派腹黑多谋呢?我辣么大一个宫斗权谋、跌宕起伏的剧情呢?!别看洛霖是个武力和脑力兼修的跨学科顶级大佬,但却有着一颗暗搓搓看热闹吃瓜的心,否则,又怎么会喜欢看狗血小说,还为书中反派打抱不平呢?说到底,他就是个特别喜欢把自己代入反派的吃瓜读者罢了。把自己假象为书中的角色,跟着剧情一起经历各种悲欢离合,那感觉——洛霖简直爽翻了!但为什么每次都带入的是几乎本本都下场凄惨的反派,并且“剧情虐我千百遍,我待反派如初恋”咱就是说,大佬的喜好咱不懂_§:з)))」∠)_
不过现在嘛!去他的狗血剧情!去他的主角反派!管他反派为什么是个善良可爱的小豆丁!管他主角为什么还在老家受苦挨打!我洛霖,今天!就现在!我立刻马上就要——rua兔兔!一时间,所有的事情都被抛诸脑后,洛霖眼中,只有这一直肥胖可爱的北极兔!兔兔辣么可爱,当然是要抱紧rua秃!这毛色,这体格,软fufu毛茸茸的,洛霖以他收藏毛绒玩具多年的经验来看,一定手感绝佳!
要说洛霖也是惨,别看他已经三十了,但在慕夏国,一般像他这么大的,都还在学院读书呢,过着肆意快活的逍遥日子,偏他一路开挂般地,早早便和一众能当他爷爷的老家伙们成为了同事,天天不是泡在研究所,就是蹲在军部,甚至还隔三差五上个前线,根本没有时间养小动物,他又不愿意让别人帮他养着,自己偶尔去rua一rua,这就导致,咱们身为重度绒毛控的洛霖洛大佬,虽然功成名就,虽然年少有为,虽然令人钦佩仰慕,但是——他至今还是个没能拥有哪怕一只毛茸茸的可怜人罢了。
而现在!洛霖宣布——这只北极兔是他的了!陛下既然把小太子交给他照顾,那四舍五入,这个大兔兔——现在就是他的了!洛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兔兔抱入怀中的时候,暗暗在心中握拳:从现在开始,谁敢欺负他家兔兔!那就是与他为敌!来吧!主角!看我怎么把你揍得满地找牙!
竟是燃起了前所未有的熊熊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