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年龄和阅历所困,我并不了解市场机制运行的规律,也不晓得该如何分析资金去留的走向。
所以,父亲的公司破产后,有相当一段时间,我不得不将理由放在我曾于亲人犯过的罪孽上。
然而我心里清楚,我虽然责怪自己,但并不感到愧疚,只是为代价超出了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而暗自懊悔。
家里的经济陷入了困境后,母亲与父亲之前的争吵比往日更加频繁,受到困扰的邻居频频上门投诉,半年后,父亲便离开了。
他走后,我和母亲陆续收到了大大小小贷款公司的催债通知。
为了躲债,母亲带着我离开了住了四年不到的新家,回到了娘家,和姥姥姥爷同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那是段清净的日子,没有了父亲,母亲的情绪变得异常稳定。
有时候我看着她,会像是看见了一个可靠的陌生人,心底对她的依赖更胜,连先前对母亲这个身份的鄙夷都淡去三分。
我其实更想和她成为朋友。
然而,我的希望注定落空。
正如我轻蔑着母亲一样,母亲也相当地轻蔑着我这个女儿。
在父亲回来,要求和她离婚的当天晚上,我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偶然听见了她在客厅里和姥姥的对白。
“……随便吧,女儿都是给别人养的,到时候打官司,他要的话那就给他。”
这番话可真是混蛋!
但什么样的母亲便有什么样的女儿,自知同样是混蛋的我,彼时心平气和地听了下去。
“……我这几年跟着他,为了给他生个儿子,保胎针打了一年半!妈 ,现在可是新时代了,不是夫唱妇随的年代,他欠债,我凭什么不能走?难道等着跟他一起喝西北风?”
“可怜什么?他好歹是孩子亲爹,有法律保护,总不能饿死她。”
“我拿着这二十万,找个地方出去打工,还能找个相得上的,带个拖油瓶,谁要我?”
一直听到客厅里变得安静下来,我静静地洗着碗,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原来如此,母亲之所以抛弃我,是为了挽救她的人生。
跟最初选择结婚的理由一样,母亲从未为了我多受一分委屈。
她生下我,抚育我,都是为了讨那个男人的欢心,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而已。
我从未亏欠过她,而是她一直在亏欠我,利用我。
弟弟死去后的一段时间里,我曾时刻警记,万万不能陷入母亲那样可悲的命运,万万不能成为卑躬屈膝的奴隶。
但是亲耳听见母亲承认了这一点后,我反而并不讨厌她了。
因为我在母亲身上,看见了跟我一样罪恶的习性。
从她决心抛弃我开始,我们不再是自相残杀的关系,而是共享同一个罪名的,自私自利的共犯。
比起如愿以偿,亲眼看着她被我从蜘蛛丝上扯下来,跌落那同属于女人的深渊去,我其实更愿意看到她怒向胆边生,冲我挥起拳头的模样。
身为手上沾有至亲鲜血的人,我为母亲的罪恶感到骄傲。
法庭上,母亲出示了自己无业的证据,公然表示不要我,父亲则黑着脸应下了判决的结果。
我跟着父亲离开了姥姥家,从此再也没有见过母亲。
离开生长的城镇,转学,搬到新居后,我和父亲一起见到了他再婚的女性,还见到了她们三岁半的女儿。
父亲其实出轨有一段时间了,是在母亲决定打保胎针之前开始的,据他有次酒后所说,是因为不确定二胎是不是男的,所以出此下策。
当然也不一定真的是出于这种理由,我更倾向于是他管不住下半身。
在那栋房子里,父亲每日谄魅的模样,和女人充满慊弃的目光,都让我无比深刻地意识到,继母绝非母亲那种甘于在男人面前低眉顺眼,只为换口饭吃的女人。
但这无伤大雅。
对于父亲来说 ,无论身边的女人是个什么模样,无论身上还有没有钱,只要还有女人肯跟着自己,他就充满了自信。
有女人,脸上就有面子,社会就有地位,未来就有希望。
至于我,就遭了殃。
她们两个都是二婚,双方都不富裕,继母的新居不大,腾不出我的房间。
她和父亲商量了一下,以我高中即将住校为由,决定让我暂居客厅的沙发一角。
为了让我放心住下来,继母还贴心地为我买了遮挡的帘子。
我并不怨恨。
我并非她所亲生的孩子,若非是她与父亲的婚姻事实,可以说完全是陌生人的关系,能在她的地盘上有一隅容身,还能每日得以三餐饱腹,我已十分知足。
相比起欠债的父亲,继母是个外强中干的女人,在任何事上都非常有主见,事业心也很重。
于是,在新的家庭成员彼此磨合的那几个月里,父亲不得不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夫。
但作为虜役过女人的男人,他显然并不甘心放下过去的面子,去照顾另一位女人,于是常常在很多诸如洗衣服、做饭和买菜的小事上偷懒、耍滑头。
首先别的不说,就算是我周末回家的时候,我也不愿意吃他做的饭——学校食堂比他做得好吃多了。
各种小事夜以继日地堆叠在一起,就变成了大事。
中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我回到家,百无聊赖,除了画漫画就是看漫画,每日在二人的争吵声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