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秋意一天比一天沉了,风一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道两旁的银杏叶便大片大片往下落,铺在地上像一层松软的金毯。阳光穿过枝丫斜斜洒下来,照在一排排整齐行进的藏蓝色身影上,口号声与脚步声交织在一起,依旧是这所学校日复一日的底色。但这天下午,校园里多了一层格外紧张的气氛——校新生辩论赛复赛正在学术报告厅举行。宋锦书、江疏影、韩朝安、宋淮舟四人代表中队出战,站在正方立场,持方观点清晰而坚定:一名男子同时与多名女友交往、分头举办婚礼,却始终不领取结婚证,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距离正式开赛还有近一个半小时,报告厅后台已经被四人布置成了临时备战区。长条桌上摊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刑法条文注释》《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还有厚厚一叠打印出来的司法判例、最高法指导意见、类案裁判文书。几人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论点、论据、攻辩问题、自由辩论战场划分,连可能被对方抓住的漏洞都一条条列了出来,逐一准备回击口径。江疏影握着笔,指尖在桌面轻轻敲击,眼神锐利,语速稳而快:“对方今天一定会死咬两点不放:第一,1994年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没领证就不算法律上的夫妻,所以不构成重婚;第二,感情欺骗、道德败坏不等于违法。我们绝对不能被他们带偏,一定要把‘违法不等于只构成重婚罪’这个逻辑打穿。”
宋淮舟把整理好的法条索引推到几人中间,声音沉稳清晰,一字一句都经过反复推敲:“我们第一层阵地在民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男子一场又一场办婚礼,公开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就算没有那张证,他也在以事实行为破坏婚姻家庭制度,这就是民事违法,是对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直接违反,不是简单的不道德。”
宋锦书坐在一侧,低头核对手里的判例,声音轻柔却异常笃定。她性格细致,最擅长从细节里抠出说服力,这几天几乎翻遍了近几年全国各地类似案件的判决书:“我整理了浙江、江苏、广西三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判例,男方都是不领证、办多场婚礼、骗取彩礼、红包、首饰、生活费,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法院全部认定构成诈骗罪。就算退一步,他没有骗到足以立案的钱财,他这种长期虚构婚恋关系、对多人进行身份欺瞒的行为,也构成民事欺诈,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违法是一定成立的。”
韩朝安抱着胳膊,身体微微前倾,脑子飞快运转,负责最灵活的自由辩论和补位:“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他同时摆好几场婚宴,欺骗亲友,制造虚假社会关系,扰乱公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依据寻衅滋事、欺诈相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对方想把‘不领证’当成免罪金牌,我们就用三层法律把他框住: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刑事违法,不管从哪一条看,他都踩线了。”
四人分工早已磨合得极为默契。江疏影一辩,负责开篇立论,把整体框架稳稳立住;宋淮舟二辩,主攻攻辩,用逻辑和法条撕开对方防线;宋锦书三辩,负责质询与小结,用案例和细节把事实钉死;韩朝安四辩,压轴总结陈词,把高度拉回来,落脚到法律精神与公序良俗。从确定辩题到今天上场,她们几乎挤掉了所有课余时间,清晨训练结束就泡图书馆查法条,午休对着模拟攻防,晚上熄灯前还在宿舍互相提问、打磨语句。作为警校学生,她们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法律不是纸上文字,而是用来判断是非、保护弱者、维护秩序的准绳,这场辩论不只是一场比赛,更是一次对专业立场的坚守。
下午两点整,辩论赛正式开始。
主持人上台介绍评委、双方队伍与辩题,全场瞬间安静下来。台下坐满了各中队的同学,清一色藏蓝作训服,整齐肃穆,连翻页、咳嗽都压得极轻。当宣布正方开篇立论开始,江疏影起身走向发言席。她身姿挺拔,站姿标准,完全是警校训练出来的利落气质,声音清亮有力,没有一句多余的铺垫,直接切入核心:“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同学,我方认为,男子同时与多名女□□往、分头举办婚礼却拒不领证的行为,已然构成多层次违法,绝非单纯道德问题。首先,从民事法律层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确立一夫一妻制,这是强制性法律规范,不是倡导性道德口号。该男子以公开婚礼对外宣示夫妻关系,与多名女性持续共同生活,其行为本身就是对婚姻法律底线的突破,构成民事违法。其次,从行政法层面,其虚构婚姻事实、欺瞒社会公众、扰乱公序良俗,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情形。最后,若该男子以结婚为诱饵索取彩礼、礼金、贵重财物,达到数额标准,则直接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司法实践中也明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多重关系,仍可被认定为对婚姻制度的侵犯,具备违法性。法律从不以‘是否领证’作为判断违法的唯一标准,行为是否侵犯法益、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才是核心。”
一套立论下来,框架清晰、法条准确、立场强硬,台下立刻传来一阵极轻的赞许声。
反方一辩紧随其后,果然如赛前预判一般,死死抓住“无结婚证则无法律婚姻”“1994年后不承认事实婚姻”“情感欺骗属于道德调整范畴”,不断强调“不违法,只是不道德”,试图把整个议题压缩到私人感情领域,排除法律评价。
进入攻辩环节,宋淮舟站起身,面对对方辩友,语气冷静而犀利:“对方辩友一直在混淆两个概念:事实婚姻的认定,和重婚行为的违法性。最高法司法解释写得非常清楚,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作为合法婚姻关系成立的条件,但并不否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事实可以构成违法。该男子一场一场办婚礼,宴请亲友,对外以丈夫自居,这不是偷偷摸摸的恋爱,是公开的、对外宣示的虚假夫妻关系。请问对方辩友,《民法典》明文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公开模拟多重婚姻的行为,难道不是对法律的直接违反吗?”
