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色美不胜收,心情倍感愉悦,林初晓不禁哼起小曲,调子哼至高/潮部分,人也到了目的地。
乳白色桌子摆在草坪,野餐椅围了一圈,最里面那张椅子上,男人安静地坐着,眉间若蹙,垂眸出神,一呼一吸羽睫轻颤,眼下有淡淡的乌青,半张脸埋在青白相间的冲锋衣里。
大学时期的沈之南专业第一,竞赛奖金拿到手软,从前她同其他人一样,觉得沈之南是学神,是天才,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沈之南为考试和竞赛整宿整宿的熬夜。
人们崇拜天赋,吹捧天才,可世上哪有多得天独厚的天才,有的只是辛勤付出的凡人。
彼时沈之南说自己缺钱,故而为奖金努力,那现在呢?
他为什么熬夜?是因为公司,还是因为别的事情?
许是目光直白,映射心境,又或是心有灵犀,沈之南抬眸,撞进透亮如水晶般的眸子。
人类素来善于伪装,或出于善意,或出于利益,心口不一的说辞,真真假假的爱恋,麻痹自己的灵魂,迎合所谓的世俗。
对视是人类灵魂的接吻,灵魂没有人心复杂,亦不必思虑良多,心疼、眷恋、爱慕,统统暴露无疑。
来不及隐藏的情绪乍见天光,林初晓手指不自然地蜷曲,手心沁出细微汗意。
她迅速收回视线,同池砚舟坐在另一端的野餐椅上,离沈之南十万八千里。
坐下的瞬间,她似乎听见沈之南似有似有的轻笑声,但她不敢确认,只目视前方,看来来往往的行人。
草坪上出现一个四岁左右的小女孩,皮肤白净,眼睛又大又圆,扎着俩小辫,穿着红斑点连体衣,快活的像只小鸟。
林初晓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一.大一小对上眼,小女孩向她的座位跑来,野餐椅不高,小小的手放在林初晓膝盖。
池砚舟趁机伸手捏捏小孩的小脸,手感极其不错。
林初晓捉住放在她膝盖的小手,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不怕生,咧开大大的笑容,露出整齐的乳牙,“我叫元宝,李元宝。”
元宝应该是小名。
“元宝你是谁家的小孩?”
李元宝小手指向另一边李佑的位置,“我是妈妈的小孩。”
大家哈哈地笑了,元宝不知道大人为什么笑,也跟着一起笑,葡萄般黑亮的眼睛弯成月牙状,池砚舟心软成一滩水,拍拍手,“来,阿姨抱抱。”
元宝扭捏地摇摇头,跑到妈妈怀里把脸埋起来。
李佑把女儿拦入怀中,忍不住逗她,“元宝为什么不让阿姨抱?”
元宝哼哼唧唧说不出所以然。
李佑右手边的吴越捋了捋头发,柔声说,“元宝,帅气叔叔能抱你吗?”
之后林初晓见元宝挣脱妈妈的怀抱,投入吴越旁边沈之南的怀里,小手点点沈之南的脸,“帅气叔叔。”
众人笑得更大声了,吴越身侧的男同事笑得直不起腰,拍拍吴越的肩膀。
群众的眼光雪亮,小孩子眼光独到且不撒谎,真找了个最帅的人抱。
李元宝满意地坐在沈之南腿上,吃沈之南递来的饼干。
“沈总喜欢小孩?”
沈之南揉揉元宝毛茸茸的发顶,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我有个妹妹,比元宝大几岁。”
李偌接话,“沈总和妹妹的关系一定非常好。”
沈之南笑笑没说话,他上高中生的妹妹,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关系能好到哪里去。
“沈总快结婚,来年你也能抱上女儿。”吴越口无遮拦,打趣道。
沈之南轻手轻脚把李元宝放下,笑笑,“我单身。”
“啊?单身?沈总你无名指不是戴着戒指吗?”
谁家好人单身无名指戴戒指啊?
他食指和拇指摩挲戒指:“朋友送的。”
老板为人和气,员工八卦的心思愈演愈烈,开始起哄,“朋友?没订婚的女朋友?”
沈之南抬眸,语气透着寂寥,“从前是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她已经有了新男朋友。”
戳到老板的伤心事,众人自觉说错话,齐齐噤声。
林初晓不解地望向池砚舟,她什么时候有新男朋友了?
她怎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