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别哭了,你叫什么名字?”
“呜呜呜我不是小鬼,我叫艾尔利克·J·费尔伍德·潘德莱斯,而且我没哭,是烟太大熏我眼睛了呜呜呜”
“好了好了,你们西边的怎么取名总这么长,那你认识威廉·潘德莱斯吗?”
“呜呜呜他是我哥哥。”
少年一脸无奈地看着眼前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以及旁边一脸“我没欺负他,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摊主。
虽说自新航路开辟后,东西大陆交流更加频繁,金发碧眼的西路人也不再是罕见,但在自家摊贩边有一个异域的小孩蹲在墙角哭,还是非常影响自家生意的,可他又不会西路的语言,正一筹莫展之际,给自家弟弟买早饭的靖世少年经过。
都是熟人,摊主讲清了经过,少年便继续和小孩对话: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找潘德莱斯先生。”
“不要,哥哥说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他们会把你卖到小山村里当童养媳,然后一辈子出不来了哇……”
“…………我是靖世军,不是人贩子!而且我也才10岁,怎么可能拐你!”
“哥哥讲过,有些拐小孩的就会找个同龄的当诱饵,等我放松警惕跟你走了后,就会有十几个大汉围着我吧我拐跑,卖到不知道哪个山村里做童养媳!”
故事有点耳熟,少年不禁看向对方,确认过眼神,是同一个老师教的,同一个睡前故事。
少年非常老成地叹了叹气,心想比我弟弟还难哄,而后耐心说:“潘德莱斯先生有金色的头发,眼睛是绿色的,长得很高,喜欢弹你们西洋的乐器,叫钢琴。”
“他喜欢玫瑰花,喜欢喝茶,还喜欢猫,右眼戴着单片眼镜。”
“天街有一座白色的大教堂,他是那里的牧师,我们在他那里学习西大陆的语言,他是个很好的老师。”
说完少年就发现这个名字巨长的金发孩子表情有些动容,明显有点相信他了,但仍是没有动身的意向,而是有些别捏地扭了扭脚踝。
少年的目光也随着下移,然后终于发现他死活不跟自己走的原因。
“你脚怎么了?”
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金发孩子委屈地撅起嘴,眼泪又有了决堤的意向,“不小心……摔的……痛”
少年可不想再看他水淹金山一次,也不再多废话,背向他蹲下身来:
“上来吧,我背你,就顺着大路走,如果我要把你往小巷子带,你就大喊大叫把官兵引过来。”
“……好吧,”金发孩子撅起嘴好似不情愿地回答,但双手却非常自觉地攀上眼前人的脖颈,少年顺势抓住他的膝盖把他背起来,但站起身第一步就险些后倒下去,吓得背上孩子用力挽紧双手,差点没把少年送走。
“你……你没事吧!”
“我撑住了,你手别那么用力,我不能呼吸……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