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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芳遭受李逢春哄骗,把家里的房契拿去借高利贷作抵押,借得的五万块全部交给李逢春,以为可以用作开厂的第一桶金,殊不知刚转手就被李逢春的债主抢走。
在这件事情上,慧芳犯了两个重大错误。第一个自然是识人不清,与李逢春认识不过短短数月,就被他包装出来的虚假形象蒙蔽双眼,快速陷入了糖衣炮弹般的爱情陷阱里,连亲朋好友的劝告也置之不理。
第二个错误在于抵押房契。做生意合伙需要五万块,可实际上慧芳的存款总额连五千块都达不到,在这样本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她竟然贸然用唯一一栋全家人赖以生存的房屋去作抵押,不给自己留丝毫退路,风险不可谓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