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证据呢?
证据还是鞋印!
先前分析鞋印时,已经能知道林伯康最后去的地方是床上,若是他在中途已经自缢身亡,床边不会有他回床的鞋印!
林伯康屋里发生什么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宁明秋在大黄身边蹲下:“大黄,醒醒。”
大黄翻了个身:“做什么?”
“随我回现场看看。”
“你都去了两趟了,肯定都记下来了吧,还去做什么?”
“我有要事。”
大黄趴在地上不肯动。
“我知道谋害宁明秋的人是谁了。”
大黄忽地爬了起来:“谁?”
“以后再告诉你,你先随我去趟现场。”
“你现在走了,金盏回来不就找不到人了?”
“原来你没睡啊。”
“你还好意思说!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聊!聊的还那么大声!”
“这叫‘事态严峻顾不上那么多’。”
熬了一夜的大黄只觉得还没补够觉,但还是哼哼两声,跟着宁明秋走了。
宁明秋回到林府时,把守现场的吏役还立在门口,见了宁明秋纷纷行礼,宁明秋点点头,没进现场,而是吩咐管事:“将林伯康林大人的鞋子拿过来。”
管事闻言要进现场取鞋子,宁明秋又道:“是林大人穿过的其他鞋子,顺便将林大人儿子的鞋子也拿过来一双。”
取了鞋子,宁明秋这才吩咐吏役将她抬进了现场。
她先比对了林怀川的鞋子与地上的鞋印,大小一致,最后从门出去的人正是林怀川无疑。
她又换了林伯康的鞋子与地上鞋印比对,两串鞋印均与这双鞋子不符。
她再拿这双鞋子与床边的鞋子比对,大小也不符。
林伯康遗体旁边的鞋子不是他的!在屋里行走的另外一串鞋印也不是他的!
林伯康当晚未曾外出,那个从窗户进屋、最后回到床上的人不是林伯康,而是真正的凶手。
当晚的情况应是,林伯康躺在床上睡觉,凶手从窗户进屋后径直去了床旁,由于凶手的鞋印在床边并未混乱,推测凶手应是在此时将林伯康的手脚绑起来,也掩住了口鼻,林伯康才出声,也未与凶手争斗。
凶手随后去桌边布置好了自缢的现场,再将林伯康搬到现场,伪装成自缢的样子。
这串鞋印在书桌旁极为干净,不见有犹豫,那凶手并非是去寻物的,再结合花游子去桌旁找遗书的动作,凶手应是杀了人后去了书桌旁放下了伪造的遗书或是证物。
至于为何凶手的鞋子会留在床边……
书桌在屋中的最东边,凶手去了东边往回走时恰好能看见自己一路留下的鞋印,这才去了床边将自己的鞋子留下,换上死者干净的鞋子后出屋。
这样即便有人勘察鞋印,也会因为这串鞋印未曾走出屋子从而判断是死者的。
一切都是为了伪造林伯康畏罪自缢的假象。
只是凶手大意了,既然自缢用的椅子上有鞋印,那鞋子就不可能留在床边。
凶手走后,林怀川也进了屋,他将父亲的尸首放了下来,搬到床上,再去书桌旁找到了遗书,然后砸了杯子、翻了椅子,制造出了争吵的假象,簪子可能是之前掉落的,也可能是此时掉落的,不过这点并不影响。
他的目的便是掩盖父亲畏罪自缢一事,故又为了掩盖脖子上的痕迹将父亲的头砍下,用床单包裹着连同悬在房梁上的绳状物以及遗书一同带出了屋。
可他为何要逃跑?
“管事,我第一次过来查看时,窗户都是完好无损的,关的也严实。”
凶手若是从窗户进屋,这窗户不可能完好无损。
“所以,是林怀川林大人叫你将窗户修好的吧?是你在他走后脱鞋进去换好了插销,关好了窗户。”
“大人……”
“本官已经知晓真相,再隐瞒也无用了,那赌场一事也并非是你在门外听到的,而是林大人托你这么说的吧。”
宁明秋说的太过详细,仿佛本人就在现场,管事只得承认:“……是。”
林怀川的目的不仅仅是隐瞒自缢的事情,更是掩盖科举舞弊一事。
若林伯康是自缢身亡,即便没了那封伪造的遗书,旁人也会觉得他是畏罪自杀;若林伯康是被人谋害,旁人也会觉得他是在舞弊之事暴露后被同伙灭口。
要想让林伯康之死与科举舞弊之事无关,唯一的法子就是让林怀川成为凶手。
父子因赌坊之事起了争执,儿子冲动之下杀了父亲,这便是林怀川的主意。
可此事依然有疑点。
林怀川去赌坊一事,是他真的去过了赌坊之后借题发挥,还是早知父亲会死提前去做的假证?
从林怀川早有准备,当夜就离开京城来看……他竟像是早知父亲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