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楼下,看着他消失在街角,才慢慢上楼。
回到家,妈妈还没回来。我走进浴室,打开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脸上有胶带撕扯留下的红痕,眼睛红肿,头发凌乱。脖子上还有酒精干涸后黏腻的痕迹。
我脱掉衣服,打开热水。
水流冲刷身体时,我才感觉到疼——手腕和脚踝被胶带勒出的瘀伤,手臂上被指甲掐出的血痕,脸颊上巴掌的肿痛。
但我没哭。
热水很烫,烫得皮肤发红。我站在水流下,闭上眼睛。
脑海里回放地下室的画面:黑暗,纸张,胶带,李薇的眼睛。
还有陈默的声音:“我只是没输。”
是啊,没输。
我还活着,还能呼吸,还能站在这里冲热水澡。
这就叫没输。
洗完澡出来,我坐在书桌前。素描本没了,被撕碎了,踩脏了,扔在地下室的地上。
那些画,那些眼睛,那些鸟,那些我和妈妈。
都没了。
我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新的速写本。空白,崭新,像一片未开垦的雪地。
拿起铅笔,我开始画。
画的是地下室。一个女孩被绑在椅子上,脸上贴着黑色的纸张。但她没有低头,她在透过纸张的缝隙看出去——看门口的光,看光里站着的人。
画完后,我在画的背面写:
“他们捂住我的嘴,以为我就不会发声。
他们遮住我的眼,以为我就看不见光。
他们捆住我的手脚,以为我就不会前行。
但他们忘了——呼吸本身,就是一种反抗。”
写完,我合上本子,看向窗外。
夜色深沉,但总有几户人家的灯还亮着。
我想起陈默的背,想起他背我时沉稳的脚步,想起他说“我在那里待了一夜”。
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下室。
原来走出地下室的唯一方式,是扶着彼此,一步一步,走向有光的地方。
手机震动。是妈妈发来的消息:
“加班到很晚,你先睡。记得锁门。”
我回复:“好,你注意安全。”
放下手机,我关灯,躺下。
闭上眼睛,地下室的黑暗又涌上来。但这一次,我不再恐慌。
因为我知道,黑暗深处,总会有光。
哪怕只是一线。
哪怕微弱。
但只要抓住,就能走出去。
就能活下来。
就能,继续往前走。
明天地下室的门会被打开。
明天光会照进来。
我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