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上吊挂的风扇摇摇欲坠,教室后方饮水机的出水口因为老化,水正一点一点渗出,发出嘀嗒声响。窗外的国槐被风吹动,树枝摩擦着玻璃,把正午的阳光挡了个干净。
林亦华趴在课桌上补觉,最近这一阵他中午留校。
林亦华被分到一班,开学那阵小考测验,英语班级第一,年级第五,顺理成章的当上英语课代表。但他并没有多激动,因为这个班甚至这个年级,竟然有超过一半的人连小学英语都没学过,这让他有点后悔来这了。
但林建国却表示“宁当鸡头,不当凤尾。”让他的自尊心又得以满足,在英语老师提出让他利用合理时间给落后的同学补补课时,脑子一热便答应了,但没干几天就想撂挑子,自己又得学新知识,中午还要占用休息的空挡为人民服务,地主家的牛都没这么用的。
在脑子里第108次产生老子不干了的想法时,终于撑不住沉沉睡去。
“诶—一花一花,醒醒,快醒醒!”
“啊!!你干嘛,我这刚睡着!”林亦华被李响摇醒,烦躁的揉了揉眼睛,欲哭无泪。他叮嘱过一众同学,不许再喊自己这个称号,最后只有李响契合不舍,忘乎所以的叫了又叫,警告几次无果后便放弃了,谁又能和傻子一般见识呢。
“睡什么睡啊,先起来把饭吃了啊,北哥送过来的。” 李响说。
姜北成了林亦华家饭桌上的常客,姜海潮常年不在家,王爱玲看不下去正长身体的孩子天天饱一顿饿一顿的,自家就添了双碗筷,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自己没空时两小的就去外面买着吃,白班夜班的空挡总能腾出手做顿热乎饭。
“姜北呢,回家了?还是去弹贝斯去了?”林亦华打开铁饭盒,里面的茴香馅饺子一看就是他妈的手艺。
“不知道啊,感觉北哥上了初中以后特神秘,行踪不定的。”李响边说边往嘴里塞了俩饺子,吃的满嘴流油。
姜北最近迷上了贝斯,林亦华一开始看到这家伙的时候,以为是吉他,他小时候听他爸弹过。爷爷说林建国从小就不安分,儿时打架斗殴什么的就算了,长大了工作时还在单位“卖唱”,简直是扶不起的阿斗,但林亦华不同意,他爸唱的挺好听的。
“一花,把你mp3借我呗,周杰伦新专辑《叶惠美》你听了没,老牛b了!” 林亦华整理着mp3的耳机线。
“听了啊,晴天最好听!” 李响不服:“以父之名才吊好吧” 越说越激动,直接开始手比话筒快嘴演唱,把周围睡觉的同学全吵醒了。
“喂喂喂,行了别唱啦,mp3给你,你快回班吧,这是姜北的你别弄坏了!” 林亦华边说边推,竟在这丢人!“切不唱就不唱,对了北哥说放学在胡叔报亭等你昂。”
李响四肢不协调的比划着手势,给自己调成静音模式晃悠出门,丝毫不在意周围人想把他摁住暴揍一顿的眼神。
林亦华拿出数学书背公式,背完继续做习题,他语文英语基础好,天赋高,但数学相对薄弱。
数学老师姓李,长相五大三粗,人送外号李逵,这形象一点不像传统意义上的数学老师,“李逵”经常给他开小灶,林亦华旁敲侧击问过,为什么给自己补课,对方笑着说他的两个酒窝像自己儿子。
“诶,林亦华,放学一块去九色虹玩红警啊?”同桌王鑫把作业一股脑塞在课桌里,捧着韩寒的《三重门》看的不亦乐乎。“不去了,我和别人约好了,对了三金,你去网吧小心点,”
最近总有一伙人聚在桥底下,还穿着校服,天天晃来晃去。“你不知道啊,那是“狼群”的人,没事就在桥底下堵人,不是打架就是要钱,看着就烦。”
狼群林亦华知道,两个学校里的不良少年共同成立的中二组织,一帮不学无术的男生游手好闲,又为了彰显自己与众不同,在□□群里拉帮结派,竟然凑齐了小二百人,但大多数都是跟风凑热闹,真正敢动手的只有那几个。
“听说他们今天还要堵对面学校的呢,不知道谁这么倒霉。”
“那你也别去网吧了,抓紧时间回家吧,我走了啊,拜拜!”林亦华和王鑫告了别,马不停蹄的跑去报亭和姜北汇合。
胡叔报亭深受附近学生的喜爱,不仅是招牌双皮奶做得一绝,而且还收集了当下最流行的杂志小说,好多人一呆就是一下午。
老板胡叔更是酷到没边,波浪长发搭配墨镜,一身牛仔装把青春期的小女生迷得神魂颠倒,就连林亦华都撞见过对方收情书,一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把胡叔逗得直乐,对了,胡叔大名胡以恒,今年刚过二十五。
“姜北,我来了,诶,高远你也在啊!”林亦华呼吸急促,姜北从他肩膀上把书包取下拎在手里,高远看了眼姜北,挑了挑眉。
高远是姜北转学之前的同学,非典那年跟着他爸去北京出差,这一去就呆了四个月,正好错过了中学报名,无奈只能重读六年级,误打误撞的和姜北进了同一所中学还分到了同一个班,被林亦华亲切地称为留级二人组。
留级二人组亲密无间默契满分,一个迷上了贝斯,一个迷上了架子鼓,两人的着迷程度大有勇闯华语乐坛的意味。好巧不巧的是胡叔也是摇滚迷,三人相见恨晚,一聊就是一下午,林亦华每每吃到第三碗双皮奶的时候才听到二人依依不舍的告别。
“姜北,你买《通俗歌曲》,我买《我爱摇滚乐》,咱们换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