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起案子,在一个很平常的夜晚发生了。
李术谈起这件事时,还是一脸恐慌。
今天是一个周三,他们约定好的要聚在一起的日子。
叶献之给他倒上了一杯热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郁明夷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喝口水再说。
在他们对面,坐着一个有些邋遢的人,头发凌乱,浑身脏兮兮的,都快看不清长什么样了。
“因为快没硬币了,所以我最近几天想了想能不能在这个地方找个工打,赚点钱填填肚子。那天我回家时,走的是另一条没走过的小路,但我知道可以回家。那天是我第一天去打工。”
李术说的有些语无伦次,但好在关键点都表述的很清楚。
他找了家咖啡店打零工,店长人很好,答应给他每天一个硬币现结,而且包一顿餐。
唯一的坏处就是咖啡店离他家有点远,在大概在叶献之和陆异的住所中间,李术每天得走将近四十分钟。
咖啡店的下班时间是傍晚六点,正巧是天开始黑的时候。
李术觉得,自己稍微加快点脚程,就能赶在天全黑之前到家。但他忘记了,他在的时区和咖啡店在的时区不一样。
“我走着走着,发现天黑的越来越快,大概是走过钟表店之后,天一下子就黑了。说巧不巧的,我那条街的路灯最近又正好坏了。”
李术生活的区域房子与房子之间的间隔很小,堪堪能过一辆车的距离。
就算当天晚上月亮很圆,街道上的可见度依旧很低。
但索性隔壁街道的路灯还好好的,也不至于摸黑走。
他们这个社区里有个挺大的垃圾处理中心,实际上就是由很多大垃圾桶堆在一起供大家丢的一个地方。
李术路过那里时,因为有光,条件反射的朝那边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满眼的红黑色混着泥土就这么填满了他的眼睛。
“我当时吓死了!就算之前经历过那么多打打杀杀的场面,但我们打的也是怪物啊,人杀人这样的还是第一次见!”
李术讲到兴起,还站起来给大家模拟。
那是一个戴着黑色兜帽的人,他拎着地上那堆残缺不堪的骨肉,好像要把它丢进垃圾桶似的。
李术不感多看地上的东西,可即便是这样,他现在回想起来,连那些细节都格外清晰。
“那个人大腿上的肉没一块好的,还有些丝丝缕缕的垂下来,胳膊没了一条,另一条也不见得好。”
光是听李术这样描述,徐清已经开始反胃了。
“不是吧,杀了人还剔骨吗?什么仇什么怨啊。”郁明夷觉得自己的三观有点受到冲击。
李术本想撒腿就跑,但整个人仿佛被定住了一样,明明脑子在拼命喊腿动,腿就是不动。
他只好拼命忍住那些因为害怕马上就要从喉咙里溢出来的声音,祈祷着不要被那个兜帽男发现一起被灭口。
奇怪的是,李术很明显的感觉到兜帽男往他这边瞥了一眼,但却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将尸体丢进垃圾桶后,用衣服擦了擦满手的血渍,就这么悠哉游哉的走了。
过了好久,李术才找回一点腿上的知觉。
“我当时浑浑噩噩的,也没看清前路,就这么和于凌哥撞上了。”
众人顺着李术视线的方向一起看去,虽然很不敢相信短短几天,之前那个看着意气风发的于哥如今变得这么潦草,但脸又确实是那张脸。
于凌将自己有些长长的头发往后一撸,搓了搓脸上的灰,有些歉意道:“不好意思,我给穿成流浪汉了。”
李术一扫刚刚的恐惧表情,开始打趣于凌道:“你别说,我刚见到于哥的时候还以为他要来杀我来了,看着真不像好人。”
“胡子拉碴凶神恶煞的,我简直是连着被吓了两次!”
于凌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他胡子长得本身就快,之前在地下城的时候还能靠自己手搓一把刮胡刀用用,现在在这儿,在城里,连原材料都捡不太着。
更何况作为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他每天最要操心的事情都难以解决,哪还有时间去管理自己的形象。
“刮胡刀我有一堆,送你一把。”
叶献之很大度的走到里屋,拿了一把崭新的看起来很昂贵的刮胡刀出来。
于凌也没问怎么来的,大大方方的收下了。
“我就不和你客气了,太客套显得我们不熟了。”
“你是真不客套,你身上的衣服不也是我的。”
李术戳穿他道。
昨天遇见后,他们短暂的聊了一会儿,得知于凌现在没地方住,李术把他带回了自己家。
于凌的衣服破破烂烂的,上面沾着一些红的灰的色块,又一想到刚刚看到的于凌身上大小不一的擦伤,李术还是心疼了一下。
他从自己为数不多的衣服里找了条最大的给于凌,催着他去洗了个澡,又给他稍微收拾了下头发,这才看起来像个人了。
原先那套衣服……因为实在是味道有点呛人,被李术丢到房间外面去了。
“怎么给自己整成这样了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