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纪太小加上总是转学,我没想过谈恋爱的事情,但高中俞何恩提前和我说过,考虑到高考的重要性我最好还是在这读到毕业。于是我的心思便活络起来。
虽然我跟郑缆说顺其自然,但没吃过猪肉还是见过猪跑的,我想谈恋爱,当然是我得做出行动先。
我检索了网络上常见的追女生办法,之后在网络聊天变得更加主动,平时在学校偶尔会给江媛依带饮料或者糖果零食,换座位的时候也是自觉帮她搬好再去搬自己的……
这些事班里同学都看在眼里,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一些同学看见我和她对话经常怪叫着起哄。
八字没一撇的事,我怕他们搅黄了,和江媛依聊天的时候假装抱怨:
[周五我帮你拿书包的时候他们在后面叫得好大声,好吵。]
本来我是准备下周打球中途跟他们说一声的,但是郑缆告诉我,这也是一个试探的机会,如果江媛依更多的是害羞,那么我和她很快就能在一起了。
被他这么一点,我觉得这句话和正式表白也没两样,紧张地手机都拿不住,索性开了局LOL,打完才去看回复。
江媛依十几分钟前回了一个捂脸的表情。
这是什么意思?算是害羞吗,但是表情的标题只有[捂脸]两个字,会不会是我理解错了。
我把表情转发给郑缆,简单解释了一下,秒收到他一连串恭喜的动图。
郑缆:兄弟你快成了!
有了他的肯定,我瞬间勇气倍增,差点在网上直接表白。
冷静下来之后,我开始思考表白的日期,几乎不用犹豫,我就想好了——1月28日,我的生日,正好是期末考结束的当天。
我行动迅速地约好了学校附近KTV最大的套房,提前在班里宣布了我要办生日派对的事,单独邀请了一遍江媛依,又在考试结束的下午走到讲台上,把时间地点全写在黑板上,邀请全班同学,重申:有时间的都可以来,不用带礼物,直接来就行。
我觉得我表现得很明显了,江媛依应该也感觉到了,如果她真的到场的话,成功的概率应该不低。我喜欢在高概率的情况下行动,毕竟失败的感觉可不好受。
我提前吃了晚饭回家,洗澡吹头换衣服,怎么帅怎么来,很认真地打扮自己。
出门前穿鞋,我对着一小面墙的鞋柜犹豫了半晌,最后选了干洗完没穿过的白丝绸。
当时我想的是,我不可能因为一次意外这辈子都不穿这鞋,鞋的热度都是一阵一阵的,除了限定联名绝版,很少有球鞋能火一辈子,就应该趁别人都知道的时候穿,更别说白丝绸很配我这身潮牌。
我走出家门的时候心情很好,整个人轻飘飘的,几步跳到一楼没踩稳踉跄了一下,猛地想起来我还没定蛋糕。
时间太晚了,大部分蛋糕店这个点都只接五六寸的小蛋糕以及明天的预定单,好一会我才翻到一家今日还接大蛋糕的单,但是不能定制的店。
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自己得救了,赶紧下单,然后再去和商家确认最快几点能送,可以加钱。
我到ktv的时间比定好的早十分钟,先到的同学我都让他们报我的名字先进去,自己则在门外等江媛依。
她明显也是打扮过的,冬天还穿了裙子和大衣,头发披散在肩膀上,看起来比学校里漂亮了几倍。
我和她已经是能聊不少话题的关系了,但今天见面我们都有点不自在的感觉,尴尬地打完招呼,就沉默地并肩朝ktv里面走。
我很不适应这个氛围,几次想挑起话题,但效果一般,能看出来她也很想配合,但出于紧张,我说的全是她不了解的篮球和游戏,她根本接不了什么话。
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我由衷地感到轻松。
包厢里的几个同学看见我们一起进来,不负所托地开始起哄,还有个大嗓门拿着话筒在说,“郎才女貌!在一起在一起!”
其实我没才,但是他说的话我挺喜欢的。
全班36个人,最后到了23个,大包厢还挺空旷,大部分人都和相熟的坐在一起,边吃桌上的果盘边聊天。
江媛依自然也坐到了她关系最好的女生边上,我有些遗憾地挤进了男生堆里。
其实我还邀请了郑缆,但是他死活不愿意来,说我们班级聚会,他一个外班的人来干什么。
以他的社交能力,他怎么可能怕什么外班本班,想来就是赶着回家和网恋女友双排——他爸妈下班后就不能玩游戏只能连麦了。
将近两个小时后,蛋糕还没到。我和七八个同学以及江媛依和她闺蜜正围在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频繁看手机,想打电话去问问。
不知该说我运气好还是差,转盘一直没转到我,结果商家给我打电话说蛋糕到了的时候,指针正好转到我头上。
拿着麦的人选了首摇滚,唱得声嘶力竭,我只趁着前奏听见电话那边说蛋糕,后面的什么都没听见。想出去接,桌上其他人都抓着不让,说不允许我逃掉真心话或者大冒险。
我只好把包厢的地址发给对面让他直接进来,并表示自己无法抽身,承诺到时候加钱。
“俞温!不准拖时间了,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放下手机,摊手投降,“真的是蛋糕,没有拖时间。”
“管你真的假的,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快点江媛依可看着呢!”
说话的是和我打篮球的一个寸头男生,灯光太暗,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对着我使了个眼色。
我:“我选真心话?”
“俞温选了真心话,谁来问?”
前几次的询问方都是坐在指针另一端的人,后来觉得这样1问1太固定,就开始靠喝酸柠檬汁来问。
我对面的寸头男闻言,毫不犹豫地举起手,喝了口柠檬汁,被酸得表情狰狞,灌了几口可乐才开口问,“在座有你喜欢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