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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后一次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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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三下学期的最后一场读书社团活动,定在六月的最后一个周三。

社长李铭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说这是本学期最后一次活动,也是大四学长学姐的“告别场”,希望大家都能来。后面跟了一个流泪的表情。

沈晚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正在图书馆里写期末论文。她盯着屏幕看了几秒,然后把手机翻过去,扣在桌上。

最后一次。

这个词在她脑子里转了好几圈,像一颗掉进井里的石子,不停地往下坠,却始终听不到落水的声音。

她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感觉。不是难过——她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也不是解脱——她没有什么需要解脱的。更像是一种……空。像一个一直很热闹的房间,忽然安静下来,你能听见墙壁回音的声音。

她拿起手机,又看了一遍那条消息。群里已经有很多人回复了,“收到”“一定来”“舍不得”。她翻了翻,没有看见程越的头像。

她退出群聊,打开和他的对话框。上一次聊天还是除夕那天,他回的那句“新年快乐”。五个月了。五个月里他们没有私下聊过天,但每周至少见三四次面。

她觉得这很神奇。一个人可以占据你生活里那么多的时间,却在你手机的对话框里,空白得像一张新买的纸。

她打了一行字:“周三的活动你会去吗?”打完之后看了几秒,又删掉了。

他会去的。她不需要问。

她把手机收起来,继续写论文。但她的注意力已经散了,像一把沙子,怎么也拢不到一起。她盯着电脑屏幕,光标在一句话的末尾闪了又闪,她想了很久,想不起来那句话接下来要写什么。

她保存了文档,合上电脑,趴在桌上。

窗外的阳光很烈,照在桌面上,把那道划痕照得发白。她伸出手指,沿着那道划痕摸了一遍。浅浅的凹槽,像一道愈合了很久的疤。

她忽然想起第一次坐在这里的时候,她紧张得手心出汗,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那时候她以为自己是来“请教问题”的,后来她才知道,她只是想来见他。

两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习惯很多东西。习惯他的存在,习惯他的声音,习惯他的目光。也习惯他的缺席——习惯他不回消息,习惯他不主动找她,习惯他偶尔的沉默和疏远。

但有些东西,她始终没有习惯。

比如他笑起来的时候,她的心跳还是会加速。比如他说“你笑起来很好看”的时候,她的脸还是会红。比如他在她睡着时放轻翻书声的瞬间,她的心里还是会涌上一股酸涩的暖意。

这些她都没有习惯。也许永远都不会习惯。

她直起身,从书包里掏出那个墨绿色的笔记本。笔记本已经很旧了,封面磨损得厉害,边角都卷了起来。她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一行字:

“他说:‘谢谢你让我知道,有一种人,会让你想要变得更好。’”

她看着这行字,忽然笑了一下。

也许她不需要习惯那些心跳加速的瞬间。也许那些不习惯的东西,才是她最珍贵的部分。

她把笔记本塞回书包,站起来,把椅子推回原位。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风很大,把她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她伸手按住头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渝城的天总是灰蒙蒙的,但今天好像亮了一些。也许是因为雾散了,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往宿舍走。

周三。最后一次。她会在的。

二

周三下午六点半,沈晚站在衣柜前,花了比平时更长的时间。

她试了三件衣服。第一件是白色的T恤,太随意了。第二件是淡蓝色的衬衫,太正式了。第三件是一件浅粉色的针织衫,不随意也不正式,刚刚好。

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把头发散下来,又扎起来,又散下来。最后她决定散着,别了一个简单的发卡。

“你今天好认真,”室友从床上探出头来看她,“有约会?”

“没有,”她说,“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你换三件衣服?”

沈晚没有回答。她拿起书包,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女生,穿着浅粉色的针织衫,头发散在肩上,发卡在灯光下闪着微弱的光。她的眼睛很亮,嘴唇微微抿着,脸颊上有一层淡淡的红。

她忽然觉得很陌生。这个女生是谁?是那个大一的时候躲在角落里、不敢抬头看人的沈晚吗?是那个在笔记本上写满“C”的沈晚吗?是那个因为一句“新年快乐”就高兴一整天的沈晚吗?

好像是。好像又不是。

她笑了一下,转身出了门。

六点五十分,她到了三教201。

教室里已经来了很多人。比平时多——大四的学长学姐们也来了,大家围坐在一起,气氛比平时热闹,但也多了一种说不清的伤感。

沈晚在老位置坐下——能看见程越侧脸的角落。她面前摊着笔记本,手里捏着笔,安静地等着。

七点差两分,程越进来了。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线条干净的小臂。他瘦了一些,下颌线更分明了,眼睛里有一种沉静的、若有所思的光。

他在老位置坐下——她的斜对面。坐下的时候,他抬起头,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们的目光相遇了。

他笑了一下。她也笑了一下。

没有说“好久不见”——他们昨天才在图书馆见过。但那个笑容里有一种不一样的东西,像是两个人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坐在这里了。

社长李铭站起来,说了一些话。回顾了这一年的社团活动,感谢了大家的参与,祝大四的学长学姐毕业快乐。他说着说着,声音有点哽咽,但忍住了。

然后是分享环节。大家轮流发言,有人分享最近读的书,有人分享在社团里的回忆,有人分享对未来的期待。

轮到程越的时候,他站起来,安静了几秒。

“我想分享的不是一本书,”他说,“是一句话。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里写的:‘攀登山顶的拼搏本身足以充实一颗人心。我们应当想象西西弗斯是幸福的。’”

他停了一下,目光扫过在场的人。

“以前我不太理解这句话。我觉得西西弗斯是可怜的,推一块永远到不了山顶的石头,一遍一遍,周而复始。但后来我明白了——重要的不是石头有没有到山顶,是他在推石头的时候,有没有认真对待每一步。”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了沈晚一眼。

很轻的一眼,像蜻蜓点水。但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在读书社团的这两年,”他继续说,“我遇到了很多人,读了很多书,也想了很多事情。我开始理解,有些过程比结果重要。有些路,走的时候不知道通向哪里,但走着走着,你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坐下来。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有人鼓掌。

沈晚没有鼓掌。她的手指捏着笔,捏得很紧。她在想他说的话——“有些路,走的时候不知道通向哪里,但走着走着,你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她想起大一的自己。那个不敢抬头看人的、在笔记本上偷偷写“C”的、因为一句“新年快乐”就高兴一整天的女孩。她走了很远的路,才变成现在的自己。

这条路通向哪里,她不知道。但她不后悔走上来。

分享环节结束后,大家开始自由聊天。有人合影,有人交换联系方式,有人约好了毕业后再聚。沈晚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看着这一切,像一个旁观者。

程越被一群人围着聊天,她听见他在笑,声音很轻,像风吹过书页。

她没有走过去。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他,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程越。也许不是再也不见,但至少,再见了,这段坐在你对面、听你讲题、偷偷看你的日子。

她不知道他会不会听见。也许不会。但她还是说了。

在心里,说得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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