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C市公安局南岸分局 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时间:2030年10月16日上午
卫明心依法查阅卷宗后,再次申请会见林砺。
“林总,”她开门见山,“我们来聊聊关于A-107的问题。”
“有个关键信息先告知你,”她目光锁定林砺,“物证鉴定中心的最终报告出来了。”
“那块木件上的血迹,经DNA比对,它和陈志强的命案,无关。”
“手写账本还在破译和侦办中,经侦科新增洗钱罪指控。”
林砺面无表情地听着,没有任何反应。
卫明心审视地看着她:“真正要命的,是那段视频。”
“它直接指向你和姜翎跟十二年前的陈志强被杀案有关。”
“一旦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基准刑就是死刑。”
林砺指关节攥紧,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却像没有任何感觉一般,表情没有一丝波澜。
卫明心身体前倾,压低声音:“林总,想活命的话,你只有一次机会。”
“采用切割命案和部分坦白策略,和警方做交易。”
林砺喉头滚了滚:“交易?切割?”
“咬死你对可能涉及灰色产业的账本毫不知情,”卫明心语速平稳,“把陈志强案的直接责任撇清。”
“将它推给姜翎,重塑你在事件中的角色,切割你和那桩命案。”
这个策略终于让林砺的表情出现了波动,眉宇间掠过阴郁。
不过很快,她又恢复了滴水不漏的平静。
“撇清?推给她?”她像是听见什么荒谬的话,“视频里清清楚楚,掐着她脖子的人是我,你告诉我怎么推?”
“警方那个姓冯的女警,发现了关键细节,她在诱导拍摄。”
“所以呢?”
“这可以解释成什么?”卫明心推了推眼镜,“可以是你们之间病态的情感纠葛,可以是她受虐倾向的表演。”
“病态关系里的胁迫、控制、发泄,甚至是…某种双方都默许的极端互动…”
“只要不是以故意剥夺生命为目的,性质就完全不同。”
“林总,你面临的其他犯罪指控,就算顶格判,撑死就二十年。”
“但如果沾上故意杀人,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卫明心放慢语速。
林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
再睁眼时,眼底翻涌的情绪被强行压了下去。
“如果…按你说的这条路走,”她声音冷静而克制,“我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最好的结果又能好到什么程度?”
卫明心手指快速敲击,调出一份图表,展示给她看。
“我们目前面临的指控,主要是这三项。”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你转移、藏匿A-107关键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关联行为可能涉及计算机犯罪。你利用银行内部漏洞,非法获取金库访问权限,情节特别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加上洗钱,如果后续被认定,数额特别巨大,五到十年。”
“如果这几项罪名都成立,且均被顶格判处,理论上的总和刑期二十四年。”
“数罪并罚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所以,对你而言,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就是法定上限。”
她顿了顿,手指点在一个标注上:“但如果你能配合警方,供出…比如郑小龙的行踪或者姜翎的核心犯罪证据,算重大立功。”
“最高可以减刑百分之二十到五十。”
“操作得好,把总刑期压在十年左右,是有可能的。”
“这是你目前能争取到的,最有希望的结果。”
“前提是,你能把自己从命案指控中摘出来。”
林砺的目光在刑期区间上扫过。
十年…比起之前的死刑,天壤之别。
“卫律师,”林砺声音平稳,“警方倚为铁证的那段视频,真的…经得起推敲吗?”
她身体微微前倾,语速不快:“视频录制时,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更遑论征得我的同意。”
“这种未经许可的私密记录,在法律上,似乎叫——非法窃录?”
林砺指尖规律地点触桌面,剖析的语调很冷静。
“据我了解,非法窃录的东西,是不是不能作为证据?”她望向卫明心的眼睛。
“这个视频,从诞生那一刻起,是不是从程序上来说就违法了?”
她指尖重重一点:“这样的视频,凭什么指控我犯罪?”
“这条证据链的合法性,是不是存在根本性瑕疵?”
卫明心唇角微微扬起,手指飞速滑动,调出法律数据库和判例。
她的眼镜镜片反射着屏幕的冷光,让她看起来更加冷酷。
“你的质疑点我理解。”她声音平稳,“但法律实践不是只看条文那么简单。”
“第一,地点。姜翎是在她自己的出租屋里,她的私人空间录的。”
“法律上,在自己的私人领域记录发生在该领域内的事情,并不涉及非法窃录公共或他人隐私空间。”
“这一点,法院有明确判例支持。”
“第二,内容。她录的是她和你之间的对话,她自己也是对话的参与者。”
“她录她自己参与的事,法律上很难定义成侵犯你的隐私权。”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她将平板转向林砺,“法院有判例,当事人为了固定可能的犯罪证据而在私人场所录音录像,常被采纳。”
“姜翎的窃录行为,完全可以往这上面解释。”
林砺眉头一皱:“那不妨换一个角度,这视频很明显是为实施后续的精神操纵和犯罪捆绑而制作的工具。”
“这难道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涉及侵害我的人格权益?”
“我没记错的话,这样的证据应该依法予以排除吧?”
“林总,你这个切入点很尖锐,理论上没错。”卫明心一顿,“但实践中,成功率微乎其微。”
“还是那句话,谁主张,谁举证。”
“你如何证明录制人录制时的非法目的?”
“你想过吗?你强调视频是胁迫工具,潜台词就是——视频里的对话是真实的,所以才有胁迫价值。”
“更何况,在故意杀人这类重罪案件中,只要录音录像没有通过明显犯罪手段取得,法院为查明重大犯罪事实,极少会仅仅因为目的不纯就将其排除。”
林砺沉默地凝视着平板,又开始不自觉地转动左腕。
她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好,就算这段视频能用…”
“卫律师,单凭这么一段不清不楚的对话,他们就想把十二年前已经结了的旧案翻出来扣到我头上?!”
“现在连唯一沾血的物证都排除了关联,警方再重启调查,依据充足吗?”
卫明心收回平板,调出视频关键帧截图。
“当然,重点在这里!”她语气陡然加重,“你亲口说了关于处理血迹的事情!清清楚楚!”
“结合你紧跟着追问目击者的语境,姜翎口述‘你杀人的秘密’,这三个点连在一起…”
“林总,这足以在任何人心里形成一个巨大的、无法忽视的问号。”
“足够警方重启调查!”
卫明心再次操作平板,屏幕切换成一个简洁的对比表格。
她语气平淡:“现在,我们来谈点实际的策略问题。”
“第一,切割命案,供出关键人物。”
“成功,合并刑期约十到十五年,再有重大立功的话,可压缩至八到十二年。”
“失败,视频被采信,命案切割不成功,故意杀人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