对方试图躲闪,辩称“没有领证就没有配偶,所以不存在重婚”。宋淮舟立刻跟进:“婚姻制度保护的是社会秩序,不是一张纸。男子利用‘不领证’的漏洞,故意逃避法律约束,同时占有多人情感、身份、社会关系,这恰恰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按照对方逻辑,只要不领证,就可以无限举办婚礼、无限欺骗他人,那一夫一妻制岂不成了摆设?”
一连串追问下来,对方明显节奏被打乱,只能反复重复同一套说辞。
自由辩论阶段,赛场气氛瞬间推向最高潮。双方语速越来越快,语句越来越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反方不断抛出“恋爱自由”“情感自愿”“法无禁止即自由”,试图把男子的行为包装成“个人选择”。宋锦书立刻起身,声音不大,却异常稳实,一句一句把案例砸出来:“对方辩友口中的‘恋爱自由’,是建立在完整信息告知的前提下。而本案中,男子刻意隐瞒自己同时拥有多段婚恋关系,让每一位女性都误以为自己是唯一的结婚对象,这是欺诈,不是自由。浙江温州有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件,男方未领证、办三场婚礼,骗取彩礼二十余万,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样的行为、同样的手段、同样的欺瞒,到了对方辩友这里,就变成不违法了吗?”
她拿出的不是空话,而是真实的法院判决,说服力瞬间拉满。
反方又试图改口:“就算有欺诈,也只是民事纠纷,不是‘违法’这种严重评价。”
韩朝安立刻接上,语气干脆利落:“民事违法也是违法,行政违法也是违法,不是只有坐牢才叫违法。对方辩友把‘违法’狭隘等同于‘犯罪’,本身就是法律常识错误。该男子违反民法强制性规定,是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违法;如果数额达标触犯刑法,更是犯罪。三层违法层层叠加,你告诉我,他哪里不违法?”
江疏影在关键时刻控场,把战场拉回到核心:“对方一直在用‘没证’来否定一切,但法律规制的是行为,不是证件。男子用婚礼制造虚假身份、虚假社会关系,侵犯他人财产权益、人格尊严,破坏婚姻家庭秩序,这就是法律要管的事情,也是法律已经明文禁止的事情。他不是钻空子,他是直接违法。”
整场自由辩论,四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江疏影控节奏,宋淮舟打逻辑,宋锦书补案例,韩朝安堵漏洞,没有出现一次冷场,没有被对方带偏一次方向,始终牢牢握着主动权。
质询小结,宋锦书把全场交锋梳理得清清楚楚,一层层剥开来:第一,对方混淆违法与犯罪;第二,对方否定婚姻制度的强制性;第三,对方无视欺诈行为的违法性;第四,对方完全忽略司法实践的统一裁判。每一条都对应回击,把正方的逻辑链收得严丝合缝。
最后环节,韩朝安进行总结陈词。她站起身,目光扫过全场,声音沉稳而有力量,带着警校生独有的坚定:“对方辩友今天整场,都在试图把法律和道德切开一道鸿沟,仿佛只要够缺德,就可以不够违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一夫一妻制不是社会风俗,是法律底线。男子利用不领证作为掩护,用一场场婚礼作为伪装,同时操控多段婚恋关系,欺瞒他人、侵犯财产、破坏秩序,既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也触犯治安管理规定,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他不是游走在灰色地带,他是站在违法的事实之上。作为未来的执法者,我们更应该明白:法律不保护钻空子的人,更不允许有人以‘不领证’为名,践踏他人尊严、破坏社会秩序。综上,我方坚定认为,该行为违法,毋庸置疑。”
话音落下,全场安静一瞬,随即爆发出持久而克制的掌声。评委们低头快速记录,频频点头。四人回到座位,彼此悄悄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松了口气的笑意。连日来的熬夜、争吵、修改、模拟,在这一刻都有了落点。
而就在辩论赛接近尾声、评委商议结果的间隙,江疏影的手机轻轻震动了一下。是家里发来的消息,附带一张成绩单截图。
千里之外的港城,气温依旧温润,没有北方深秋的凛冽。加多利山郁郁葱葱,拔萃男书院的红砖校舍在午后阳光下显得格外沉静。校园公告栏前挤了大群学生,人头攒动,喧闹不已——高一秋季学期摸底考成绩正式公布。这是升入高中后的第一次全区同步难度统考,兼顾DSE与港澳台联考方向,题量大、难度高,是整个年级最受重视的一次排名。
人群最显眼的位置,榜单顶端赫然写着:第一名,江森屿,总分7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