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有点吓人,平时周向宇如果晚上从这儿路过时,都是加快脚步埋头走出去的。而如今,经过一番摧残(爬山爬的),他能正常迈开腿走路已经很不错了。
为了壮胆,周向宇开始哼起歌来,他哼的歌是他前世很受欢迎的战斗神曲,很能鼓舞士气。
他一边走一边哼,走到半途,头顶老旧的路灯忽然开始不停闪烁,发出呲啦呲拉的声响。
周向宇的歌声停顿了一秒,抬头看看路灯,那发出黄色光线的灯管在黑夜里忽明忽暗,像是电压不稳的样子。
周向宇低下头,没再去看那些路灯,他继续哼着歌,好像不在意的样子,但去看他的脚,已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速度。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周向宇哼唱着。
“啪——!”
路灯猝然全部熄灭,周向宇的声音戛然而止,小巷子里陷入一片黑暗与寂静,唯有月光还清冷地照耀着这里。
但不一会儿,不知哪里来得乌云挡住了那轮皎白的月亮,小巷子里彻底变成漆黑的区域。
几秒后,一抹亮光出现在巷子中,驱散了黑暗,周向宇打开手机手电筒,呼出一口气,说道:“呵~还好现在人人都有手机,路灯灭了也不怕。”
至于恐怖片里的黑灯瞎火flag,他才不要中招。
周向宇拿着手机手电筒,照亮前方的路面,小心翼翼地走着,留神不要踩到坑坑洼洼处。
他盯着地面,像是拿着扫雷仪一样,用手机手电筒的光扫清前面的黑暗,他向前走着,忽地,眼角扫到一处奇怪的痕迹。
那是一抹刺目的红色,从墙上流淌下来,一滴一滴,滴落到墙根,汇聚成一滩,凝固在那里。
周向宇心头一震,捂住嘴想到:卧槽,那是什么?那该不会是……
周向宇不敢深想,他颤抖着手,举着手电筒,从下往上缓缓照亮那面墙。
红色的痕迹像血管一样,一条条爬在斑驳的墙体上,越往上越粗,变成了血蛇的大小,这些粗壮的血蛇交织在一起,最后形成一个红色大字——拆。
周向宇:“……”
他木着脸,心道:哦,原来是拆迁队写的拆字,他还以为呢~
奇怪,早上怎么没看见,应该是今天刚写上去的,也是,这里废弃这么久了,早就该拆了。
不知为何,心里有一点小失落呢。
周向宇面无表情地移开手电筒,照着继续往前。
走了几步,他的耳边忽然听到“踢踏”、“踢踏”的声音,声音的来源在他的背后。
有谁跟在了他的后面?!
周向宇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里,他向前紧走几步,没想到那个声音也紧跟了上来,并且似乎靠得更近了。
周向宇停住脚步,猛地转过身,用手电筒照过去,没有看见人影,他的身后没有人。
但是……有条狗。
一条竖耳朵的大黄狗蹲坐在地上,吐着舌头,咧着嘴,一脸傻萌地望着周向宇,刚才“踢踏、踢踏”的声音就是它的狗爪子踩在水泥地上时发出的响声。
周向宇注意到,那只大黄的眼睛正时不时偷瞄他手里的馄饨。
周向宇赶紧把馄饨护在怀里,对着大黄挥手驱赶道:“去去去,这是我的晚饭,你别肖想,明天给你带火腿肠吃。”
大黄见吃不到馄饨,垂着脑袋悻悻地离开了。
“这都什么事儿哟~”周向宇无语道。
他拿着手机手电筒,转回去,准备接着往前走,但这一次,他没敢迈出一步,因为他的眼前,手电筒照到地方,出现了一双腿。
前面的黑暗里,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
周向宇不禁咽了一口唾沫,那个人是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他一点动静都没听到,就好像凭空出现在那里一般。
是人?是鬼?周向宇害怕地想。他去看正在手机底下装手机挂坠的小蜘蛛,晃了晃手机,小蜘蛛毫无动静,跟死了一样。
看来指望不上这小玩意儿了,周向宇鼓起勇气,打着手电筒的光,慢慢上移。
先是一条穿着黑色裤子的大长腿,然后是穿着黑色衣服的劲瘦腰身,接着是结实的手臂,扎实的胸肌,还有线条流畅且有力的宽阔肩膀。
最后,周向宇看到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惊为天人的脸,与丰神的绝美不同,这是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容,黑发赤瞳,眉眼间透着冷峻,仿若宇宙里的寒星落入人间。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帅!
陌生的大帅哥一瞬不瞬地盯着周向宇,面对手电筒直射进眼睛里的光,丝毫不避开,任由光线进入他的眼睛里,赤色的瞳孔宛若流动的岩浆,显出瑰丽无比的形态。
他冷冷地注视着周向宇,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说道:“总算回来了,真是让我好等啊。”
而此时,周向宇的内心是:卧槽,卧槽,卧槽,帅哥,你咋从二次元跑出来了?!
他仰头看看周围的景色,心中忽然冒出一句话:
月黑风高夜,正是恋爱时!
周向宇一见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