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长指刮蹭到她的肌肤,比往日还要粗糙。金甲被脱了下来。她迫不及待地夺了过来,细细地看这件神奇的衣服是如何做成的。
表面看不出任何的不同之处,只有将衣服翻过来,对着光,她才看到了层层叠叠细若发丝的金线交缠错落,编织进了寻常的布料里面。金丝交错成网,斜纹叠织,层层相扣,在贴近心口的位置,金丝更是密不透风。
那光下流转出来的金辉,如水波暗涌,亦如沈宁风此刻起伏的心潮。
“谢谢你,崔清泉!”沈宁风张着胳膊扑向他,稳稳地落在他的肩头,动情地说道。
阿野将头埋进她的头发,吸了一口气,轻言道:“要平安归来,小风。”
沈宁风抬起头来,捧住了阿野的脸,“吧唧”亲了一口,随后她一只胳膊搂住了他,问道:“给我说说,你什么时候量了我的尺寸?在我睡觉的时候?”
阿野抿着唇,笑着摇头。他拿着手臂圈了一下她,“就这样。”
沈宁风推开他,嘴里埋怨:“什么乱七八糟的……”
阿野也不恼,他垂下眼来,手抚着软甲:“还记得那日我为太子妃殿下补她的朝仪服吗?那时我就发现那金丝坚韧至极,刀削无痕,软而不断。还衣服时,我便问了此物可有剩余。那时候太子妃答说此物珍贵,宫中用了多少剩了多少总有定量……”
“后来呢,你怎样拿到的?”沈宁风偏着头,催问道。
“后来太子妃感谢我修补好了她的衣服,就说我有此方面的技艺,她有一筐闲置的针线杂物,让我无事做点小玩意儿打发时间。我就在一堆杂物中找到了这卷金丝和衣物面料。”
那金丝只有一卷,堪堪可织就一件小小的护心甲。阿野在沈宁风不在的那几天里,就是日夜忙着做成此事。她不用知道,那金丝又滑又散,根本编织不成形。他是编了拆,拆了编,忙活了一整夜,眼睛看得发干发疼,却一无所获。
直到后来他一不小心手指被金丝划了一道口子,血珠冒了出来,染到了金线上。他慌乱地擦了,再编时,竟发现金线可以互相卡住了。他大喜过望,就用自己的指尖血,辅以独特的锁边技艺,织就了这件防身软甲。
他怕她闻到血腥味,待衣服干了后,他又用香薰过的绸布,里里外外仔细地擦拭了几遍。
“嫂嫂对你真好!”沈宁风感慨于冷青松的慷慨,心里对她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哦,对了,”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拉了拉阿野,“我脱身前恐怕都不能过来看你了,我把利锋留给你,有什么事给我传信。若事情紧急一时联系不上我,去找太子妃,她这么好,肯定会帮你的。”
阿野似乎并未听她说话,他只是一把拽过了她,压上了她的唇,吻得深情留恋。热吻过后,他将她拥在怀里,抵在她的耳边,又说了一次,“要平安,小风。”
“我会的。”沈宁风笑得温柔,手指抚上他的轮廓分明的面颊,“成功了来找你,把你娶回来。”
她不是非他不可,可是她确实是喜欢他的,尤其是今日。她喜欢他的赤诚,喜欢他的简单,也喜欢他的身体。如果这辈子峻宁公主身边非要站一个男人才算完满,那她觉得不如就选崔清泉了。
“我不要名分,小风,我只要你平安。”
……
早膳过后,沈宁风换了一身朴素的衣裳,戴了一个头巾,陪阿野去屋外田地转了转。这房子确实很合适,从门面上看不出宏大,也就小康之家的规模。屋里却别有洞天,有前院后院,主屋和几个偏房。荒废掉的花园看得出原本的精致布局,后院还有一个不小的池塘,半池死水上飘着落叶。得闲整理了,应该也是很有风情的。
这地方阿野和利锋两个人住确实冷清,不过以后成了家,有了孩子和几个仆人,就会住得很舒服。
沈宁风给他置了一些田产,但也仅是一个普通的四口或五口之家的规模。几里地外还有山林,想着阿野最喜欢打猎,半个山头的地都被沈宁风买下来送他了。她想着若是自己失了约回不来,阿野也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成家立业,甚至还能帮扶阿明和绿君,让他们失了自己也能活下去。
这便是她能为他、为他们做的了。沈宁风作为“前妻”,作为先生,已经履行了照顾他们的义务。此后各人的波折,皆要各自去面对。
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利芒牵来洗涮得油亮的高头大马,在后门等着沈宁风。利锋和利芒待在一块儿,利芒锤了一把利锋的胸膛,道:“锋,发配下乡,可别太无聊。无聊时想想兄弟我——在宫里吃香喝辣,哈哈,是不是更难受了?”
利锋只是环抱着双臂,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他只是斜睨了利芒一眼,缓缓回道:“宫里有什么好,我看那荣少将军可不是善茬,等殿下成了婚,指不定把你发配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呢?”
“哎哟喂,我也是出息了,惹得荣少将军跟我争风吃醋!”利芒与有荣焉的样子真的特别讨打。
“你别总是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宫里危险着呢,长点心吧您!”
利锋像长者一般拍了拍利芒的头,把利芒气得够呛。
“利锋,你别因着比我大几个月就尾巴翘天上了,等着吧,我的这两把短刀总有一天会超过你的长剑的,到时候就把你的剑熔了,给我做第三把短刀!”
利芒一手一柄短刀,同时转动着两个手腕子,翻了几个剑花。利锋只是靠着门看着他,脸上浮现一丝恬淡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