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不敢置信?我知道的时候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太离谱了。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拳脚相加,把买回来的儿子视若珍宝,这两个神经病。
两个神经病怎么教得出正常人,我自然而言就是个神经病了。
不过你们放心,这里面没人贩子的事,我查过了,卖我的那对夫妻确实是我的亲生父母。虽然我没搞懂,为什么卖亲生孩子不算人口买卖?为什么卖亲生孩子的人不算人贩子?
不对,说这些扯远了,不好意思。
你们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要杀人?
从我十四岁起,我就清楚自己是个变态。
少年时光,春心萌动,我有了喜欢的人,是我的姐姐。她对我越好,我就越喜欢她,对她的喜欢多一分,对自己的厌恶就多一分。
姐姐在张有福和郑素萍的眼里不算人,是个赔钱货。我在张有福和郑素萍的眼里也不算个人,是个男性生殖器。
你们能理解吗?我都上小学了,那两个人还喜欢帮我洗澡,摸我的生殖器,我在他们面前就不应该有羞耻、隐私这些东西。
我和同学一起玩,只是不小心磕碰到了膝盖,他们就要拉着我去同学的家里讨说法,讹了一箱牛奶。
有女同学借我的橡皮,放学时还我被他们看到了,我就要被调侃什么时候能娶媳妇给他们生个孙子。
初中的时候,有同学辍学,他们听说后,羡慕辍学同学的家长,恨不得我也不要上了,马上和人相看,然后在一年内成婚生子。’
张大平的语气越沉闷,审讯室的氛围越压抑。
他看着表情严肃的警官,突然觉得没意思,被审讯这件事没意思,自己这个人没意思,自己的一生也没意思。
‘他们的话很像是开玩笑对不对?但他们后面一个学期真的不给我学费了。
我兜里没钱,但家庭并不贫困,这让我连补助都申请不了。
还好,我有个姐姐。’
提到姐姐,张大平的神色明显变了,连语气都和缓了许多。
顾途愈摩挲着手中的笔,突然对接下来的情节有了预感。
‘最开始,我以为姐姐是恨我的,没想到她根本不在乎我。在她的世界里,张有福和郑素萍是必须对抗的大魔王,我们出生的小镇是必须逃离的魔窟。她的梦想,就是摆脱大魔王,远离魔窟,到广阔的地方迎接新生。
我喜欢她,喜欢到了厌恶自己的地步。不知是因为自己卑劣的喜欢,还是因张有福和郑素萍经常关注生殖器引发的烦恼,我突然很想自宫。’
审讯室内的几名警官都瞪大了眼睛,张大平叹了口气。
‘可惜,我的心不够狠,没办成,只是伤到了。
我那时下半身还没痊愈,听到风声说自己是捡来的,我的心思虽然龌龊,但不至于我让龌龊到想动刀子。
当年,我想办的事没有办成,姐姐想办的事也没有办成。
她一心想离开镇子,临走时被张有福发现,被追赶时,一辆小轿车从她的上半身碾过去。
姐姐死了,张有福和郑素萍很高兴。姐姐的尸体被他们埋在一处偏远的墓地,司机赔偿的钞票被他们放在卧室最贴近床铺的地方。
我的世界天翻地覆,张有福和郑素萍反倒日子过得更美了。他们一心想让我辍学,教我说污言秽语,盼着我能早点让生殖器发挥作用,让他们得到想要的结果。’
张大平突然捏紧了矿泉水瓶,抬起头,问审讯室内的几名警官,问:‘你们能受得了张有福和郑素萍吗?’
没等顾途愈等人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反正我接受不了。然后有一天,我杀了张有福。没等两个月,我又杀了郑素萍。
杀张有福的那天没什么特殊情况,只是我们两个站在平房的房顶上晒玉米粒,他恰好站在房顶边缘背对着我,很适合杀人。我记不清当时的想法了,只记得自己伸出了手。
有一就有二,后面的事顺理成章……’
案子审完了,刑警队内部的氛围仍然沉重,众人都觉得张大平这个人太过特殊,不能单纯用善恶来评价。
他杀了张有福和郑素萍后杀害的两对夫妻,都有虐待孩子的行为。
顾途愈揉了揉额头,给自己冲了包速溶咖啡,又投入到工作中。”
被抄袭的风波很快过去,温霖不过写完一章小说的功夫,评论区一眼扫过去已经变得正常,抄袭有关的内容都被压到了底下。
点击发表章节,温霖接着吃剩下的半瓶枇杷罐头,在评论区等待读者的留言刷新。
“感觉自己像个墙头草。作者写小顾警官的时候,我在呐喊:小顾警官冲冲冲,抓住罪犯立大功!作者写嫌疑人落网的自述,我在感慨:嫌疑人也不是无理由作恶,希望不要死刑。”
“小顾警官天天这么熬夜,剩下的头发还保得住吗?新生雨林大大,我宁愿你不要写小顾头发相关的内容,也不希望你把小顾写成一个秃子。真的,主角可以是瘸子、瞎子、聋子,但不能是秃子。”
“天天喝速溶咖啡不健康,小顾警官注重一下生活品质,点个外卖吧。现在外卖很方便的,我们这里的店家可以打电话送货上门,货/到/付/款。”
“今天的精神食粮已经进食完毕,虽然没有吃饱,但解馋了,给作者点个赞。”
“小顾警官加油,查案查案查案!新生雨林加油,更文更文更文!”
“楼上的,不要那么急着催更。作者还在上学呢,学业为重。”
温霖头顶上仿佛飞过一群乌鸦,又被提醒要好好学习了。
好吧,别说现在,再过二十年学习成绩都很重要。
一到高考的时候,恨不得考场方圆十里连只会打鸣的鸡都没有。
遇到还在上学的作者,读者们连催更都变得小心翼翼。